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貝克漢姆宅(下)(3 / 3)

老師講課速度不快,丹尼爾聽得津津有味,倒覺得老師講課速度太慢,學到的東西還不夠;卻不敢打斷老師講課,集中精神聽老師講。

時間過得飛快,半小時已經過去。

史密斯坐在小亭裏的一張長板凳上,望著不遠處的老師和丹尼爾;老師的聲音不大,小亭和沙池的距離不遠,所以老師說什麼,他都能聽得清楚。老師教的這些知識早已學過,他等了半小時,顯得不耐煩,走到丹尼爾身邊,拉了拉他的手,道“練字有什麼好玩的,況且你得字都寫不對,歪歪扭扭的。走,我們到街上玩去。”

丹尼爾正學得入神,老師教什麼,都如同饑餓得野獸看到食物一般撲上去撕咬。此時有別的野獸與自己搶食物,當然不會讓給他。用沒抓樹枝的手往後一甩,掙開丹尼爾的手,道“別吵我,我正學習。”

史密斯是主人,卻被下人給推到幾米外。怒道“你再不陪我玩,我讓火火燒你的屁屁,還有他那胡子。”

老師知道這小子的脾氣,得罪了他,真的會讓火火把自己留了多年的胡子給全部燒掉。想想自己一把年紀,也不能一次教太久。道“你把剛剛教過的單詞,寫出十個個,我就讓你們去玩。”

十個單詞,一分鍾也用不著,史密斯不在乎等多一分鍾。道“你快寫啊,寫完陪我去玩。”

丹尼爾一副失望的樣子,用樹枝寫了幾個單詞。那字母根本就不成樣子,不仔細看清楚,真以為是鬼畫符。他寫完第九個,用沒有抓樹枝的手在腦袋撓了撓。

史密斯見他撓那麼久,不耐煩地用手指在沙池上幫他把第十個單詞補上。然後拉著他的走準備離開。

而丹尼爾的手又是一甩,掙脫開來。道“我又不是不會,你等一下不行嗎?讓我把它寫完。”

史密斯臉上少許怒色,又顯得有點無奈;一屁股坐到地上,看著丹尼爾把第十個單詞寫出來。

“誒,誒,你不是寫第十個嗎?怎麼寫了十一個?——你還寫?有完沒完?不和我去玩了?”史密斯看見丹尼爾把第十個單詞寫完,走上去想帶他出去,看見他繼續寫。焦急得說道。

丹尼爾不耐煩得一邊寫,一邊說“等一會兒,好嗎?等會兒你讓火火燒我,我一聲不發,總可以了吧?”說著,又寫了二十多個單詞。

單詞越寫越多,十來平方米的沙池被那小小的字母填滿,轉眼間已經寫了五六十個單詞。

“你,你一時間記得了那麼多?你還記得其他的?”看著沙池裏的數十個詞組,老師不信地問。

丹尼爾點點頭,把沙子全部抹平,把剩下的單詞全部寫出來。

那半小時教的百多個單詞,丹尼爾一字不錯的寫了出來。他放下樹枝,站起來拍了拍膝蓋上的沙子,笑道“少爺,現在可以陪您去玩了。”

“你以前真的不識字?你真的是那半小時內把百多個單詞全部記住?你記得那百多個單詞是什麼意思嗎?”老師問道。

“如果以前就識字,我還要冒著生命危險當少爺的玩伴,隻為了讀書識字嗎?”丹尼爾反問“我記得單詞的意思,有什麼問題嗎?”

史密斯站在丹尼爾身邊瞪了他一眼,對著老師問“你該不會要他把百多個單詞的意思全部說一遍吧?我可受不了。”

“不會不會,就三個單詞,簡中難各一個,好嗎?”老師勉強的對著他笑了笑,沒有等他回答就直接問“I、ability、toer,這三個單詞,沒問題吧?”

“我、能力、繞口令。”丹尼爾無需思考,剛聽完就直接把三個單詞的意思說了出來。

“你真能記住?”老師喜出望外地說道“你們去玩吧,不要玩太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