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17章 現代家庭(1)(2 / 2)

當然,這些大都是題外話。惟一有關的是,當家庭某一成員長期外出,而其他成員留守家中時,無疑他擺脫了家庭的束縛,而家庭的凝聚力也就相應地減弱了。農村人口湧入城市(這是文化增長時期的特點),也會產生和海上貿易相同的結果,即削弱了家庭的凝聚力。另一種是奴隸製的影響,在下層社會中,這種影響也許更為重要。主人很少重視他的奴隸的家庭關係,他可以按照自己的意願把男女奴隸配為夫妻,同時,他也可以和任何他喜愛的女傭進行性交。當然,這些影響不會削弱貴族家庭的凝聚力,因為貴族家庭的建立是依據對於門第的欲望,以及古代所特有的城市生活中家庭之爭的勝利——這很像中世紀下半葉和文藝複興時代意大利的城市生活。然而,在羅馬帝國最初時期,由於最終獲勝的基督教起初是一種奴隸和無產階級的宗教,導致貴族製度曾失去過它的地位。以前,家庭在社會各階級中的力量之所以減弱,無疑是因為古代基督教反對家庭,而且規定了一種把家庭放在次要位置上的道德標準的緣故。其位置之低,是以前的道德標準中所沒有的,除佛教的道德標準外。在基督教的道德標準中,重要的不是人與人的關係,而是靈魂和上帝的關係。

然而。佛教的情況卻提醒我們,不能過於強調宗教的純粹經濟上的原因。我並不十分清楚,當佛教傳播的時候,印度是什麼樣的一種情況。對於佛教所注重個人的靈魂是不是由於經濟的原因,同時我也十分懷疑,當時是否存在著這種原因。其實,當初佛教盛行於印度的時候,本來是一種掌權者的宗教,所以有關家庭的思想按理應當對他們比對任何其他階級更為有利。不過,後來人們開始普遍輕視現實世界而尋求靈魂拯救,結果,在佛教的道德標準中,家庭處於一種極為被忽視的地位。除了穆罕默德之外,所有偉大的宗教領袖(如果孔教可以稱為宗教,孔子也在其列)一般都對社會和政治十分淡漠,因為他們的目的在於通過反省、訓誡和自我否定,使靈魂達到盡善盡美的淨化。

有史以來所產生的那些宗教與有史以前的宗教相反,它們都是以個人為中心的,而且都認為,一個人可以在孤獨的生活中履行他的一切責任。當然,這些宗教同時也認為,如果一個人有社會關係,他必須履行那些與社會關係有關,並且為人們所承認的責任。但是,它們一般都不把社會關係的構成視為責任之內的事情。這一點基督教表現得尤為顯著,因為基督教對於家庭曆來持反對態度。我們在《聖經》中可以看到這樣的訓誡:“愛父母勝過愛我者,不配做我的門徒。”這句話的意思是,一個人應當做他認為是正確的事情,即使他的父母認為是錯誤的——這種觀念是古羅馬人和保守的中國人所無法接受的。

基督教中,這種個人主義的色彩逐漸削弱了一切社會關係,尤其是在那些最熱心的人中間。在天主教中這種影響比在新教中要小,因為在天主教中,包含在我們應當服從上帝而不是服從人這樣一個原則中,其中的混亂成分最為顯著。服從上帝實際上意味著服從良心,但人們的良心是千差萬別的。因此,當良心與法律之間發生衝突時,真正的基督徒將會感到,應該尊重服從自己良心的人,而不是法律的命令。在古代文化中,父親就是上帝,而在基督教中,上帝則是神父,於是,父親的權威被削弱了。

現代家庭製度的衰落無疑主要是由於工業革命的影響,但是這種衰落早在工業革命之前就已經開始了。家庭製度衰落起源於個人主義的理論。現在,青年人都堅持按照自己的意願,而不是依從父母之命選擇情侶。已婚的兒子住在父母家中的習慣已經不複存在了。兒子從學校一畢業就得出外謀生,這已成為一種習慣。過去,隻要兒童可以在工廠做工,他們就會成為父母的財源之一,直到他們死於過度勞累。但是《工廠法令》已經取消了這種剝削形式,雖然那些以此為生的人對此表示抗議。從此,孩子從謀生工具變為經濟負擔。在這個階段,人們懂得了運用避孕法,於是,人口出生率開始下降了。人們普遍認為,不論在哪個時代,人類都是根據他們的經濟狀況而生育孩子的。無論如何,這種情況適用於澳大利亞的土著居民、蘭開夏的紡織業工人和英國的貴族。我不敢斷言這種觀念可以用理論來確定,但它的確與事實相差不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