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拍賣後發現是偽品 誰該負責呢?(2 / 2)

第二十一條 本公司任何人或代理人用任何方式對拍賣品所作的介紹、描述及評價屬參考意見,不表示本公司對拍賣品的任何擔保。

第二十二條 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本公司可以考慮撤銷交易並向買家悉數退款:

1)從拍賣日起二十一日內,買家向本公司提出書麵報告,指出該拍賣品為贗品

2)收到書麵報告後十四日內,本公司收回該拍賣品,該拍賣品必須保持拍賣當日原狀

3)買家提出的依據能令本公司確信該拍賣品為贗品,同時買家擁有該物品無可置疑的所有權和轉讓權

4)該拍賣品確係本公司出售

第四十九條 本公司有權對委托人委托本公司拍賣的任何物品攝影、攝像、進行圖錄出版、文告、展示和其它形式的影像作品,並擁有上述作品的著作權,但本公司及其職員或其代理人不對其意見的準確性(包括作品真偽)承擔任何責任。

所以由於原告蘇某,於拍賣前在拍賣公司所刊印了“業務規則”上簽字認可,故適用拍賣法中有關“免責條款”的規定。因此拍賣公司應不需要為拍賣品的真偽及瑕疵負有法律責任的問題。

在藝術投資的同時,個人應對藝術品本身有深刻的認識,對藝術品的背景,來源,藝術家的特點等均要作充分的了解,如有需要時,更應該尋求有關專家的協助,而不要自視過高,致使自己蒙受損失;同時亦需了解法律的相關規定,才能有效的保護自身的權益。

吳冠中小檔案

吳冠中,別名荼,1919年,生於江蘇宜興農村。

1942年,畢業於杭州國立藝術專科學校

1946年,考取全國公費留學繪畫第一名。

1947年,就讀於巴黎國立高等美術學校。

1950年,留學歸國,任教於中央美術學院。

1992年,大英博物館打破了隻展出古代文物的慣例,首次為在世畫家吳冠中舉辦“吳冠中---二十世紀的中國畫家”展覽,並鄭重收藏了吳冠中的巨幅彩墨新作《小鳥天堂》。

2000年,入選法蘭西學院藝術院通訊院士,是首位獲此殊榮的中國籍藝術家,這也是法蘭西學院成立近二百年來第一位亞洲人獲得這一職位。

並曾多次在中國美術館和中國全國十餘個主要城市舉辦個人畫展,先後在新加坡國家博物館、香港藝術中心、美國舊金山中華文化中心、伯明翰博物館、堪薩斯大學藝術館、紐約州聖約翰博物館及底特律博物館、大英博物館、巴黎市立塞紐奇博物館等舉辦畫展。

2010年,在北京醫院逝世,享年91歲。

(徐中孟 中華文化法律服務協會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