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論我國城市社區文化建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1 / 3)

論我國城市社區文化建設存在的問題及對策

城市問題批判

作者:劉華龍

摘 要:從理論認識缺憾、主體錯位、政府資金不足、主旨力模糊及法律保障未及等幾個方麵,對天津市社區文化建設的現狀進行了較為深入的分析,指出,目前所存在的問題一方麵是社會曆史遺留下來的慣性問題,一方麵是社會轉型期難以回避的交集。並在此基礎上給出相應對策,尤其是針對社區文化建設的資金投入和保障,建議應采取政府投入、市場化運作和社區資源整合“三管齊下”的資金來源與管理模式。

關鍵詞:社區文化建設;問題; 對策 ;社區主體功能;資源整合

Abstract:The author made a deep analysis on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community culture construction in Tianjin at the aspects of theoretical knowledge inadequacy, subject dislocation, inadequate government funding, obscure orientation, unavailable legal protection, etc, and pointed out that the current problems, on one hand, are inertial problems left by social and historical legacy, and on the other hand, are intersections hard to avoid during the social transition. On this basis, the author proposed the corresponding countermeasures, especially for capital investment and guarantee in community culture construction, and suggested that the funding sources and management modes integrated with government investment, market-oriented operation and integration of community resources should be adopted.

Key words:community culture construction;problems; countermeasures;main functions of community;integration of resources

中圖分類號:C912.81 文獻標識碼:A

文章編號:1674-4144(2013)-05-11-(5)

回顧天津市社區文化十幾年來的建設,應該說有了一定的成績與收獲,然而從整體上看,社區文化的建設與發展尚屬初級階段,在認識、內容、規模、影響和作用等諸方麵仍尚存種種不足。

1 存在的問題

1.1 對社區文化建設認識上的缺憾與不足

客觀而言,由於社區文化是國內近年出現的新興概念,所以人們對社區文化建設的理解並不十分係統、完備和深刻,導致人們對其內容、作用、意義等認識的模糊不清。如將社區文化單純理解為活動,或僅僅是文娛活動,在主觀認識上就把社區文化當作社區建設中的點綴與裝飾等,從而造成社區文化基礎性工作的薄弱,大量涉及人際關係、思想溝通、情感協調的事情要麼缺人去做,要麼剛剛起步。又如慣性的把社區文化工作歸入完全的政府行為,致使組織管理係統的官本位思想和社區成員的“單位人”觀念時常居主導地位。雖然在理論上尊重社區文化建設,但在行為上支持社區文化建設的力度較弱,對社區文化建設的認同感和歸屬感未能真正地樹立起來。由此可知,對社區文化建設認識的不足與理解上的偏頗,很容易使得社區文化建設的僅僅停留在形式上的重視。

1.2 社區文化建設主體的錯位與主體功能的缺失

目前,天津市的社區文化建設,仍然存在著過強的行政色彩和官辦特點。主要表現為從思路、步驟、內容、形式等,一般采取自上而下的行政安排方式,更多的情況是,作為政府派出機構的街道辦事處中的所有工作人員,為了完成上級安排的某項文化活動,不得不在社區居民並不情願參加的情況下,親曆文化活動的主持、主管甚至參與者;他們往往在年初就製定了一年的所謂的社區文化活動計劃,陷在繁雜忙碌的文化節、廣場文化活動等項目的趕場之中。相反,作為社區文化真正主體的社區居民,往往處在被動狀態,除去自發性的、得到政府允許的興趣團體活動外,對社區文化發展決策和實施的參與度很低。此外,官辦傳統固有的對上負責機製,助長了社區文化建設的形式重於內容,過程重於效果的辦事方式,大大影響了社區文化投入成本與效益的功能產出比例。其實,這一點也是許多大中城市社區文化建設所遇到的共同問題,參考近年來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社區文化建設,也遭遇了部分高成本社區文化場地和設施門庭冷落的尷尬,都有著看起來社區文化活動紅紅火火,但實際覆蓋社區成員數量與效果過低的困惑,這不能不說是與社區居民是否主動參與有著根本關係。這說明,社區文化建設主體的錯位和主體功能的缺失,一方麵令政府付出高額複雜的綜合成本,卻難以換來理想的文化影響和社區成員廣泛的滿意度;另一方麵對塑造真正意義上的社區文化極為不利,讓本應生機盎然的社區文化在機製陷阱中增加摩擦成本,大大降低了社區文化發展應有的效率。

1.3 政府資金支持的“一枝獨秀”

回顧20世紀90年代中前期的我國社區文化建設,雖然那時計劃經濟體製處於主導地位,社區文化同樣由政府主管、主辦,但是借助那時的企事業單位行政歸口製,社區還能較多地從政府之外的駐社區內單位成員處獲得資金、人力、技術、設施來舉辦文化活動,社區文化常常有企業文化、機關文化、街道文化的亮點。而90年代末期,進入市場經濟模式以來,市場經濟的大潮讓大多數社區單位成員經濟狀況和思想觀念發生了變化。在目前我市的社區文化建設中,來自社會駐區單位的資金支持寥寥無幾,主要是依賴於政府的投入,而這種投入又十分有限。即使是大中型活動的冠名,其所獲得的社會資金支持也不過千元左右,更多的支持形式還是場地、設備、勞務,而且總量少,動員困難。另外有些社區文化活動本身的高額成本也使其開展步履維艱。如高雅藝術進社區活動,所請的藝術團體最低收費一般為千元以上,甚至上萬,其費用基本上是由街道辦事處的行政經費中開支。所以,無論文化活動有何轟動效應,政府單方麵運作產生的資源、資金、人氣不足的問題,使得社區文化活動無法長久為繼,在很大程度上製約了社區文化建設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