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手記:新聞背後的采訪邏輯
專欄
作者:高明勇
“記者手記”要比新聞報道多一些骨感,比評論寫作多一些肉感,力爭思考性與審美性的平衡統一。
以前做記者時,我喜歡寫“記者手記”,後來做編輯,又鼓勵記者寫“記者手記”。主要原因就是“記者手記”這個特殊的體裁,能記錄下新聞背後的采訪邏輯。
2008年5月,《新京報·評論周刊》問世,創刊伊始,就將“記者手記”作為評論的一種形態,列為常設欄目。辦刊5年,發表了社內外記者大量的“手記”。
“記者手記”從一個“欄目”成長為“一個版麵”,乃至一個品牌,在業界享有盛名,不少同行在新聞見報後會主動推薦“記者手記”。
但是,或出於寫作壓力,或出於時間限製等因素,有的記者撰寫的“記者手記”質量不高,需要進一步地深入交流。
那麼,什麼是好的“記者手記”?
結合近年來的從業經曆,我列出一些與“記者手記”有關的關鍵詞,試圖勾勒出理想的“記者手記”是什麼樣的。
1.思考意識。記者采訪時要有“手記意識”,帶著“問題意識”去寫新聞報道,帶著“思考意識”去寫記者手記。事實證明,帶著“思考意識”上路,比事後靠回憶去寫,更靠譜一些,也就不用擔心“記者手記”該怎麼寫的問題。
2.呈現文本。經常有記者詢問,記者手記與新聞報道以及新聞評論之間有哪些異同?簡單比較的話,就是比新聞報道多了一些骨感,比評論寫作多了一些肉感,力爭思考性與審美性的平衡統一。所謂“骨感”,就是思考的邏輯,來自於記者的思考,以及對新聞的判斷,尤其是新聞背後的新聞。所謂“肉感”,指一些現場感的細節,一些可讀性的情節,讓文章看起來有血有肉,引人入勝。
3.第一人稱。“記者手記”一定要和新聞報道內容有很大區別,最忌內容的重複,一定要寫新聞報道“背後的故事”。報道中,新聞當事人是“主角”;手記中,記者本人是“主角”。新聞中,記者基本都是“零情感”,都是“全能的視角”,梳理和還原事件發生的“曆史邏輯”或“哲學邏輯”,而在“記者手記”中,記者應該用第一人稱,“我”如何如何。即“我”與所報道新聞事件的關係,在采訪過程以及稿件傳播過程中的所思所想,比如采訪時的一些細節或者花絮,比如報道見報後的一些反響和讀者的反饋、當事方的反應,都可以寫進來。比如,“我”如何獲知新聞線索,如何接近新聞源,如何突破當事人,如何一步步在追問中解答心中的疑惑?新聞給“我”的觸動在哪裏,是當事人的人心之惡,還是相關製度之失?如何解釋“惡之花”背後的社會土壤?
4.采訪地理。很多采訪對記者來說都是第一次,對新聞的發源地可能熟悉,也可能陌生,這些都會構成一個記者職業生涯的采訪地理。在一個值得期待的“記者手記”中,那些新聞發生地的風土人情應該占有特殊的位置。比如,劉震雲在鄭州街頭吃了“一盤黃豆芽和兩隻豬蹄”,就把他“打發回了一九四二年”。而采訪他的《南方人物周刊》記者衛毅,專程在鄭州吃了一頓“花生豬蹄”,體味劉震雲的心境。這些意象與細節,或許在整個記者手記中不是很顯眼,但沒準給讀者留下深刻印象的就是這些采訪途中的“秘密”。
5.推薦文本。我一直在猶豫,要不要給年輕記者推薦“記者手記”,如果推薦,會不會限製記者思維的創新,畢竟每個記者都麵對不同的新聞事件。之所以決定推薦,是因為這些給編輯留下深刻印象的稿子,必有其可愛之處。如果你對“記者手記”了解不多,不妨找來看看,那些牛人們是如何寫記者手記的,如:
《采訪“大師”王林:魔幻現實主義》(《新京報》記者張寒,2013年7月27日)
《河南“75·8”洪災:水硬如刀》(《南方都市報》記者江華,2010年8月14日)
《“複旦投毒案”還原:從斷崖的這邊到那邊》(《南方周末》記者葉飆,2013年5月4日)
《當“呼吸”成為問題》(《中國青年報》“冰點”周刊記者秦珍子,2013年2月2日)
《逼向下遊的談判》(中央電視台《看見》欄目主持人柴靜,2013年8月11日)
《“黑監獄地圖”背後的故事》(《財經》雜誌記者譚翊飛,2012年12月23日)
《我們誤讀了蓋茨和巴菲特》(中央電視台財經頻道主持人芮成鋼,2010年10月16日)
(作者為《新京報》評論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