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八章 濺了三次(1 / 3)

入冬的雨不像夏天那樣幹脆,轟轟烈烈的來,劈裏啪啦下一通就走。

要麼就是不下,要麼就是連綿不斷的細雨,好像不連續下個好幾天老天爺就有點不甘心似的。

林長安打著一把不知道從哪個古墓挖出來的雨傘,光禿禿的架子傘頂的遮雨布都快沒了,悠哉地走在小吃街的路上。

雨中漫步。

走著走著,看著稀稀拉拉的小雨,林長安忽然覺得自己有那麼一點文藝青年的範兒,如果把手裏的雨傘換成那種藍皮書的唐詩宋詞,那看起來就一定更有逼格了。

建築係的大二生比大一早放假半天。

考完試後,林長安就打算去友誼網吧打打世王,宿舍裏的大多牲口都回老家去了,所以也就沒人陪自己。

一拐角,就在林長安剛要走進網吧小胡同的時候。

從他的身後,飛過頭頂,扔過來一個手機,從天而降。

臥槽!

頓時,林長安就嚇了一跳,退了兩步張口就嚷嚷道,“怎麼能亂扔東西呢?要是砸到了小朋友怎麼辦,就算砸不到小朋友,砸到花花草草也是不對的……”

這麼嚷嚷了幾句,他就覺得那個手機有點眼熟,上前兩步撿起來一看,居然是他自己那個能砸核桃的諾基亞,然後摸了摸身上這時他才注意到手機不在了。

很明顯他的手機被偷了,但這個都用觸屏智能機的年代,小偷顯然看不起他這個板磚機,所以又給扔了回來……

而這樣的事情也不是第一次發生了。有次上課的時候林長安的手機忘記拿了,丟在課桌裏,吃晚飯才想起來,於是趕忙跑回教室去找,到了教室發現手機還在,操蛋的是充電器不在了。真是叔能忍,嬸不能忍!拿我的移動充電器不要緊,關鍵是你居然瞧不起我用的手機!

撿起手機,林長安很是憤憤地想著,然後擦了擦上麵的雨水,居然發現一點都沒摔壞,照常能用。

下雨的小吃街的路麵有些積水,林長安站著的地方正好是個大水灘,背對著街道,他絲毫沒注意到身後一輛mini開了過來。

……

今天的鄭月很是鬱悶。

雖然家裏的老頭子,也就是鄭大叔,一直都在自己耳邊叨念著讓自己找男朋友,但也隻是嘴上說說而已,沒想到今天不知道抽了什麼風,直接讓自己去相親,而且對象還是隔了幾條街那個賣油條的小夥子,說是什麼商業上的強強聯姻。鄭月一聽就暈死了,你一個賣煎餅的和賣油條的有什麼商業互動啊。

拗不過鄭大叔的固執,鄭月隻好還是開著小車車去了一趟。

兩人相親的地點是在春熙路的一家西餐廳,鄭月到的時候那個小夥子居然還沒來。耐心地等了十來分鍾,才看到一個穿著嘻哈風的年輕人走了過,長得也還算過得去,但在他遲到的時候鄭月就對他沒什麼好感了。默默地打量了幾眼眼前的這個年輕人,鄭月卻怎麼也有點看不順眼他。

隨後鄭月就知道了自己看不慣他的原因了,這個年輕人身上無意有意之間總會透露出一股自以為是的傲氣。吃西餐的時候,那個小夥子不小心打碎了一隻碗,服務員就走了過來說:“先生您好,這碗五十塊。”小夥子一翻兜,直接摸出來一張百元大鈔,然後裝了一個逼。在鄭月看傻逼似的注視下,小夥子抄起了一個碟子往地上一摔,很是牛逼的把錢往桌上一放,說:“不用找了。”鄭月當時就很想說,你他丫的就一賣油條的,裝什麼逼啊,但看在自家老頭子麵子上還是忍了過去,否則按照她的脾氣,怕是直接就要飆英語了。這時服務員又說:“先生,不好意思,碟子一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