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野望夢遠禍近前(上)(1 / 3)

回去的路上,阡陌之間溝渠側畔,孩子們或是找尋著黑甜甜、或是和斑鳩爭搶著嘴甜的桑葚,一個個吃的嘴巴要麼是黑的、要麼是紫的。

城郭間的炊煙敢在太陽落山前飄蕩著,此時大部分人用不起燈燭,隻能趁著還有些微亮的光吃了晚飯。

再次推開吱吱作響的柴門,將柴草放好。

葚子遞給嫂子,嫂子捏了幾顆,也不知道是葚子甜的還是覺得小叔總算做了點事,不再冷著臉,說了句“吃飯”!

回到屋裏,終於親眼見著了自己的大哥,身量和自己差不多,但是早早地腰就有些彎,常年做鞋留下的痕跡。

名叫麂的兄長手裏捏著一塊鞣過的動物皮子,似乎是在琢磨用在鞋幫上還是補在鞋底。

嫂子將一枚葚子從他脖後遞過去,默契而準確地找到了嘴巴的位置。麂也不抬頭,順從地張開嘴吞下那枚葚子。

咀嚼了幾口,將鞣軟的皮子扔到一旁,抬頭問適道:“你下午去拾柴草去了?”

“嗯,想著幫家裏做些事。”

麂點點頭,隻說了一句和妻子一樣的話。

“吃飯。”

說完收好了各種各樣製鞋的工具,擦了擦手。

適覺得氣氛有些不對,記憶中這兄長很少說話,今天總覺得似乎欲言又止。就像是清晨樹葉上的水滴,怎麼看都要落下來,可怎麼等都落不下,直到太陽高高升起揮發幹淨。

一旁的飯香飄來,適不再多想,開始吃來到這個世界的第一頓飯。

三足陶罐煮出來的粟米飯,大約沒有仔細淘洗,將粟米的清香都保留出來。

上麵放著一小段鹹魚,自然沒有油。旁邊是一罐綠菜葉和鹽水煮出來的湯,裏麵的菜是此時主流的蔬菜,秋葵。

庶人之家,粟米為飯、豆葉為羹。

陶罐的旁邊放著幾個挖的很漂亮的勺子,平民很少用筷子,便是用筷子也要很有講究。

貴族吃飯要有餐叉、勺子、筷子、餐刀等等,每種餐具都有自己的用途,是一種貴族禮儀。

比如吃粟米飯一定要用勺子不能用筷子、吃羹要視情況用筷子:如果有菜葉,不能用勺子,一定要用筷子夾起來吃;反過來如果羹裏麵沒有菜葉,一定不能用筷子。

所謂羹之有菜者用梜、無菜勿用;飯黍勿以箸。

這也注定了,適就算將來混到了個姓,也不可能躋身上流社會,吃頓飯的規矩就會被人笑死,成為上流社會的笑柄。

要做的東西太多,他可沒時間去花幾年去學禮。

既是在自己家,也就沒有那麼多禮節,拿起勺子就吃,用勺子撈起鹽水煮過的秋葵用以下飯。

忙了一下午,適也是餓了。粟米飯沒什麼味道,鹹魚有些臭,菜葉子水津津的,可也吃的狼吞虎咽。

吃到一半的時候,麂忽然說道:“弟弟,你去拾柴草,我並不高興。”

適一愣,勺子停在嘴邊,不知道兄長為什麼不高興。

“父母去的早,若是你一早就學著做鞋或是幫著做些別的事,我當然高興。你應該記得,你說你不願意做鞋,想著做些大事,我隻勸過你一次,在那之後便沒再勸過。”

適回憶了一下,確實如此,不知道大哥的意思,也不回話,隻是點頭。

“適啊,這做人就像是做鞋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