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6章 高血壓的常見問題解答(3)(3 / 3)

從內科角度出發,高血壓病的診斷一經確立,即應考慮治療。對中、重度高血壓或已伴有心腦腎重要器官損害的高血壓患者,應立即開始降壓藥物治療,對輕度高血壓患者及伴有其他冠心病危險因素(如高血脂)或腦卒中、心肌梗死家族史者,亦應給予積極治療;對單純輕度高血壓又不伴靶器官損害或其他冠心病危險因素者,應定期隨訪血壓,如舒張壓持續在127kPa(95mmHg)以上則可予以治療。

1.一般治療

(1)勞逸結合,保持充足良好的睡眠,避免和消除緊張情緒,適當使用少量安定劑(如安定25mg,一日3次),避免過度腦力和體力負荷。

(2)調整飲食,宜進少鹽,低膽固醇食品。

(3)控製體重。

2.降壓藥物治療

對原發性高血壓合並妊娠的婦女,由於其本身的特點,要考慮到母兒的安全,有些降壓藥物孕期是禁忌的。如血管緊張素轉換酶抑製劑,它可能導致胎兒頭顱異常、胎兒宮內生長遲緩、腎功能衰竭、羊水過少、胎兒和新生兒死亡,是孕婦禁用藥。降壓利尿劑在理論上可使血容量減少,影響胎兒。孕期應避免使用。而且妊娠期不宜把血壓降得過低,一般維持舒張壓在133kPa(100mmHg)或略低,以免影響胎盤血供,對胎兒不利。因此,輕、中度原發性高血壓合並妊娠者很少使用降壓藥,因為這既不能改善胎兒預後,也不會降低不良結局的發生率。Memphis曾將263名輕、中度高血壓孕婦分為給藥組和不給藥組。結果兩組患者在合並妊高征、胎盤早剝、早產、胎兒宮內生長遲緩、圍產兒死亡、分娩孕周、出生體重和胎盤重量等方麵無明顯差異。但認為血壓>;213/147kPa(160/110mmHg),應給予降壓藥物治療。瑞典的產科醫生95%讚同。如果血壓在227/147kPa(170/110mmHg)或以上,應給予降壓藥物治療。常用的是β受體阻滯劑和肼苯達嗪,16%的產科醫生用鈣拮抗劑,很少使用降壓利尿劑、甲基多巴和安定。18%的醫生用低劑量的阿司匹林治療輕度高血壓和20%的重度高血壓,還有14%的醫生對原發性高血壓不給予降壓藥物,而是嚴密觀察。目前主張原發性高血壓合並妊娠時,降壓藥物應選用肼苯達嗪,在妊娠後期可選用β受體阻滯劑。

孕期可以使用降壓藥物如下:

(1)甲基多巴。興奮中樞神經受體,從而減少交感神經的傳出衝動,使外周血管阻力下降。常用劑量為每次25mg,每日3~4次,最多每日不宜超過3g。副作用有嗜睡、可逆性肝損害,抑鬱等。對心輸出量和腎血流量無明顯影響。

(2)肼苯達嗪。直接使外周血管阻力下降使血管擴張,從而降低血壓。常用劑量為每次10~20mg,每日2~3次。副作用有麵紅、頭痛、心動過速、心悸等。能增加心輸出量和腎血流量。

(3)硝苯地平。為鈣拮抗劑,抑製鈣通過細胞漿膜的鈣通道進入周圍動脈血管平滑肌細胞以降低外周血管阻力,使血壓下降。常用劑量為每次10~20mg,每日3次,24小時總量不可超過60mg。副作用為麵部潮紅、頭痛、眩暈、心悸、胃腸道不適、直立性低血壓等。對心輸出量無影響,而增加腎血流量。

(4)柳胺苄心定。阻斷α和β腎上腺素能受體。常用劑量為每次100~200mg,每日2~3次。副作用為眩暈、乏力、幻覺、胃腸道障礙等。對心輸量無明顯影響。

如果在受孕時就一直服用降壓藥物的原發性高血壓孕婦,整個孕期都可繼續服藥;如在妊娠期才開始治療,應首選甲基多巴;如果在妊娠期或分娩期出現高血壓腦病或高血壓危象時,可選用硝酸甘油或硝普鈉或肼苯達嗪。

(1)硝普鈉。60mg加入10%葡萄糖溶液100mL,避光作靜脈緩慢滴注,滴速每分鍾10~25mg,每隔5~15分鍾增加劑量,使用時應監測血壓,根據血壓下降情況調整滴速。用藥不宜超過72小時,停藥後作用在3~5分鍾內即消失。

作用機製為直接擴張動、靜脈,為降低心髒前、後負荷,使血壓下降。

(2)硝酸甘油。25mg加入5%葡萄糖溶液500mL,靜脈滴注,開始劑量為每分鍾5~10mg,逐漸增加,停藥後數分鍾內作用即消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