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 采用加熱養護結構的模板和保溫層,在混凝土冷卻至5℃以後方可拆除。
7.3 當混凝土表麵溫度與外界氣溫相差大於15℃時,混凝土表麵應覆蓋保溫養護,使其緩慢冷卻。
8、冬期生產管理措施
8.1 測溫管理
8.1.1 成立測溫管理小組,選認真負責、業務能力強的人員為成員。
8.1.2 做好各種測溫儀器和儀表的檢修、校訂。
8.1.3 溫度計應與外界氣溫隔絕,並應在測溫孔內留置不少於3min。
8.1.4 測溫管理小組要按照技術要求做好測溫點布置,確定測溫起止時間、最高允許溫度、最低允許溫度、應急情況處理等。
8.1.5 測溫管理小組及時向有關部門提交測溫報告,以便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達到養護要求的標準。
8.1.6 單項工程測溫完畢後,在4H內測溫小組根據結構情況,加權統計溫度記錄,並注明結構各個關鍵部位的最高溫度、最低溫度、平均溫度,交技術部門作評定結構質量和強度的依據。
8.1.7 做好測溫記錄歸檔,以作為工程竣工時的移交資料。
8.1.8 混凝土冬期施工時,除留標準養護試件外,並應製取相同數量與結構同條件養護的試件。
8.2 保溫管理
8.2.1 冬期施工保溫管理工作,必須確保按施工方案要求進行保溫,並要做好保溫後的維護,使保溫區的溫度參數達到預定指標。
8.2.2 保溫工作應設專人負責,並根據測溫成果及時對保溫措施進行完善和修正,以確保保溫效果符合設計要求。
8.2.3 確定保溫工作重點,做好檢測、檢查,對保溫工作做出評價,決定獎懲措施。
9、冬期施工質量控製措施
9.1 對混凝土坍落度每車測量兩次,出料時測一次,使用一半時在測一次,保證檢測頻率。
9.2 當混凝土達到規範規定強度要求,並符合抗凍強度規定後,方可拆除模板和保溫層。混凝土與環境的溫差不得大於15℃。當溫差在10℃以上,但小於15℃時,拆除模板後的混凝土表麵應采取臨時覆蓋措施。
9.3 混凝土養護溫度的檢測次數,應符合下列要求:
9.3.1 室外氣溫及工地環境溫度應每晝夜定時、定點檢測。
9.3.2 混凝土出罐、澆築、入模溫度,每一工作班均應檢測。
9.3.3 摻用防凍劑的混凝土,在強度未達到3.5MPa以前,每2h檢測一次,達到以後每6檢測一次。
9.3.4 冬期澆築的混凝土,其受凍臨界強度應符合下列規定
9.3.4.1普通混凝土采用矽酸鹽水泥或普通矽酸鹽水泥配製時,應為設計的混凝土強度標準值的30%。
9.3.4.2摻用防凍劑的混凝土,當室外最低氣溫不低於-15℃時不得小於4.0MPa。
9.4 混凝土質量檢查規定
9.4.1檢查混凝土表麵是否受凍、粘連、收縮裂縫,邊角是否脫落。
9.4.2檢查同條件養護試塊的養護條件是否與施工現場結構養護條件相一致。
9.4.3模板和保溫層在混凝土達到要求強度並冷卻到5℃後方可拆除。拆模時混凝土溫度與環境溫度差大於15℃時,拆模後的混凝土表麵應及時覆蓋,使其緩慢冷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