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第六十九章:孝子(三)(1 / 2)

西河口政府臨時宣傳小隊成立了。主題是“百善孝為先”。丁文書特地派人去買了些白漿,在橋頭立了個牌子,上書幾大孝道口號。諸如:“父母之命,不得不從”、“忤逆不孝,罪該萬死”、“頂撞長輩,天打雷劈”。當然,這些話都是衙門口的幾個老差人想出來的。丁文書不願意去做什麼長篇大論的演講,老差人們的意思是,隻有寫得簡單明了,才能鎮得住百姓。而且,越嚇人越好。

剛寫好的幾天,倒是引起了眾人的圍觀。一群人指指點點,議論紛紛。不過重點都集中在了丁文書的書法上。不愧是丁老太爺的兒子,寫的字還真不錯!更有甚者,讓自己家的兒子來牌子處,專門臨摹這幾個字,方便拿回去學習。

但是沒過幾天,大夥的熱情就退去了。丁文書派人隨機采訪了幾個過路人,收集了群眾意見。

“牌子?什麼牌子?哦,你說橋頭那個。嗨,看過,怎麼沒看過。那玩意兒有啥用?罪該萬死?天打雷劈?你還別說,西河口可能真有人信這個。誰?我那個三歲的兒子唄。不過我估計他明年再長一歲,就不信了。”

“問我對這個有啥想法?這個嘛……字寫得不錯,方方正正的。嗯?上麵的意思?哎呀,我一個種地的,哪裏識字嘛,真是。”

“沒用,都是瞎搞。當年還有人跑來西河口,粘貼告示,說皇帝老爺沒了,從此我們都自由了。什麼自由不自由!我當初還真以為從今往後買肉買菜都可以不花錢了,沒想到還不是要給錢。所以啊,這些東西,都沒用。”

“要我說,讓我們盡孝。這個想法是不錯。問題是,你沒個獎勵啊。比如,評一個年度最孝順兒子和最孝順兒媳婦,再來個最和睦家庭。誰要是得了獎,衙門就賞點銀子,這樣的話,大夥都有幹勁。”

有差人覺得最後這個話有道理,告訴丁文書,不如去跟大人商議一下。設立個獎賞製度?

丁文書覺得可笑,“荒唐。孝順父母,天經地義。要什麼獎勵?!不過呢,你這話也有道理。獎勵可以沒有,但是懲罰倒是應該有。我去與大人商量商量。”

孫大人點頭認可這個方案。於是,經過一天的功夫,西河口“不孝則罰”的規矩定了下來。

“凡是被父母告忤逆的,罰!”

“凡是被四鄰傳言不孝的,罰!”

“凡是毆打長輩,對長輩頂嘴的,罰!”

“凡是不給父母端洗腳水的,罰!”

“……”

凡此種種,數目甚多。

最後加一條:“罰多少,衙門說了算。”這也算是官方解釋權了。

原以為這樣會好很多。結果還是失算了。

書棋回家,親自報告自己在學校聽來的傳聞。

幾個孩子都說,自己爹娘在家裏逼迫爺爺奶奶,不準在外麵去瞎說,否則斷絕親屬關係。另外,幾個街坊鄰居走到路上,互相使眼色,一副“大家都懂”的表情。既然家家都差不多,我不告你,你也別告我。否則大夥一齊玩完。

丁文書完全不明白該怎麼辦了。

柳小姐坐著和書棋摘菜,一邊說:“你這,就叫做‘適得其反’。口號是沒用的,獎懲這種事,也是沒什麼用的。要是獎懲全然有用,那古往今來,怎麼還是有人知法犯法?孝順這種事,放在今天,本就是一個自覺的問題。你要讓百姓們自覺去盡孝道,而不是強製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