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經濟”這條金科玉律下
當深入探討夫妻間溝通問題的時候我們發現,夫妻間無法溝通常常由決定權導引。婚後,夫妻間了無休止的爭戰不外乎:誰花了多少錢,誰做了什麼家務事,誰看顧小孩等。如果兩人都是雙職工,問題的爭執還包括誰的工作更為重要,或與此牽連的性別角色問題。我們還可以發現:妻子常常對先生在家的專橫跋扈深表不滿,抑或對他們毫不顧及家庭的冷漠心生怨憤。而丈夫則對太太的抱怨表現出一付防衛、不屑一顧的態度。
這是否是性別角色出現了問題?是的。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之一就是大部份夫妻在孩子出生後便不自覺地落入了傳統性別角色:妻子又工作又管家,扮演了遠超出她們能力的“女強人”角色,或者為了滿足、認同先生的事業需求不得不忍痛割愛自己心愛的工作,從而減少了妻子在先前平等婚姻裏所擁有的權力。這並不是說夫妻不能在傳統的男主外、女主內的婚姻中得到平衡,隻要他們能夠滿意自己所扮演的角色,能夠尊重沒有外出工作賺錢的那一方,能夠公平地珍惜雙方對於婚姻的貢獻,那麼,婚姻中的平等還是可以保持的。而且在有些夫妻中,未外出賺錢的那一方可能因為擁有某種被社會所珍視的才能或個性特徵,所以無形中使婚姻的權力結構依然能保持平等。
然而,在這個金錢掛帥物欲橫流的商業化社會裏,各種人際關係早已默契成了一種“誰有經濟能力,誰就可以下達命令”的定勢,婚姻關係自然不能免於這條金科玉律。為了照顧小孩辭職,妻子便等於失去了婚姻中的經濟能力,於是伴隨著她在家庭中地位轉弱而來的是在金錢與權力下婚姻關係的重塑。反之,如果妻子為擁有一份平等婚姻權力而要強地充當起女強人角色,即既上班又包辦家務事,那麼,她必定精疲力盡,也會因根本無法真正享受婚姻的美好而心有怨憤。
掉入傳統婚姻角色中
在我們這個社會中,盡管我們極力抨擊對女性不公的種種陳腐觀念,卻無法真正消除這些陳腐觀念在社會文化中仍然大行其道。人們總以為,女性應該負起主要的養兒育女的責任,甚至應該完全擔負起這個責任。
事實上,母親對幼兒所投注的時間和精力也遠較父親為多。一位剛有一個新生嬰兒的母親說道:
“從我懷孕一直到孩子降臨人世,丈夫確實沉浸在將為人父的無限喜悅與翹首顧盼中。然而,對他,這隻是一種外在改變;對我,卻構成了整個內在生活的改變。就在寶寶即將出生前,我對親職角色的認同和觀察遠比林韻(指的是丈夫)要來得深入。可是越是到後來,我就越發現,我為這份權利付出了昂貴代價。”
將照顧孩子的責任完全丟給母親,這在我國無論是城市還是鄉村幾乎都是相當普遍的現象,在那裏,母親擔任著主要育兒工作,洗衣、縫衣、做飯,包攬一切家務瑣事。她們中的絕大多數還同時擔任著職業婦女的角色。於是,一個有趣的問題便浮上台麵,那就是照顧孩子何以落在母親身上,而不是父親身上?根據《現代》雜誌的調查顯示,它的女性讀者所嫁的另一半都希望自己太太能夠上班,又能包辦孩子的照顧工作。最新統計數字也告訴我們,男人平均隻分擔了1/3的家務。雖然與上一代相比這已是曆史的一大進步,但顯然還是比太太所分擔的2/3要少了許多。很少有父親能真正了解如何照顧孩子的生活起居,也很少有父親願意減少工作時間深入到孩子生活中去。某雜誌的一篇報導就活生生地說明了男人不願照顧孩子的真實心態:
“從心情焦慮地在外麵等待妻子的生產,直到孩子的呱呱落地才給我如釋重負的感覺。突然間,我發現自己正與一個充滿奇妙生命、會哇哇大哭的嬰兒和一個疲累不堪、心緒狂亂的妻子相處在一起。這種感覺並不像一般人所說的那麼喜悅……。甚至對某些男人來說,置身於這種環境反而會感到一種恐懼。刹那間,就算是充滿壓力的辦公室此刻突然變得可愛起來,變得如此吸引人,因為在那兒有規律的模式,有既定的角色。我們不得不承認,離開剛出世的寶寶、回到工作中去的確會有一點罪惡惑,但就另一方麵來說,卻是一種真正的解脫。”
