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八章 地主們的計謀(1 / 2)

所有擁有佃農的地主都必須要和官府簽訂協議,承諾地租不會超過兩成,協約一旦簽訂,有敢故意違反者,一律嚴懲不貸。

秋收的時候,官府會派人到各鄉各鎮調查,各地裏長,糧長也有權監督,一旦發現有地主大戶的佃租超過兩成,也必須及時到縣衙彙報。

當然地主也可以選擇不簽這個協約,方雲是不會勉強他們的,畢竟能當地主都是本地大戶人家,文登縣以後的發展也離不開他們。

要是什麼都硬來的話,大明這麼大,地主們大不了把土地賣了,跑到其他城市去發展,隻要有錢在哪都一樣,雖然損失可能會比較大,但是總比在文登被方雲任意宰割要好得多。

這可不是方雲想要看到的,如果文登縣的有錢人都被逼走了,那誰給政府納稅,難道向窮的響叮當的農民收稅嗎,就算他們願意交,也拿不出銀子啊,什麼,你不是給了他們土地嗎?

可土地現在還是長滿了一米來高的荒草呢,要出產糧食,至少也得等到明年,再說靠農民交的賦稅,能修的起路,搭的起橋嗎,要是再遇上個天災人禍的話,官府和百姓都得餓肚子了,百姓肚子一餓,可能就會變成農民起義軍。

然後曆史書就記載,明末年間有個貪的無度的軍閥方雲,該軍閥在文登地劫掠當地士紳、富戶,又對當地百姓橫征暴斂,導致文登地區民怨沸騰,民不聊生。

最終忍無可忍的百姓奮起反抗,成功推翻和殺死了方雲這個壓迫和剝削農民的殘暴軍閥。

方雲剛剛得罪了一大片的商人,可不想再讓所有的地主和鄉紳也來找自己拚命。不過不能強迫本地的大戶人家降租,但是方雲讓佃戶去開荒這種可以吧,佃戶可不是奴隸,不是地主的私人財產,他們還是歸屬官府管轄的。

所以方雲就規定了,凡是沒有和官府簽訂協約的,他們名下的佃戶都會被征調去開墾荒地。地主不能肯降租,總不能還不讓農民自己開墾土地屬於他們土地吧。

如果地主真的敢那樣做,佃戶會同意嗎!農民會同意嗎!

哪怕農民的脾氣再好,恐怕都會破口大罵:狗日的地主,你他麼的,自己擁有一望無際的土地都不滿足,還在拚命地兼並土地,老子好不容易有機會擁有幾十畝地,你還要攔著,合著你們地主的土地就是土地,我們這些農民的土地就不是土地了。

所以估計都不用方雲動手,憤怒的農民自己就會把地主給撕碎了。

一石激起千層浪,方雲之前在報紙上敗壞地主的名聲,地主雖然心裏生氣,但是畢竟沒有影響到他們的實際利益,所以他們也就是口頭上聲討了方雲。

這年頭能當地主的那個不是臉皮比城牆還厚的主,在兼並他人土地的時候,難道不會有人罵他們,可能嗎!甚至連帶祖宗八代都遭了秧,可他們不還是好好的。

所以地主們對於那些隻動嘴的家夥早就免疫了,罵回來就是了,而且他們財大氣粗,還可以請人幫忙一起罵,總之吃不了虧。

可是方雲接下的這兩個動作對地主來說就過分了,限製地租,丈量土地,清查田畝,樁樁件件都是要在他們身上割肉啊。深感危機的地主、大戶、士紳、富豪們紛紛開始集會,商討如何應對方雲的辦法。

張德陽,是除喬成的喬家之外,文登縣第二大商人,也是一個員外,不過他這個員外是買來的,隻有一個名號,直到他退休也沒有當過一天的真員外。

雖然隻是一個名號,但這個銀子也不是白花的,至少田賦稅他就不用交,光是這一項,每年就為他省下了幾千兩銀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