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麼如何轉變教法呢?語文教師要意識到僅僅將自己原有的知識教給學生是不夠的,俗話說得好:“要給學生一杯水,自己要有一桶水。”因此,在不斷滿足學生發展需求的同時,教師要做好自己的語文教學研究工作。為培養現代社會需要的人才,語文教師要更多地參與研究,而非為了教給學生有限的知識或為了考試,用題海戰術束縛學生。怎樣才能使學生有時間、有空間發揮自己的創新能力?新課程標準明確提出“語文課堂要從實際出發”,“麵向世界,麵向未來”。法國教育家第斯多康也說:“教學的藝術不在於傳授本領,而在於激勵、喚醒、鼓舞。”新世紀的教師不是舊社會的教員,不是教書匠,要經常汲取材料中的及時有用的信息,多從不同角度思考問題,在不同領域思考,這樣才能喚醒創新思維,才能做一名鼓舞學生的人民教師。
詳細介紹這麼多教學方法,隻是想表達一個意思:隻有教師捕“魚”的方法多了,才能授學生以“漁”,“授之以魚不如授之以漁”。
我們要教學生“學會學習”,就是要讓學生掌握學習方法,成為學習的主人。學會學習,從本質上講,就是使學生形成不斷發現問題、提出問題、解決問題的能力和習慣。這種能力和習慣需要學習者反複實踐才能養成,是一個多層次的漸進過程。我們教會學生學習方法,他將受益終生,將學習活動延續到生命的終結。
顯然,“漁”從字麵上理解是一張漁網,而非活生生的魚。教給學生的不僅僅是知識,更重要的是學會生活。讓學生走向生活,將學到的知識運用到生活中。“漁”要體現對學生生活的關懷、人性的關懷,使語文成為宣泄個人情感的工具,而非“字詞句篇”的技術操作。
從“一本教參,一份教案,一種練習,一次考試”到“初中語文課堂的有效性”,即從“魚”到“漁”的過程,“教是為了讓學生自主學習”。雖然這隻是質疑式的“漁”的解釋,但這不正是“授之以漁”的呼聲嗎?“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這是中國幾千年來對教師的一貫要求,但是隨著新課標的實施,這種說法越來越顯示出它的缺陷,在傳統教學中,教師是教與學的主體,是學生的“知識源泉”,而新《語文課程標準》明確提出“教師是學習活動的組織者和引導者”。
授“漁”的做法值得肯定,授“魚”也許在一時將問題解決了,但若再遇上類似問題,則會成為一個又一個的絆腳石,生活中有無數問題需要解決,教師能跟著學生每天教授解決辦法嗎?顯然是不可能的,但我們卻可以教授給學生獲得知識的方法,學生在接受“漁”後,則取之不盡,在無形之中為學生開拓了創新的空間。教師主觀性太強,片麵強調自己的“授魚之道”同樣不可取。
因此,在當前教育背景下,教師,尤其是語文教師,麵對求知的學生不可一時興起,隻顧及教學任務是否完成,而忽視學生是否接受;隻顧及知識的傳授,而缺乏創新。初中語文教師應圍繞學生的發展,朝著“授魚不如授漁”的方向前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