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昂認為,盲目迫切的表達欲很容易將理性的思考埋沒。所以,在電影中,12種情緒一起宣泄出來的時候,如野火般蔓延,是很有張力的畫麵。
在陸剛的努力下,人們慢慢發生轉變。電影最後也交出了一個溫暖的結局,人們最終意識到對現實的不滿和憤怒隻有轉化為探討真相的一致行動,才有紓解的可能。影片最後,12個人對被告人終於作出了無罪的判定。
這是一部極富寓言性的電影,可以給觀眾很強的代入感。徐昂等人設計的海報右下角寫著“12 Chinese Men, 1.2 BillionVoices”,可以看出徐昂想要描繪中國現實群像的“野心”。但也有聲音認為《十二公民》是在虛構電影中用虛擬方式討論法律問題,“相當於對一個嚴肅主題的兩次稀釋”,遠不如《十二怒漢》成熟和完善。
徐昂表示,他更多的是希望人們能夠通過這樣一個形式看到一種可能性,“在影片構造的討論環境裏看出我們在通識、常識上的缺乏,從而暴露我們的偏見以及看到別人的真誠和美好”。
“就像是一場催眠,我們帶著觀眾去做一場催眠,並且在催眠的過程中塞入一些片段,然後達成原本可能需要十年或者二十年才能達成的目標。”徐昂說。
在爭辯中學會包容和寬恕
《十二公民》是一場男人群戲,它和其他版本的《十二怒漢》最大的不同是電影場景的單一,整部戲是在一個廢棄體育館裏拍完。那是一間大而單調的場館,房間正中擺放著長桌與椅子,還零零碎碎放著消防栓和一些體育用品。桌子上放著鉛筆、便簽本和煙灰缸,四圍放著12把椅子,旁邊有飲水機、紙杯和一個廢紙簍。
在這樣簡單的場景裏,《十二公民》以“富二代弑父案”這樣的議題來考驗“陪審團”對於真相的探究能力,在沒有強烈的動作戲更沒利用高超影像技術手段的前提下,影片的張力全賴劇本的推動和演員對人物的把握,可見技巧之高。
熟悉美版《十二怒漢》的人都知道,影片除亨利·方達飾演的8號陪審員給人留下理性公正的深刻印象之外,更精彩的角色是由李·科布扮演的3號陪審員。整個辯論過程中,3號陪審員可謂是所有憤怒的化身,無論他的結論是否牢固,他總是咆哮著要判處被告人有罪,是最後一個還堅持被告人有罪的人。後經影片交代,他之所以如此憎恨被告人的原因,是因為有著一段痛苦的過去,他的兒子在未成年時和他打架並離家出走,他一方麵不願意承擔自己粗暴性格犯下的錯誤,另一方麵將對兒子深深的恨意“移情”到被告人身上。當影片最後,他在其他11人的逼視下由咆哮到啜泣著說出“無罪”之時,不僅給這次漫長的辯論一個結局,也給了自己對兒子愛恨交織的情感一個了結。
而在《十二公民》裏,徐昂將3號陪審員這個角色交到了老戲骨韓童生手上,他也是12個陪審員之中,最能具體深入地詮釋一種偏見產生的背景的角色。
韓童生飾演的3號陪審員,是北京土生土長的出租車司機,整日罵罵咧咧,對生活不滿意。因為是地道的北京人,他會說許多“片湯話”,語言上透著一種懶散和玩世不恭。急了的時候,他會犯北京的“三青子”,辯論的時候,他對其他人提出的疑點熟視無睹,沉浸在易怒的性格缺陷中,在認為可以攻擊的時候,會毫不留情地攻擊。
韓童生也知道這個角色是劇中衝突的核心人物,很難演。他了解到,作為一名出租車司機,平時坐駕駛位,係安全帶,形體上非常受束縛,而參加陪審團的辯論,是難得的放鬆的機會,所以一旦離開車,他就會在形體上找各種使自己舒服的姿勢。而開出租又需要眼觀六路耳聽八方,所以他察言觀色的本領特別強,眼神十分靈活。
韓童生認為,之所以這部戲所有人的憤怒,甚至整個社會的憤怒,都集中到這個出租車司機身上,來源於他自己最大的不幸,或者說是他最大的憤怒,那就是他始終不能理解,他從小養大的孩子,僅僅是“推了他一下”,就可以離家出走,6年都不回來。父子離散,他將內心的歉疚和傷痛掩蓋,而在模擬法庭上要為一個殺自己父親的兒子辯論,對他而言就成了一個“揭傷疤”的過程,所以他十分惱怒。
“壞人是極少數的”,韓童生對這個人物寄予了很多同情,他既要表現他憤怒偏執的一麵,也要暴露他的卑微可憐以及他偏執背後的軟弱。3號陪審員最後的哭泣讓人印象深刻,“聲音像是從喉嚨深處扯開的裂痕中衝出來一樣”,讓人想到包容和寬恕。
其實不止出租車司機,所有的角色都有類似的安排。就像徐昂所說,他拍攝《十二公民》並非是要批判,而是讓人思考,為什麼會憤怒,這憤怒背後的原因是什麼?
徐昂很喜歡的一個場景是電影結尾處,結束這場激烈的討論之後,12位“陪審員”走出辯論室,大家一起朝著生活裏走,漸漸遠離了這一次對自己偏見的窺看。“他們走得慢極了,好像有點兒不願意回到現實裏。我挺喜歡這個場景。有時候我看完電影,燈光亮起,走出電影院時,也有這樣的感覺。”徐昂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