貌似是當初在南太平洋的島上的閑來無事的時候,在藏書區一本野史當中看到的。
張獻忠,(1606~1646年),字秉吾。延安人。崇禎三年(1630年)於米脂起事,自號八大王,人稱“黃虎”。其起事後,克鳳陽、焚皇陵、破開縣、陷襄陽,勝戰連連。崇禎十六年克武昌,稱大西王,次年,建大西於成都,即帝位,年號大順。1646年,清兵南下,戰歿於西充鳳凰山。
這是一般說來比較大眾化的介紹,也是流傳比較廣泛的版本。但當時我看的版本卻似乎有些過了。
張獻忠是延安衛柳樹澗人,與李自成同一年生。他長了一張黃臉,身材很高,下頷像老虎,因此人送綽號為“黃虎”。在延綏鎮為軍吏的時候,犯法當斬,主將陳洪範對他的狀貌感到驚奇,於是向總兵官王威請求釋放張獻忠。張獻忠與李自成同為府穀人王嘉胤的部下。張獻忠曾與王嘉胤為奔走之友。崇禎三年,王嘉胤搶劫富家的糧食被有司緝捕,遂揭竿而反,張獻忠糾集以米脂十八寨依從王嘉胤,他自稱為八大王。
王嘉胤死後,張獻忠率領部下兩千人投降了明朝的洪承疇,洪承疇將張獻忠的屬下編為部曲,李自成投奔了高迎祥。高迎祥、李自成轉攻山西、河南等地,並派人暗中與張獻忠聯絡,加上洪承疇對張獻忠管束得過於嚴刻,於是張獻忠複叛洪承疇與高迎祥的軍隊呼應。
但是張獻忠這個人實在是過於殘忍好殺,所過之處奸淫殺戮,情形之慘烈,難以以言語表現。
因為張獻忠的部隊不論到了什麼地方都不停地淫人妻女,然而他也是靠著這種手段籠絡手下的士兵。他們往往將丈夫與妻子麵對麵縛在一起,讓丈夫親眼看著妻子被人奸淫,隻要作丈夫的稍微流露不滿的神情就會慘遭殺戮。或者強迫父淫女、子淫母,等他們互淫完畢再一起斬首。
有時張獻忠命人將被擄的孕婦衣服剝去,他與部下一邊飲酒一邊猜測打賭孕婦的腹中懷的到底是男還是女,然後剖開孕婦的肚子查驗。他還用大鍋先將人油煮沸,然後將小孩子扔進去,直到小孩子被活活煮熟了便充作下酒的食物。張獻忠用刀子戳鍋中小兒的肉,吃飽了之後剩下的賞給兵士下酒。或者用矛刺入小孩子的身體高挑到空中,小孩子在矛尖上痛嚎而死。
張獻忠還列木為台,命男女共登台上,然後在四麵縱火焚燒,一時間慘叫聲震地,張獻忠與屬下看著狂笑不已。他為了喂養戰馬,在殺人剖腹後挖去髒腑,然後用人血浸過的米豆喂馬,使馬長得十分肥壯。
假如在攻城的時候遇到激烈的抵抗,張獻忠就讓所擄掠的婦女赤身裸體向城上辱罵。在戰後凡是有姿色的婦女都被輪奸得奄奄一息,然後割下首級,將屍首倒埋進土中,女人的下體朝上。據他們認為可以壓製炮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