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公司特質對審計意見類型影響的實證研究(1 / 3)

公司特質對審計意見類型影響的實證研究

審計廣角

作者:楊曉丹 宋丹琦 陶文靜

【摘 要】 以我國滬深兩市A股上市公司2012年度公開信息為樣本,選取100個觀測值,運用R語言和多重對應分析,立足於公司特質層麵,旨在考察對上市公司審計意見類型的影響。研究結果表明,獨立董事占比高、上市時間在5至10年以及一股獨大的公司更容易獲得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而擁有總資產規模優勢的企業並沒有在獲得標準無保留意見方麵擁有任何優勢。這表明獨立董事有利於降低審計風險,審計師應重點關注上市時間長及規模較小的公司,為謹慎起見應該注意對一股獨大的企業保證審計的獨立性。

【關鍵詞】 審計意見類型; 公司特質; 對應分析

中圖分類號:F270;F239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004-5937(2015)10-0130-04

一、研究背景和文獻回顧

審計意見是審計師在實施完整套審計流程之後,對被審計對象所發表的客觀意見。具體到財務報表審計方麵,則是評價財務報表是否按照會計準則的規定編製,以及財務報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麵公允反映了被審計對象的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注冊會計師的審計意見能夠降低信息不對稱的負麵影響,並且可以降低投資風險所導致的損失。近年來,國內外學者對審計意見的影響因素進行了多方麵的有價值的研究,並在某些方麵達成了一定程度的共識。影響審計類型的因素是多方麵的,包括來自被審計方的影響、監管方的影響、審計市場環境的影響、會計師事務所的影響,甚至注冊會計師個人職業道德素養的影響。其中有關被審計單位特質層麵的影響因素是研究的熱點。本文運用實證研究方法論證了被審計對象各個方麵特質對審計意見類型的具體影響。

審計意見的影響因素一直是國內外研究的熱點,而有關公司特質層麵對審計意見類型影響因素的探索又是研究成果相對豐富的領域。De Angelo(1981)指出,規模大的會計師事務所更為重視聲譽,並且出具不實審計意見遭受的損失也會更大,因而會出具更為公允的審計意見。Chow & Rice(1982)研究發現,企業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後可能會導致其更換審計師。但更換審計師後,企業在接下來的一年似乎並不能獲得經過改善的審計意見類型。Jaggi & Tsui(1999)研究發現上市公司年報披露滯後很大程度上意味著該公司財務風險偏高,也更易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

近幾年來,國內學者也開始依據我國上市公司及審計行業具體狀況,對審計意見類型的影響因素展開研究。錢春傑、周中勝(2007)以外部審計師的視角,考察會計—稅收差異的信息含量是否為審計人員所用。結果表明,外部審計師在審計過程中會利用該信息,並且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概率與會計—稅收差異的大小同方向變動。段春明(2009)在考慮了高管激勵報酬對盈餘管理的影響後,指出盈餘管理程度與被出具非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的概率仍然是正相關的。吳聯生等(2010)則認為,企業環境不確定性越強,其風險水平越高,審計師出於自我保護的理由,在出具審計意見時更為審慎。

而對公司特質層麵的審計意見影響因素的研究,國內外學者的研究點大致相同。Krishnan(1994)發現企業規模也是影響審計意見類型的基本要素之一,企業規模越大,其在與審計師的談判中越能擁有主導權,從而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可能性越小。Lennox(2000)則認為,影響審計意見類型的重要財務指標主要有公司業績、現金流量以及財務杠杆。公司業績與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概率負相關;一定期間的現金流量數額越大,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的可能性越小;企業的財務杠杆越高,就越可能被出具非標準審計意見。

在國內研究方麵,許多學者對企業財務特征指標是否影響審計意見類型進行了研究。原紅旗和李海建(2003)利用2001年的滬市A股數據,對會計師事務所的規模與審計意見之間的關係進行研究,結果顯示影響我國上市公司審計意見類型的主要因素是企業本身的財務特征,而會計師事務所規模對審計意見的影響作用並不明顯。陳關亭(2005)研究得出,應收賬款淨額占總資產的比重、以前年度審計意見、資產負債率和事務所是否發生變更等因素對注冊會計師出具的審計意見有重大影響,現金比率高的上市公司被出具非標意見的概率高。李補喜、王平心(2006)研究發現,影響注冊會計師出具審計意見的因素包括審計費用率、資產負債率、淨資產收益率以及淨資產收益率是否位於微利區間,沒有發現上市公司的資產規模和複雜性、會計師事務所規模及位於“保配”區間的淨資產收益率等因素與審計意見的相關性。呂先錇、王偉(2007)實證研究發現上市公司流動資產周轉率和上市公司由大所審計是注冊會計師出具非標意見的決定因素。王懷明(2009)研究發現,企業資產負債率對獲取清潔審計意見有負麵影響。程臘梅(2011)對此進行分析,認為負債類指標過高更易被審計師判定具有較大持續經營能力的不確定性。

除了研究財務特征指標與審計意見類型的關係,還有學者對公司治理結構與審計意見之間的相關關係進行了研究。於鵬(2007)通過實證研究發現:以第一大股是否為國家股進行分類,二者被出具審計意見的類型在比例上並不存在顯著差異;一股獨大的公司被出具非標意見的比例顯著低於非一股獨大公司;多股東大公司被出具非標意見的比例顯著高於非多股東大公司。段春明(2010)認為,獨立董事能夠在一定程度上發揮公司治理的作用,獨立董事占比較高的公司更易獲得標準無保留審計意見。林妍(2011)實證研究發現,十大股東持股比例越高,公司獲得不標準審計意見的可能性越低,而較高的內部董事比例更加容易獲得不標準的審計意見。

在研究公司特質對審計意見類型影響方麵,不同學者選取不同的財務特征指標作為自變量進行研究,得出了不同的研究結論,正是這些差異化的研究結論激發了學者更進一步關注公司特質和審計意見類型的關係。同時,也有學者就公司治理中上市年限、獨立董事占比、股權集中度等非財務指標對審計意見或審計質量的影響進行了研究,得到了相對一致的研究結論。但是,目前鮮有研究能夠將財務指標與非財務指標相結合以研究其對審計意見類型的影響,而單單從財務指標或是非財務指標入手都顯得不夠全麵,不能夠完整反映影響審計意見類型的因素。因此,基於以上不足之處,本文以2012年滬、深交易所A股上市公司為樣本,采用R語言和多重對應分析,結合財務特征指標與非財務特征指標,研究公司特質對審計意見類型的影響,以期豐富相關領域的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