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應激障礙中的心理創傷(1 / 3)

姓名:狄某,男,17周歲,高中應屆畢業生,未婚,外在表現不詳,企圖自殺。

患者父母均為國家幹部,本有一個哥哥,但已歿。狄某的父母工作忙碌、常年出差在外,因此他和他的哥哥都由爺爺奶奶帶大。到了狄某上小學二年級時(哥哥上小學三年級),他們才回到父母身邊。一家四口團聚一起,關係卻並不和諧。不知為什麼,母親對狄某比較喜愛,而對他的哥哥卻很不喜歡。哥哥曾私下裏對狄某說:“難道我不是媽媽親生的嗎?”他哥哥常遭母親訓斥和責打,絲毫得不到母愛的溫暖。哥哥讀五年級時,逆反心理加重,常與母親頂撞,為了抗議母親的打罵訓斥,哥哥竟外出不歸,流浪到了外地。

一天,公安局的人找上門來了,通知他的父母說,你們的兒子在某城市遭了車禍,雙腿都撞斷了。他和父母便前往該市探視他的哥哥。在病房裏,狄某摟著哥哥痛哭,父親也十分痛心,而母親卻大罵哥哥:“你這個小赤佬,從小就是害人精,跑出了家門都還要害我們,你還不如死了的好!我不認你這個孽種!”當時,哥哥一言未發,隻是憤怒地注視著母親,但是當天晚上,哥哥竟憑著兩手拖著殘損的身軀爬上了窗台,從那裏跳了下去!那是九層的高樓,哥哥粉身碎骨……從此,他、他爸爸,都與母親在感情上產生了很深很深的隔閡。不久,整天鬱鬱不樂的父親患上了肝癌,入院數月便去世了。家中隻剩下他和母親二人,他成了她唯一的精神支柱。他在心中對她有著怨恨,表麵雖然是尊重她,也聽她的話,可是他很不想和她呆在同一個空間裏。

母親是愛他的,比過去任何時候都更愛他,可他覺得就是這偏狹的母愛使哥哥喪了命,他不僅覺得媽媽是有罪的,就連他自己也有負罪感。他覺得如果媽媽當初隻生了哥哥而不生他,媽媽肯定不會不喜歡哥哥,哥哥當然也就不會死去。還有,媽媽雖然無微不至地關心他,卻並不尊重他的人格,任何事情都要他按她的意願行事。回想起來,他從小一直都是聽她的話的,哥哥則較有主見,可能正是因此,母親才喜歡他而不喜歡哥哥。意識到這一點以後,他與母親產生了強烈的對立情緒。隻要能不回家,他就盡量不回家,反正他也有充足理由,因為他是住校生,不是走讀生,平常時候學校也不讓他們回家。

高中即將畢業時,他與媽媽又發生了激烈衝突,填寫高考誌願時她要他全填本市的大學,他一心想遠離她,當然盡填外地大學。爭執不下,母親就下了最後通牒:“你若要填那些大學,將來我是不會給你生活費的!看你怎麼讀書!”他也火了,說:“隻要考得上,我不要你的一分錢!也不會再回家!”母親大哭了一場,當天母子倆沒再說一句話。第二天,他回到了學校,埋頭於複習之中,一連兩周沒回家。不料母親卻節外生枝,托人在本市聯係了一家獨資企業,讓他放棄高考到那裏去做事。她來到學校,找校長、找班主任、找各科的老師,向他們“宣布”說:“我兒子不參加高考了,高中畢業後就工作。希望老師們不要給他太多的作業,讓他多些社會實踐倒是可以的。”狄某急壞了,對母親說:“我年紀還小,應當多讀些書,這麼早就參加工作不利於將來的發展。”她母親就說:“你隻要報考本市的大學,我就同意你參加高考,否則你就得放棄高考。”

兒子一言不發,以示對母親意見的否定。母親十分惱火,竟當著校長、老師和同學的麵狠狠打了兒子一記耳光。兒子當時幾乎呆住了,稍頃,爆發出一聲哭嚎:“你不是我媽!”母親也是呆了一呆,然後捂著臉奔出了學校。狄某是一個聰慧、上進、自尊心極強的高中生,已經要畢業要高考了,卻當著眾多老師和同學的麵,挨母親的耳光,他感到是蒙受了奇恥大辱!認為她雖然是他的母親,但對兒子人格的踐踏同樣令人不能容忍!他怨恨至極,決心以死來表示對母親粗暴行為的抗議,維護自己的人格尊嚴!他賣掉了飯菜票和手表,買了車票乘車去到了五百公裏外的一個著名的風景區,想尋找一個適當的結束生命的手段,但由於種種原因未能如願。最後他又返回了學校,準備絕食而亡。同學發現以後,把情況報告了老師。老師和學校的領導想盡了辦法、磨破了嘴唇,也沒能說服他放棄絕食。他的母親也趕來哭勸兒子不要輕生,但他根本不理母親,始終一言不發。學校隻好請來了公安人員,公安人員建議請心理醫生幫助,一起來作他的工作。

專家分析、評估與治療過程

這是一個較為特殊的案例,對這一企圖自殺同學的挽救,已經超出了心理谘詢治療的範疇,須由學校、醫院、心理谘詢人員、家屬和公安人員共同參與救助和施治。

對於已經開始絕食的自殺者,救助的關鍵是怎樣使他開始進食。一日三餐對於每一個正常人來說,都是必須、自然而然的事情,但對於已經開始絕食的自殺者來說,從絕食到進食之間卻有一條天河般的界限橫亙在其間。進食就意味著停止原有的自殺企圖,意味著妥協。邁不邁這一步,在他心理上會發生極為劇烈的衝突,自尊心在這裏起著特殊的作用。

對他來說,終止自殺行動是不體麵的,是一種“貪生怕死”的怯懦表現,同時他也害怕別人譏笑他,說他“本來就不想死”或“以死作要挾的手段”等等。當然可用強製的手段使他不致脫水而死,但那不是治本的辦法,因為隻要他思想上未能轉過彎來,以後他隨時都還可以用其它方法尋死。所以,必須從根本上解決問題,也就是從心理上予以救治。心理上的救治,宜采用認知領悟療法和疏導療法,還必須有其家庭、親友的密切配合。

首先是為他創造一個宣泄內心痛苦體驗的機會,誘導他盡情傾吐心中的積鬱。在此基礎上再進一步向他指出:

“選擇絕食或任何一種形式進行自殺、自戕,都是對社會和家庭不負責任的表現;不珍惜自己前途和生命,既是對自己不負責任,也辜負了親人和老師對你的厚愛和期望。國家培養你到了高中畢業階段,你即將進入更高層次的學校學習或踏入社會作貢獻,此時你卻選擇死,是一種逃避。”他回答說:“我知道如果死了是很對不起一些人的,但至少可以對得起我的哥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