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社會、公共政策與法幾乎在世界上的所有國家中隨著時間流逝而發生巨大變化。在很多國家,相當長的時間裏,與性有關的問題,特別是性別問題和性傾向問題被忽視、無視和誤解。而且,在過去很長的一段時間內,在性問題上,法律和政策主要起著抑製的消極作用。但是,近年來,在許多國家和社會,法律和政策越來越扮演著支持、保護和促進在性別和性傾向領域內的多樣、平等和和諧的積極角色。中國、美國乃至國際社會都存在這種發展趨勢。這種性、政策和法的新型關係是本次研討會的主題。在本次研討會中,第一場將研討與性(包括社會性別、性行為、性傾向)諸理論流派和學術觀點,總體上探討政策與法應當如何處理性問題。隨後三場將分別具體討論政策和法如何應對性問題。最後一場將探討在性問題上未來可能的發展趨勢和方向,並提出可供政策製定者、學術及實務界、社會參考和借鑒的意見和建議。
本次研討會旨在:
1.探索和研究與性有關的公共政策理論和法學理論的各流派以及這些理論觀點對於性的影響;
2.分析和討論政策和法律如何扮演積極的角色來解決與性有關的歧視和不公,從而促進社會平等,構建和諧社會;
3.比較和借鑒其他國家在與性有關的政策與法律方麵的經驗,從而進一步完善中國在這方麵的政策和法律的製定和實施。
在本次研討會中,“性”作為一個範疇包含三個維度:社會性別(gender)、性行為或者表達(sexualactorexpression)和性傾向(sexualorientation)。在有些專家學者的發言中,“性”一詞根據上下文或者脈絡可能僅指性行為或者表達,不包括性傾向。此外,在有些專家學者發言中,使用“性取向”一詞,而不是“性傾向”一詞,雖然它們所指的概念幾乎相同。
第一場:性政策和性法學理論
第一場研討與性有關的各類政策和法學理論流派和學術觀點,總體上探討政策與法應當如何處理性問題。
本場討論的問題如下:
1.與性有關的公共政策理論和法學理論中前沿的學術流派和視角有哪些?
2.政策與法應當如何處理性問題?政府是否應該規製性?政府是否應當懲罰某些性行為?如果是,那是哪些行為?政府是否應當禁止基於性的歧視?
3.保護與性有關的權益的理據是什麼?自由、平等和人格尊嚴理論能否作為正當理據?
4.大專院校和學術機構所從事的教學和研究如何有效地促進政策製定者全麵和準確地認識性問題和幫助科學決策。
以下專家/學者等就這一主題發表了觀點:
柯比大法官:具體內容詳見前文柯比法官的發言稿。
常希:詳見前文常希的發言稿。
彭希哲:盡管中國和美國在性問題上有很多相似點,但是中國人有這樣的文化傳統,即中國人從來不在公開場合談論“性”。在過去的幾十年中,特別是在1994年世界婦女大會在北京召開以後,中國對性的研究取得了長足的發展。但是,對於中國社會對性和性別的研究,目前可能還沒有一個符合中國國情的基本理論。在從事社會性別研究的主流學者群體中,更多的是在關注性別,而不是性。我們強調性別平等,但恐怕還沒有形成一個性平等的概念。我們開始注重並且采取措施希望能保護女性的權利,但是我們現在還沒有在立法和政策製定過程中特別關注性的權利。
在過去,由於中國有“非禮勿視”的文化傳統,我們把性取向問題當成“非”,不是在主流的倫理道德中間,所以我們在很長時間裏是非禮勿視的。在一段時間內,我們的社會實踐知道有這樣(同性戀者)群體的存在,知道有這樣的(同性)性取向存在,但是我們不願意承認,將其排除在我們的視野之外。
我們現在已經進入的一個階段叫“見而不為”。也就是說我們已經承認有這個群體,我們已經開始研究這個群體,但基本上在主流社會中間對此采取了不作為態度。
改革開放二十多年來,私人空間越來越大,政府對私人生活的控製越來越弱。政府和社會對各種不同的生活方式和理念的容忍度越來越高。這也是在社會分層、多樣化的過程中間,無論作為不同的性取向還是作為性的方式,人們對它的容忍度或者認同度、接受的程度逐漸在提高。
李銀河:在中國,刑法中被規定為違法的性行為隨著刑法的變動有些改變,但變動不大。在1997年3月14日第八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修訂的新版刑法通過和頒布之前,刑法中與性有關的條文有三大類:第一類是強奸罪和奸淫幼女罪;第二類是流氓罪(其中涉及性的有侮辱婦女罪和其他流氓活動罪);第三類是妨害社會風尚的犯罪(包括強迫、引誘、容留婦女賣淫罪和製作、販賣淫書、淫畫罪)。在1997年重新修訂公布的刑法中,與性有關的刑法條文改動最大的一處是取消了“流氓罪”而將其內容分散到其他條文中,例如,原流氓罪中“強製猥褻、侮辱婦女罪”被收入“侵犯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一章中;“聚眾淫亂罪”被收入“妨害社會管理秩序罪”一章中。有關賣淫和淫穢品的條文仍保留為單獨的兩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