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名城:考古遺址公園是我們國家獨有的展示形式麼?
關強:“遺址公園”的概念最早由西方提出,如美國的黃石公園。我們國家在很長時間內,特別是文物部門不太願意用“公園”這個詞,是出於對遺址“園林化”的擔憂。過去把遺址叫做“遺址保護區”,後來“十一五”規劃時叫做“大遺址保護展示園區”,沒用“公園”二字,避免在用詞上犯錯誤。我們最早批複的是圓明園的遺址公園規劃,盡管圓明園本身就是園林,還是引起很多爭論。隨著時代發展,城市需要公園,文物保護工作要和城市、社會發展相結合總要找個契合點,我們願意提出和發展“考古遺址公園”這個概念,也在抓緊整理、製定考古遺址公園標準,規範考古遺址公園的概念,界定好考古遺址公園,避免它被純“園林化”。
總的來說,考古遺址公園是基於考古遺址本體及其環境的保護與展示,融合了教育、科研、休閑等多項功能的城市公共文化空間。依托考古成果所建成的考古遺址公園以遺址為內容,包含了豐富的文化內涵。相較於單純的遺址保護而言,它更注重文化遺產保護成果為全民所共享,其服務公眾、反饋社會的功能更加突出。大遺址並不獨立於社會之外,它就在百姓身邊,我們希望通過考古遺址公園的建設,讓老百姓了解並接近那些曾經發揮重要作用、有著重要價值的遺址。
中國名城:在大遺址保護過程中應確立何種理念?
關強:結合實踐科學發展觀,總結最近的文物保護工作,我們提出下麵理念:一、文物要有尊嚴,大遺址也應該要有尊嚴;二、文物保護、大遺址保護要與當地的社會經濟發展相協調,或者說融入當地方的社會經濟發展;三、文物保護、大遺址保護的成果要惠及人民群眾、改善民生。在2005年之前我們主要是以“搶救性保護”為主,沒有涉及“利用”。現在我們提出,保護工作要與當地經濟發展、城市化進程和人民群眾的利益相協調,這不應該是對立的,而應該是相互促進,共同發展的。
以上是大的理念,就大遺址保護來說還有一些具體的理念:一是規劃,把大遺址保護規劃與城市總體規劃相協調:二是基礎工作,依據現有的實際情況,加強大遺址保護、考古、研究力度。我們強調考古報告的出版,因為它一方麵是為規劃、編製提供科學依據,另一方麵也是在向社會做宣傳:三是傳承,過去將保護和利用對立地來看待,現在我們認為應辯證地看待,將它們比喻為“烏之兩翼”、“車之兩輪”,都是為傳承服務的。我們提倡將文化遺產的傳承作為文物保護的目的。
中國名城:大遺址保護工作有哪些特點?遇到過哪些困難?這些困難是如何解決的?
關強:大遺址價值重要,規模也大,這就決定了大遺址工作覆蓋麵很廣,我們的考古工作不一定完全做完,由此決定了大遺址保護,工作不是短期行為。從考古角度來說,要做多年的工作才能全麵了解大遺址:從保護的角度來說,要很長時間才能把大遺址保護完整。對大遺址保護工作我們要樹立長期性的想法,因此要有計劃性,製定大遺址保護規劃,分階段安排大遺址的考古、保護和展示,不論哪個階段都要強調科學性,使遺跡傳承下來。我們的思路是把有遺跡的區域通過考古工作來了解清楚,通過建設考古遺址公園與現有的城市公共綠地或規劃用地相協調,從城市的總體規劃中保護好遺址。
經費是遺址保護的難題。我們提出的是以公共財政保障為主導,多元融資並行的資金投入模式。除了財政投入外,還有企業投資和個人捐贈等途徑。現在我們對民間資本的吸引還比較有限,國家沒有出台合理的政策和機製,比如免稅等優惠政策來鼓勵企業投資遺址保護和開發。而國外是有比較明確的規定的,效果也是不錯的。在吸引社會資本的同時需要注意遺址保護畢竟是社會公益事業,不能過度市場化,商業化,要真正把精力放在保護工作上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