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第七十六章:神子(二十三)(2 / 2)

孫大人避而不答,直奔主題,“你等宣揚邪教異端,哄騙百姓食人!宗教千千萬,哪有一家是你們這般胡來!”

道士又一笑,“哦,原來大人是問這事。不過,容貧道糾正一下,食肉不假,卻非食人。”

“哼!”孫大人冷笑一聲,“哦?食肉?是豬肉是羊肉?”

“都不是。”

“那是什麼肉?”

“神子之肉!”

“神子?哼!神子是什麼人啊?”

道士搖頭晃腦,連連大笑,“大人啊大人,不是貧道低看,果然凡夫俗子,怎能懂這裏的玄妙。”

孫大人一拍驚堂木,“少給我裝神弄鬼!那神子是何人所扮?如何被你們害死!又怎生被你等蠱惑,慘遭百姓分而食之!你等這樣做,意欲何為!如實招來!”

道士斂起笑容。這次,換他轉移了話題。“大人,請問,佛寺供奉香客,是用什麼招待?”

孫大人一愣,丁文書趕緊集中注意力。這家夥又要來自己那一套理論了。

“這個……當然是素食。”

“可貧道聽聞,佛寺裏的和尚,常將素食扮成葷腥形狀,方便香客入口。可有這事?”

丁文書知道,這道士所言不虛。每逢過年,西河口的佛寺招待香客,常常將眾多素食——特別是饅頭——捏成牛羊形狀。他知道,孫大人也知道。“是啊,那又如何?”

“妙啊!佛寺吃葷便是破戒,為何還這般麻煩,將素食假扮葷菜呢?”

孫大人搪塞幾句:“形狀隻是外在,但本質上還是素食,所以並不犯戒。再者說,這與你們犯的事有何關係!”

道士擺擺手,“不然不然。大人莫急。聽貧道往下講。大人剛才那句話確實有理。形狀隻是外在,本質不變就好。我等道門中人,沒有不許吃肉的規矩。平常祭天拜地,也常常供奉些肉食。既然可以吃肉,便沒有破清規一說。至於這肉的形狀,又何必苛求?”

“胡說八道!你要是用豬肉牛肉,假扮成人形,那也就罷了!”孫大人憤怒反駁,丁文書腦海裏卻閃過一個詞——始作俑者。“可是那明明是人肉人血!這豈能和佛寺相提並論?!”

“哈哈!”道士這次仰天長笑,“大人啊,在你們凡人眼裏看來,形狀,不過是眼之所見。而在我等出家人看來,形狀卻是五官所見啊!”

孫大人遲疑道:“……什麼意思?”

“敢問大人!若有一豬,天生長了副人臉。它的肉,是人肉是豬肉?”

“這個……豬肉啊。”

“嗯。若有一人,天生長了副豬臉。他的肉,是人肉是豬肉?”

“這……恐怕是……是人肉吧……”

“好。那麼,如果有神仙臨凡,長了人的模樣。他的肉,是人肉呢?還是神的肉呢?”

“這個……這個……”孫大人不知不覺被帶入陷阱,不知所措。

丁文書當即斥道:“胡言亂語!那明明是人,怎麼會是神!”

道士斜眼看他一下,輕蔑笑道:“你說是人,我說是神,各自都有自己的說法。道觀裏的泥塑,也是人的模樣,你說是泥土,我依然敬之為神。怎麼,現在官府還管道士信什麼了?”

丁文書不依不饒,“有血有肉,便是人。蠱惑百姓食屍,便是邪教異端!”

或許是不屑於與丁文書辯論,道士輕哼一聲,不再說話。

之後再問什麼,道士隻是不開口。

孫大人無奈,命人將他帶下去,又將他幾個師兄弟依次帶到堂上。隻是這幾個道士,較之沉默寡言得多。報了自己的道號籍貫,便不再回答。丁文書記得最多的兩個字就是:“不知”。

最終,孫大人隻有將他幾人鎖進大牢,日後再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