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轉換特許經營模式下連鎖品牌的經濟作用分析(3 / 3)

P1表示沒有自己品牌的受許人在參加轉換特許前的利潤最大化的產品的價格;P2表示有自己品牌的受許人在參加轉換特許前的利潤最大化的產品的價格;P3表示受許人參加轉換特許後的利潤最大化的產品的價格。由於B∈[0,1],所以即P3>P2>P1,這說明當受許人經過轉換特許之後,企業有了更大的溢價空間,我們把P1、P2帶入到上麵的利潤函數裏,可以得到利潤分別為:

即?仔3>?仔2>?仔1,可見,經過轉換特許經營後的總利潤和價格都較原來要大,並且由於品牌的信用度與轉換特許經營的產品價格和利潤成正比,所以特許人的品牌信用度越高,轉換特許經營的價格和利潤也會越高,這就意味著特許人如果提高其特許產品的品牌信用度會極大降低消費者選擇這種品牌產品的成本,對於特許人和受許人來說都會獲得更大的利潤空間。

d和e為轉換特許經營之前,受許人沒有自己品牌和已經有自己品牌時的需求曲線,f為轉換特許之後新的需求曲線,s為供給曲線。在轉換特許經營之前的兩種情況下,d和e與s形成的均衡點為E和F,均衡價格為P1 和P2,均衡數量為Q1和Q2,經過轉換特許經營之後,f與s形成新的均衡點為G,均衡價格為P3,均衡數量為Q3,均衡數量為Q3,從圖中我們可以直觀的看到均衡價格和均衡的數量都較之轉換特許經營前有所提高。

轉換特許經營後,在轉換特許經營之前,消費者剩餘和生產者剩餘之和即社會福利為AOE和BOF,而在轉換特許經營之後,消費者剩餘和生產者剩餘之和即社會福利為COG。顯然COG的麵積最大,這也說明在經過轉換特許經營之後,不但特許人和受許人的利潤增加,由於轉換後的特許品牌的信用度提高了所以使得消費者在選擇這種特許品牌時成本下降了,進而說明提高了整個社會的福利水平。

四、 結論

本文通過對轉換特許經營模式下連鎖品牌的經濟作用進行理論分析,認為在這種商業模式下,被特許人通過更換自己的招牌而變成特許人的加盟商的過程中,被特許人不僅能夠從特許人一方獲得先進的技術支持、管理經驗和全國性的客戶群等等,最重要的是特許人的連鎖品牌能為雙方都帶來一定的經濟利益。

參考文獻:

[1] 陸劍寶,王學思.翻牌特許經營商業模式探討[J].商業時代,2009,(22).

[2] 孫曰瑤.自主創新的品牌經濟學研究[J].中國工業經濟,2006,(4).

[3] 朱明俠.忽視品牌信譽堪憂[J].連鎖與特許,2007,(11).

[4] Day,G.S.and R.Wensley,Assessing Advantage:A Framework for Diagnosing Competitive Sup- eriority[J].Journal of Marketing,1988,52(2):1-20.

[5] Gauzente, C.,Measuring franchisees' satisf- action: theoretical considerations and emp- irical testing[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Retail & Distribution Management,2003,31(10):508-517.

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青年項目(項目號:13CJY093)。

作者簡介:朱明俠(1954-),女,漢族,陝西省渭南市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貿易學院教授、博士生導師,研究方向為特許經營;劉瑤(1980-),女,漢族,山東省煙台市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貿易學院博士生,曲阜師範大學講師,研究方向為特許經營;王皓,(1985-),女,漢族,吉林省臨江市人,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際經濟貿易學院博士生,研究方向為國際貿易實務。

收稿日期:2015-0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