上述告白說明了,當初為人父接納一個新的與他有著血緣情的小生命的喜悅褪去後,男人本能地會產生一個想逃離父職新角色的念頭。
在強大的社會傳統壓力以及偏頗的心理認知影響下,難怪當孩子出生後,育兒的擔子自然而然地就全壓在了女人身上。也就在這個時候,夫妻間的權力平衡開始改變,婚姻關係遂走向未定之天。
一個孩子已使母職問題變得如此棘手,當第二個孩子問世時,其棘手程度可想而知。隻有一個孩子的時候,夫妻倆尚可勉力度過難關,隻要妻子申請留職停薪,減少出差、犧牲睡眠時間便可勉強兼顧。現在,當第二個孩子降臨人世,她們將會在升遷、薪水上付出更大代價。她們有太多的家務事和孩子需要照顧,即便她們是要強的女人,希望職業和家務能兼而顧之,但最終因為力不從心而失去上司對她的信心,而將她們永遠列入“媽媽一族”的行列。於是,她們的晉升通道被阻塞。一位女強人曾在報紙上撰文寫道:
“當我懷第二胎,肚子已明顯可見的時候,隱約間,我覺得自己不再是工作團體(他們大部份是男性)中的一員,而是一個已經懷孕即將被授與’媽媽爵位‘的女性主管之一。”
而後,她得到消息,等自己有了兩個孩子之後,就不再能繼續擔任經理的一職。對一個女人而言,第一個孩子尚能帶來新奇和快樂,使她樂於公開展示自己所具有的母親身份。如果母親是個職業婦女,而工作機構又非正式,那麼她甚至會偶爾將孩子帶到自己工作的單位。畢竟,隻有一個孩子的時候,夫妻還有時間投入婚姻生活,使日子多少回複到以往的兩人世界中去。然而,當有了兩個孩子之後,情況完全不同了。家務和育兒工作不成比例地增加,夫妻必須完全配合孩子的生活,他們的作息時間和需求變得太複雜,以致很難麵麵顧到。上述的那位生了第一胎後又生了第二胎孩子的母親說道:
“以我為例,第二個孩子的出生帶給我們生活上的改變是我完全無法料到的。當老大亮亮還是個娃娃時,我們去哪裏都帶著他,甚至參加宴會也帶著他。孩子出生前,林韻和我星期天中午很喜歡去一些格調高雅的尷5c廳吃午餐。有了亮亮後,我們還會帶他一同前往,隻要把他的手提嬰兒座放在桌子中間就好了。當然,我們也認為餐廳中的每個人都一定和我們一樣,覺得亮亮是一個個可愛的小寶寶,他們甚至會來逗他。
然而,當老二秋野出生後,這個傳統節目便停止了。帶著一個孩子在幽靜餐廳有時還有可能,帶著兩個孩子就完全不可能了。若是碰到不得不帶孩子出去吃飯的時候,我們會先找最近的速食連鎖店,並先檢查它的環境是否對兒童安全。此外,我也不可能將兩個孩子寄放在鄰居家去參加會議,也不可能帶著兩個孩子出席研討會,這兩個孩子開啟了我做為’育兒總管‘的漫漫長路。”
當有了孩子後的“後勤任務”變得太多、壓力變得太大時,夫妻通常會開始抱怨,說不能再這樣繼續下去,要坐下來討論解決之道。這種情勢很快趨於明朗,一種情況就是整個家庭完全倚賴先生收入。如果妻子也有收入,生活就以先生的收入為主,以太太的收入為輔。至於解決之道,如果負擔得起的話,太太乾脆就留在家裏照顧孩子。
就在這時,妻子即便想要努力維持平等的婚姻結構,也會不知不覺地掉入傳統型婚姻中。最明顯的痕跡之一就是夫妻默默承認,照顧孩子的責任是太太的。即使是一個事業心很強的女性主義者,也經常發現,當第二個孩子出生後,她自然而然地選擇了犧牲自己的事業保家庭、保丈夫、保小孩。她們甚至不得不選擇留在家裏做全職家庭婦女,而家計則依靠先生。
自己好像是個女聖人
選擇全職工作的母親經常發現自己就像一個女聖人一樣,在工作和家庭兩地間穿梭飛奔。她們利用晚上匆匆忙忙洗燙衣服、利用午餐時間跑出去為孩子買“六一兒童節”服裝、星期六帶著孩子去看牙醫、理發、上小提琴課、到鞋店買鞋子。一位叫趙惠惠的女性抱怨說:
