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二文的故事講完了。丁文書與孫老爺大氣也不敢出。
因為故事涉嫌淫穢,丁文書早早讓書棋退堂回家了——林二文既然要交代,留著他在這裏也沒什麼用了。
許久,孫老爺長出一口氣,說了一句:“好你個林二文,你的鼻子,連狗都不如勒。”
林二文不敢說話,始終垂著頭。
孫老爺又問丁文書,“那個……文書啊……他這個事,你看有沒有什麼疑問啊?”
丁文書想了想,搖頭,“怕是……沒有。”
確實沒有。按林二文的說法,王小姐在臘月二十四那天晚上,已經死了。這也驗證了仵作關於“女屍比男屍早死許多天”的論斷。整個案子裏,就死了兩個人,一個王有治,一個王家小姐。王家小姐是被王有治奸殺,那王有治是被誰殺死的呢?
但孫老爺想到了另一個問題。
“文書,你看,這個林二狗,是個什麼罪?”
“這個……”丁文書為難了。一是他沒有通讀民國律法,二是印象裏侮辱屍體並不成其為罪。強奸婦女?不對。私闖民宅?也不對,他就是王家的家丁啊,隻不過是翻牆進去的。想來想去,隻能說一句:“應該……沒罪吧……”
可不嘛,這林二文不僅沒罪,還是個受害者——被王有治謀殺未遂。
“啊?”孫老爺很不滿意。好不容易抓個嫌疑犯,怎麼又沒罪了?這不禁讓他想起自己當年在晉城審的糊塗案,抓了個人,最後證明沒罪。往事曆曆在目,令人心寒。
可沒罪就是沒罪,最終也隻能讓林二文回家。
林二文還拒絕回家,因為家裏搜出過人腦袋,他怕。但丁文書強製讓他回自己家,絕不能去書棋住處——怕他報複書棋。
最終林二文戰戰兢兢,離開了衙門。
送走了林二文,孫老爺與丁文書來到後院書房,將柳小姐叫來,告知了剛才的故事。
和兩個大男人不同,柳小姐並不感到十分惡心,很是平和地接受了。這大概與她出身練武世家有關。
柳小姐沉思一番,說道:“既然這些事已經捋清,就隻剩下一個問題了。”
丁文書接道:“王有治是被誰害死的。”
柳小姐點頭道:“關於死亡的時間。府裏的家丁說過,臘月二十九開始,便再沒有見過王有治。”
丁文書道:“所以他極有可能是臘月二十八晚上死的。”
柳小姐道:“臘月二十八的晚上,在王家小姐的閨房裏,除了王小姐的屍體,還有三個人。”
丁文書道:“林二文、王有治,還有一個女人。”
孫老爺插話道:“王雲貴在信裏說,王有治是因為和姘頭鬧了衝突,被那個姘頭殺害。難不成,那個女人就是和王有治私通的丫鬟?”
柳小姐道:“有可能。”
丁文書道:“這女人殺了王有治,然後害怕事情暴露,便逃跑了?”
孫老爺頷首,“這樣就說得通了。”
柳小姐卻不同意,“不對。如果她也跑了,那就少了一個人。”
丁文書問:“少了誰?”
柳小姐看他一眼,道:“之前咱們說過,王老爺不知道屍體的真實情況,所以他不是處理屍體的那個人。現在林二文排除了嫌疑,丫鬟也跑了。屋子裏的兩具屍體,誰來處理?”
一席話,讓丁文書與孫老爺無言以對。
“難道……她沒跑?”柳小姐蹙著眉頭,自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