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超越冷戰,賦予中印關係新的內涵和視角
如何理性看待對方發展壯大、坦然麵對競爭與合作問題,將是發展中印關係的“常態性課題”。中印同步崛起是不以人的意誌為轉移的國際政治現象。近年來,印不同層級官員在不同場合強調,中印關係並非對抗性的“零和遊戲”,並為全球和平、穩定和繁榮做出了貢獻;兩國貿易關係日益壯大,雙方在國際經濟秩序、可持續發展、氣候變化等全球性問題上均保持密切磋商。誠如印前總理辛格所言,聯盟、遏製的舊理論已過時,印中是無法遏製的;兩國也不應該尋求相互遏製,合作的好處遠遠大於遏製可能帶來的任何假定收益。印中應該在平等和友好的精神之下與對方互動。
但同時,中印在綜合國力和國際影響力存在競爭是不爭之實,亟須理性看待和妥善應對。積極的競爭是人類社會不斷進步的重要外在動力,不能以消極的態度對待中印關係中的競爭性。印前駐華大使拉奧琦曾撰文表示:“中印關係既複雜且有多麵性,兩國的競爭與合作總是相互重疊,適當的健康競爭對兩國關係未必是壞事,反而可能會誘發更有意義的合作。”隨著印度崛起壯大、對外關係的發展和軍事力量的提升,部分中國人也認為印度給中方帶來了威脅和壓力,擔心印方試圖用武力解決兩國邊界問題、與美國勾連遏製中國等。但迄今為止,印度對外戰略出發點仍主要著眼於提升其國際地位、增強其戰略自主等正常考量,“向美西方一邊倒”並非“印度外交政策的DNA”,也不符合印國家利益。
三、務實合作,最大限度拓展共同利益基礎
中印應繼續落實達成的有關共識,在八大領域加強務實合作,包括基礎設施擴建及現代化、城市化經驗交流互鑒、製造業與服務業優勢互補、共同應對能源安全、合作應對糧食安全、聯手維護一個開放穩定的國際貿易體係、共同麵對氣候變化的挑戰、協力維護基本穩定的全球秩序與和平的周邊環境。同時,中印應推動貿易、投資並進,實現平衡發展,早日啟動兩國區域貿易安排談判,加強產業園區建設和鐵路等基礎設施合作,促進中印兩大市場對接,推進孟中印緬經濟走廊建設。此外,雙方應善用各種契機,弘揚傳統友誼,擴大友好合作的民間感情和民意基礎。最後,繼續維護兩國在多邊領域的合作亮點,密切在二十國集團、金磚國家等機製中的協調配合,共同推動世界貿易組織多哈回合談判,在氣候變化、反恐、糧食和能源安全等全球性問題上,維護兩國共同利益,反映發展中國家的聲音和立場。
四、雙多邊結合,構建多支柱的合作關係網絡
首先,冷戰後中印關係發展表明,高層互訪是推進兩國關係的利器,兩國需要保持製度化的最高政治層級互訪,保證各層級官員之間經常性交流,以有效防範戰略誤判和兩國關係變形。其次,兩國應善用邊界問題各種談判機製,采取建立邊界地區互信等措施,以最終劃定兩國邊界,同時保持邊界的和平與安寧。最後,中印間的貿易和其他經濟交往的增長是互利雙贏、可持續性的,從戰略高度處理兩國貿易摩擦問題。另外,隨著兩國影響日益擴大,雙方需要建立雙方海外利益的協調機製。兩國學術界、文化界的非對抗性對話以及民間往來的便利化措施,對雙邊關係的可持續發展意義深遠。迄今為止,中印已逐步確立了四大合作架構,即定期峰會和高層會議、軍事互信措施、邊界談判和相互貿易投資,但這四根支柱仍不足以支撐整個中印關係的更大發展,新的中印外交架構必須是一個深層次、多層麵、環環相扣的,以便讓兩國政治領袖、官員、企業、專家學者等社會各界人士進行磋商和協調,建立戰略互信,確認和加強共同點,妥善處理出現的矛盾與分歧,促進雙邊及國際合作。
五、著眼長遠,培植成熟平衡的輿論環境與國民心態
由於曆史背景特殊和相互了解欠缺,中印關係極易受到媒體和公眾輿論的左右,情緒性波動是中印關係麵臨的重大挑戰之一。在新興媒體和網絡傳播技術高度發達的背景下,參與和影響中印關係的利益攸關方和行為體更加多元,中印之間的相互認知和民間感情很容易發生逆轉和變化。從印度國內輿論生態環境看,以聳人聽聞的新聞報道來炒作中印關係仍是印媒體運作“政治正確性”的潛規則。從中方看,中國媒體對印度的報道也愈趨多元,報道質量和層次也千差萬別,不時發生判斷失真、觀察失焦等問題。雖然兩國有關部門都已意識到這一問題,但要根本改變這種“認知鴻溝”仍需較長時日。要從根本上推動中印關係長期、健康、可持續發展,增強兩國關係的抗震性和回旋空間,離不開客觀平衡的輿論環境和準確研判對方言行的思維習慣。
(作者係中國國際問題研究院副研究員)
(責任編輯:魏銀萍)
[1]汪平:《中企如何融入印度》,載《財經國家周刊》,2014年20期。
[2]參見中國商務部亞洲司關於“中印(度)經貿合作簡況”
[3]該數據不包括香港地區對印度的投資(同期為12.32億美元,排名第15位)。《2014年前5個月印度利用外資增長近4成》
[4]習近平:《攜手追尋民族複興之夢——在印度世界事務委員會的演講》
[5]“PMNarendraModiexplainsIndia-Chinatiesin‘INCHandMILES’”,TimesofIndia,Sept.16,2014.
[6]《中印關於構建更加緊密的發展夥伴關係的聯合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