“我有一位同事,每當碰到出差開會,就預先將她不在家那幾天的菜先煮好,放在冰箱裏。我剛開始建立私營企業的那幾年,每天早上還沒上班前,就已忙東忙西地做完了一大堆家務事,這時我的先生還在香甜的夢中。下班後還要飛也似地跳上公共汽車,搖搖晃晃地弄到六七點鍾才到家。在拿出鑰匙開門前的那一刹那,眼淚有時候會止不住流出來,因為隻有在這瞬間,我可以稍事放鬆。我知道等開了門進去,孩子、褓姆、還有家裏的那隻小獅狗會立刻環繞身旁,頓時,我覺得一股狼狽,不知所措。”
一位社會學家指出,當家務和育兒工作都加進來後,職業婦女平均每周要比男人多出15個工作小時,等於一年零3個月的工作量。
即使是那些自認為已順服傳統安排的女性,也發現自己根本無力去扮演好這一部份角色。一個受訪的婚外情女性對我說的那樣:
“我不斷付出、付出,卻未得到任何回報。誰會期待一個已上了一天班、工作八小時的男人回家再做什麼?我從來不敢有任何奢求。但我也工作了一天的呀,我也是血肉之驅啊!做秘書不是件輕鬆事,我知道他的工作對他來說有多重要,尤其是正值他高升之際。所以我甚至不敢要求他下班帶瓶牛奶回家。如今,我已沒有精力再去維持我們之間的關係。如果他不能有所改變,我們兩人就算結束了。”
另一位情感出軌的女士在一次懇談會上對著丈夫咄咄逼人地說道:
“孩子在校有問題或學校有事情時,都是我到學校處理,都是我帶他們去看醫生,都是我負責買菜、做晚飯,什麼事情都是我,我!我!我!你躲到哪兒去了?”她情緒激動地對著丈夫傾倒,好像對麵就是一個垃圾桶。她繼而轉向我,把頭埋進雙手,苦惱地說:
“我寧願離婚。”
這就是母職問題引起的當代離婚之謎。無怪乎一些心生怨氣、身心俱疲的婦女開始厭惡起婚姻,她們常常最終以離婚形式離開這個家、這個婚姻。如果她們不能接受這一離婚模式,壓抑有時就以包括婚外情這樣一種另類形式顯現、發泄出來。
在姻親關係背後
新婚夫妻可能還會碰到另外一些經曆,如何與雙方家人相處就是其中的一個。如果說在婚前要不要加入對方家人的活動可以是個人自行選擇意誌的結果,那麼,婚後夫妻倆原定的自由選擇格局變成了必須與各自父母重新協調的格局。兒子可能會告訴母親:“媽媽,別忘了,她(指新太太)是素食者”,以示意這位新進門的家庭成員的飲食習慣。女兒可能也會向母親解釋:“媽媽,我知道你希望我們大年三十回來吃團圓飯,但那一天剛好是誌剛母親的生日,所以我們覺得應該過了這天再回來。”對於一向習慣於向女兒“發號施令”的父母可能會覺得這是一種傷害,而峻拒小夫妻追求他們自己生活的自由。換句話說,婚後,夫妻兩人在保有自己生活的同時必先與兩邊父母設立一條界限,並顧及其他因婚姻而來的責任。
盡管披上婚紗的年輕人想像他們的婚姻就是兩人的自由結合,但事實常常不是那麼一回事,而是兩個周延家庭間複雜關係的糾葛:原來是一些陌生人,現在卻被冠上了含糊不清的“親戚關係”,稱之為“姻親”。如果能將調適好與兩個不同成長家庭的關係,夫妻便可以向前跨越一大步,邁向更成熟的獨立與穩定;反之,則會發生眾多姻親加入爭戰的複雜局麵。在婚姻現實中,夫婦常常因為對姻親的不滿產生互相抱怨:他們的侵入、他們的冷漠、他們的價值觀、生活形態、政治理念等,都是造成婚姻家庭問題的重要原因,最常見的幾種是:
金錢。
“名義上是給了我們,實際處處控製,根本不肯放手。”
“老是話中有音地要我們買這買那。”
社會階級。
“他們表現出一付鎮業(男方名字)降格娶我的樣子,對我和我家人冷漠不睬。”
“要不是這男的死皮賴臉纏著我的女兒,我的女婿才不會是這個等級的人。”生活形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