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法治政府
政府的一切權力來自人民、源自法授。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所有行政行為都應按正當程序依法辦事
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把深入推進依法行政,加快建設法治政府作為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重大任務。在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係統工程中,另一個“眼”,就是加快建設法治政府。
法律的生命力在於實施,法律的權威也在於實施。“天下之事,不難於立法,而難於法之必行”①。現實生活中,以下現象和行為皆有之:不懂法、不尊法,以身試法、知法犯法;搞變通、打折扣,以言代法、以權壓法;隨大溜、存僥幸,視法律為兒戲,藐視、踐踏法律。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實施、束之高閣,或者實施不力,做表麵文章,那麼製定再多法律也無濟於事。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重點應該是保證法律嚴格實施,做到“法立,有犯而必施;令出,惟行而不返”②。
政府是執法主體。對執法領域存在的有法不依、執法不嚴、違法不究甚至以權壓法、權錢交易、徇私枉法等突出問題,老百姓深惡痛絕,政府必須下大力氣解決。各級政府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在法治軌道上開展工作,加快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廉潔高效、守法誠信的法治政府。
《中共中央關於全麵推進依法治國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強調,必須依法全麵履行政府職能,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推行政府權力清單製度。健全依法決策機製,把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確定為重大行政決策法定程序,建立行政機關內部重大決策合法性審查機製,建立重大決策終身責任追究製度及責任倒查機製。深化行政執法體製改革,健全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製。堅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依法懲處各類違法行為,加大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重點領域執法力度,建立健全行政裁量權基準製度,全麵落實行政執法責任製。強化對行政權力的製約和監督,完善糾錯問責機製。全麵推進政務公開,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原則,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
要依法推進政府職能轉變。繼續大力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加快建立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和負麵清單,讓政府法定職責必須為、法無授權不可為,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務水平。要加強和改進政府立法,健全政府依法決策機製,主動適應改革和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堅持立改廢釋並舉,推動重點領域立法,做到重大改革於法有據、決策和立法緊密銜接。要深化行政執法體製改革,梳理各部門執法權,推進綜合執法,著力解決權責交叉、多頭執法問題。全麵推進政務公開,實現決策、執行、結果公開透明,增強政府公信力。
政府的一切權力來自人民、源自法授。要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所有行政行為都依法辦事、程序正當。各級政府及工作人員都要帶頭遵守憲法和法律,不斷提高法治意識和依法行政能力,用法治引領改革發展破障闖關、推動民生改善和社會公正。必須強化權力製約和監督,築牢法治“籬笆”、遏製權力“越線”。
全麵推進依法治國是一個係統工程,是國家治理領域一場廣泛而深刻的革命。當然在這個係統工程中,不僅僅是做好完善法治經濟、建設法治政府這兩個“眼”。保證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強全民法治觀念、推進法治社會建設,加強法治工作隊伍建設,加強和改進黨對全麵推進依法治國的領導,條條都很重要,必須全麵部署,都要落到實處。一著不慎,滿盤皆輸。但棋要一步一步走,首先要做好完善法治經濟、建設法治政府這兩個“眼”,以利於在法治軌道上推進國家治理體係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在全麵深化改革總框架內全麵推進依法治國各項工作,在法治軌道上不斷深化改革。
推進以法製權
以法製權要“三管齊下”:一是以法治來製約權力;二是堅定不移推進反腐敗鬥爭;三是絕不能允許以權壓法,以權力幹擾執法、司法
說經濟離不開“賺錢”,說政府離不開“用權”,如果說“完善法治經濟”好比管好了“錢”,“建設法治政府”好比管好了“權”,要進一步防止凡搞市場經濟就容易出現的“錢權交易”,從根子上遏製腐敗,關鍵是推進以法製權,也即在經濟建設中切實用法治來規範、製約權力,把權力關進法治的籠子裏。
最近,山西的政治生態一度出了問題,數名省級幹部先後墮入貪腐,驚現“塌方式腐敗”。常言山西“地靈人傑”。山西的“地”怎麼了?“人說山西好地方”的歌還耳熟能詳啊。山西的“人”怎麼了?餘秋雨的散文《抱愧山西》是無人不曉啊。今天的山西,怎麼會落到如此田地?還得從官員自身剖析原因,敲響警鍾,吸取教訓。官員怎麼就倒了一片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