敘述的迷宮
文苑傾吧
作者:杜誌宇
享有“作家之作家”美譽的博爾赫斯僅僅以短篇小說躋身二十世紀敘事大師的行列,這本身就是一個奇跡。博爾赫斯敘事風格的最大特點是最具有對傳統套路的顛覆性,以時空關係的多維性和現實世界的多重構成演繹出迷宮一樣的畫卷,所以“迷宮”和“鏡子”成了博爾赫斯小說中的常見意象。這裏僅舉博氏作品中比較短的《刀疤》為例,領略一下其敘述藝術的特異性,藉此管窺歐美現代派文學的魅力和價值所在。
《刀疤》的故事情節並不複雜。“我”在一次去巴西北方省份旅遊的時候,由於河水暴漲的原因,滯留在紅土農場過夜,農場的主人是一個英國人,他的臉上有一條險惡的刀疤。晚飯後的攀談中,“我”喝了一點酒,微微有些醉意,忽然提到了主人臉上的刀疤。
“英國人臉色一沉,有好幾秒鍾冷場,我以為他準會把我攆出去。最後,他聲調一點也沒有改變,對我說道:我不妨把這個刀疤的來曆告訴你,可是有一個條件:不論情節多麼丟人,多麼不光彩,我都如實講來,不打折扣。”
以下就是這個英國人講的故事。
1922年前後,我曾經是愛爾蘭康諾特城裏許多策劃愛爾蘭獨立的人們之一員,有一些人在當時的鬥爭中英勇犧牲了,也有的人至今還健在。其中有一個叫文森特·穆恩的人,年紀不大,又瘦小又窩囊,不過談起辯證唯物論來,卻口若懸河,很是雄辯。那年秋天,我在鄉間駐防,有一次我和他爭論完一個問題,走到市區盡頭,突然遇見了政府軍的士兵,他竟然嚇得呆若木雞,脫離危險後抽抽搭搭地哭了起來。我已經明白他是一個怯懦到了不可救藥地步的人。後來,我們和政府軍發生了九天激戰,文森特·穆恩當然沒有膽量參加戰鬥,戰鬥到第十天的時候,愛爾蘭皇家警察部隊控製了城市,我在回到住處的時候偶然聽見他在給敵人打電話出賣我。我在他將要逃跑的時候把他逼到一個死角,用一把軍用彎刀在他臉上刻上了一個永不消退的印記。
後來的情形是,文森特·穆恩領了賞錢,逃到巴西去了。
到這裏,也許讀者被弄迷糊了,這到底是誰在講誰的事情啊。不過且慢,這個英國人最後對“我”說:
“難道你不信嗎?”“難道你沒有看到我的臉上帶著卑鄙的印記嗎?我用這種方式講故事,為的是讓你能從頭聽到尾。我揭發了庇護我的人,我就是文森特·穆恩。現在你蔑視我吧?”
現在,我們終於明白了,這個講故事的英國人——紅土農場的主人,就是那麼個出賣了戰友的文森特·穆恩。這個結局是出人意料也是意味深長的,不同於普通的敘述套路,也不同於莫泊桑,歐亨利等人的慣用手段,讓我們耳目一新。博爾赫斯所設的圈套是顛覆了英雄與叛徒的身份和角色,從而使讀者獲得了一種全新的閱讀感受。“英國人”一直以“我”的第一人稱進行敘述,使人毫不懷疑“我”就是那個被穆恩出賣的勇士,就是“英國人”自己。但當他敘述到“我”用軍刀在穆恩臉上劃了一個弧時,讀者似乎感覺到有些不對頭,意會到已經進入博爾赫斯設下的“迷宮”。其實,“我”是那個死去的人,後來被倒吊在廣場上、供敵兵射擊的靶子,穆恩借用被他告密死去的人的口吻,為了使這個故事能講下去,不被恥辱的情緒所打斷。可見他一直苟活在出賣靈魂後的痛苦糾結和掙紮之中。博爾赫斯充分發揮了第一人稱和第三人稱的功能。穆恩的敘述是第一人稱的,但等我們讀完,會發現穆恩原來是從他的戰友角度敘述的,它恰恰類似第三人稱敘述。這樣他通過一個巧妙敘述轉換,把第三人稱進入人物內心容易造成失真的局限打破了。整個的看這篇小說,有限視角的介入在大故事上保證了一定真實性,而通過敘述轉換,穆恩的故事也同樣合情合理。之所以合情理,則是因為博爾赫斯的敘述方法深刻的把握了一個叛徒的心理——既想隱秘又希望通過真誠敞開獲得同情。由此可見,敘事視角的選用與人物內心世界的敞開和遮蔽有關。如果說全知視角或作者敘述是意圖敞開,那麼有限敘事視角就是意圖遮蔽。敞開開闊讀者視野,遮蔽則留給人思考空間,它們各有各的美學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