正文 法治中國突出特征與治理機製(2 / 3)

《決定》提出了依法治國的目標。總的目標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係,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在國家層麵,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必須有“完備的法律規範體係、高效的法治實施體係、嚴密的法治監督體係、有力的法治保障體係”。同時,黨對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領導地位,也必須主動讓黨受製於一套完整、嚴明、公正的黨內法規。必須“形成完善的黨內法規體係,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實現科學立法、嚴格執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實現上麵的目標,“必須堅持法律麵前人人平等,堅持依法治國和以德治國相結合,堅持從中國實際出發”。

《決定》提出依法治國的三大任務。首先,“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係,加強憲法實施;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其次,“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其三,“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

《決定》最具體的內容,就是關於實施法治國家的步驟。有了法治的“目的”和“任務”,就必須有完成這些任務的戰略手段。全會《決定》所提出的戰略手段可以歸納為八個方麵。

第一,建立良好的法律體係,因為“法律是治國之重器,良法是善治之前提”。那麼依法治國的第一個戰略手段,就是“堅持依憲治國,堅持依憲執政”。憲法實施和監督將由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來完成。當然,也要“加強黨對立法工作的領導,完善黨對立法工作中重大問題決策的程序,健全有立法權的人大主導立法工作的體製機製”。

第二,建立一整套高效、公正的執法體係。因為“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在黨的領導下,各級政府“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健全依法決策機製,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製,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製度及責任倒查機製”。“全麵推進政務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

第三,健全監督機製,確保公正法治,因為“公正是法治的生命線”。“完善確保依法獨立公正行使審判權和檢察權的製度,建立領導幹部幹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記錄、通報和責任追究製度,建立健全司法人員履行法定職責保護機製”。“推動實行審判權和執行權相分離的體製改革試點,最高人民法院設立巡回法庭,探索設立跨行政區劃的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製度”。“實行辦案質量終身負責製和錯案責任倒查問責製”。“在司法調解、司法聽證、涉訴信訪等司法活動中保障人民群眾參與,完善人民陪審員製度,構建開放、動態、透明、便民的陽光司法機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