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產業全球化的趨勢以及跨國公司組織、戰略複雜性和持續變革的升級,跨國公司母公司已經從知識和能力的主要創造者轉變為吸收和利用分布於世界各地的子公司具有的獨特能力和知識的知識資本和能力的接收者(Ambos et al.,2006)。Bartlett和Ghoshal(1989)從子公司自身能力出發,依據子公司所處當地環境在跨國公司全球戰略中的重要性,將子公司劃分為戰略領袖、貢獻者、執行者和黑洞四種角色。戰略領袖處於重要性較高的當地環境,協助母公司製定戰略決策,自身能力較高,是跨國公司網絡中的知識和能力的源泉和創造者。盡管貢獻者所在當地市場戰略性相對不高,但卻因具備某方麵的專業知識和技術而擁有獨特能力,從某種程度上來講也屬於知識和能力的創造者。執行者是公司附加價值的傳遞者,屬於跨國公司利用母國專有優勢在國外尋求規模經濟性的典型子公司角色。一般來說,執行者從事的價值鏈活動技術含量較低,自身無法創造知識,憑借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的技術轉移在當地進行日常運營,具備的一般子公司能力也僅能滿足在戰略重要性不高的當地市場經營所需,屬於知識和能力的利用者。黑洞所處當地環境戰略重要性相當高但子公司能力最弱,幾乎無法創造經濟效益。此外,Gupta和Govindarajan(1991)等學者認為,隻有實現了知識在組織內部成員之間的流動才能保障企業整體競爭優勢的形成,因此從跨國公司內部知識流動模式出發,按照知識流動程度和方向的不同將子公司劃分為:當地創新者、執行者、整合者和全球創新者。其中,全球創新者在所有角色中屬於組織內部知識創造的重要源頭,幾乎不需要從其他子公司獲取知識,是跨國公司的全球發展中心。整合者雖然也具備知識創造的能力,但同時需要從其他子公司汲取更多知識以供自身發展所需。執行者屬於幾乎不創造知識的子公司角色,需要依賴母公司和其他子公司獲取知識。當地創新者根據當地環境需要可形成相關專業知識,但該類知識由於其特質性不適用於其他子公司,因此當地創新者屬於知識流出和知識流入程度均較低的子公司角色類型。Wang等(2009)結合跨國公司子公司所處內部環境和外部環境,研究了雙重網絡中子公司產生的雙向知識流動,一定程度上彌補了Gupta和Govindarajan(1991)僅從跨國公司內部網絡知識單向流動對子公司角色研究的單一性。
三、 區分不同類型子公司角色的關鍵因素
不難發現,現有分類框架下界定的子公司角色類型,實質上均不同程度地反映出子公司決策自主權這一因素,也正是由於各種文獻在區分子公司角色時都將決策自主權作為極其重要的考察維度,因而造成了不同視角下界定的子公司角色類型產生了部分重疊。一般情況下,業務活動覆蓋的範圍越廣,母公司授予子公司的自主決策權就越高,從而越有利於子公司的創新行為。無論戰略獨立者還是全球托管中心,都獲得了母公司較大程度的授權,這也是從市場和價值鏈活動範圍區分不同類型子公司角色的主要依據(White & Poynter,1984)。一體化與當地化分類框架中關注當地市場獨特需求的子公司需要具備一定的靈活性,它在本地化經營過程中決策自主權的大小會隨著當地環境嵌入性發生變化,越是高度嵌入於所處當地環境之中,子公司的自主決策權就越高(Jarillo & Martinze,1991)。而從子公司知識和能力視角對子公司自主權的研究表明,子公司知識和能力的高低與子公司擁有的自主權高度相關。子公司知識創造的範圍及規模越大,就越能不依賴於其他自身獨立運營,因此越能從母公司獲得更高自主權。由此來看,不論是從何種視角對子公司進行角色分類,子公司決策自主權顯得尤為關鍵。
四、 子公司角色類型整合——族係相似性
族係相似性理論是類型學研究中一個至關重要的概念,在類別結構的構建、層次劃分、成員的關聯過程中起著十分關鍵的作用。Wittgenstein指出,族係相似性實質上是家族成員之間以多種方式彼此相似而形成的複雜網絡。也就是說,家族中所有成員並不共同具有某一種特點或屬性,而是存在一種相互交叉重疊的部分共有特征模式,即家族相似性(Beardsmore,1992)。與共性哲學思想中認為某一類別所有成員因具有同一共性(除此之外別無他有)而具有相同的地位不同,相似性哲學認為,處於同一類別中的每個個體都具有其獨特的特點,而擁有該類別中所有特征且處於核心地位的一小群關鍵成員則是該類別中的原型或標準物,其他成員要盡可能地與這些標準物相似(Rosch & Mervis,1975),並且可按照相似程度的不同劃分層次等級。因此,將事物進行類別劃分時,並不需要該個體具有某一類別中成員的所有共同特征,隻需要看其是否與該類別原型有足夠的相似性(尹蓉,2012)。
按照家族相似性原理,以子公司決策自主權為區別不同類型子公司的關鍵特征,並以子公司經營範圍為各個類型子公司角色的劃分界限,現有文獻中多樣化視角下的子公司可形成領袖、整合者、執行者和觀察者四種類型原型,其他的角色可作為族係成員歸置於以上這四種角色原型中,其他類型與這四種角色原型可形成一定的族係成員層級關係。
在領袖型族係中,現有文獻中不同學者界定出的戰略獨立者、戰略領導者、全球創新者和戰略托管者與其最為相似且地位相等,因而處於該族係中的第一層級。White和Ponter(1984)界定的產品專家盡管因具備大多數領袖型子公司族係成員特性,如服務全球市場,具備產品研發自主權等而歸屬於該類家族成員,但由於其生產的產品必須與母公司核心產品相關,與其他成員研發產品範圍相比較低,因而在該族係中處於較低層級。可以看出,屬於領袖型子公司族係中的角色類型,無論是從事新產品開發還是自主知識創造,具有最高級別子公司角色類型的大多數特性,例如服務於跨國公司全球市場,在跨國組織內部享有最高自主權,擁有壟斷性知識,子公司創新和研發能力極強,不依賴母公司或其他子公司獲取知識,是組織中新知識創造源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