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後同居是對,是錯?要根據具體情況分析,不要一概論之。

(1)確有感情的離婚後同居:因一時感情衝動,沒有對婚姻深入反思就離婚的,或者是未經曆離婚前分居,原來的日子吵吵鬧鬧,嫌煩,誰知道真的離婚了,才發現其實對對方愛得很深。這些人離婚,感情基礎仍然很好,住在一起誰也不想離開。對這些人的離婚同居應該支持,而且要求他們不要到處宣傳自己已經離婚,讓家人、鄰居、同事、朋友依然把他們看成是夫妻,尤其不讓孩子知道,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傷害。何時去辦複婚手續,由當事人自己決定。

(2)有孩子而同居:雙方都舍不得孩子,感情尚存但不深。這一類型因為感情比較淡了,隻因為舍不得孩子,以孩子作為一種紐帶,兩人之間還有一定的凝聚力,不僅能同住,而且還能像夫妻一樣,不僅有性關係,還有感情的聯絡。同居一段時間後,重新反思婚姻,如果覺得可以不必離婚,那麼再過一段時間再說;如果覺得還是離婚更好,則可以分居一段時間,再回來,讓孩子有個充分適應,再分開。

(3)感情完全破裂,為孩子犧牲自己:對這位他(她)應予勸阻,不要單純為了孩子而犧牲自己一輩子。我們也常勸說,已經獨身的父親或母親也不要為孩子而奉獻自己的一生。一代管一代,我們對孩子僅僅是一種撫養教育的責任,給孩子的愛太多、太沉重對孩子對成人都沒好處,完全沒有必要為孩子而做一輩子的犧牲。

(4)感情確已破裂,雙方決意離婚,但目前無分居條件:這一類離婚後同居實際上隻是一種同住狀態,時間長了,雙方之間偶爾還會有性關係,但感情上的聯絡已很少,即使仍有性關係,也已無愛情可言。

對這一類離婚後同住狀態,可以幫助他們探討如何克服當前的困難,如財產分割兌現問題、無房問題等,經過努力都是可以解決的,問題解決以後以盡早搬開為宜。

(5)為糾纏報複對方而不分居:堅持以理服人,勸說該搬走的一方盡快搬走,無理取鬧到一定程度,可請求法律援助。

再婚負麵心理的調適

冰和雪都是離過婚的人,經人介紹,他們認識了,談了一段時間的戀愛,感覺還不錯,又準備結婚了。為了汲取第一次婚姻失敗的教訓,特別強調再婚前的準備工作,尤其是對再婚後可能發生的各種情況有充分的心理準備。

其中,對再婚質量影響很大的是再婚中的負麵心理,這些負麵心理的調適情況良好,再婚的效果就比較好。那麼,再婚後有哪些主要的負麵心理,又該如何去調適呢?

再婚主要有以下幾種負麵心理,需要認真調適。

1.懷舊心理

多見於前婚夫妻感情深厚,一方因病或意外事件而亡故的再婚者。再 婚時常流露出對前婚配偶的懷念之情,尤其是當再婚配偶做得不如前婚配偶時,懷念之情更容易出現,甚至由此而引發對再婚配偶的不滿。這種懷舊心理最容易引起再婚配偶的痛苦。所以,再婚者在再婚前就應該有心理準備,作為有懷舊心理的一方必須在感情上麵對現實,以增強對懷舊心理的防範意識。作為再婚的新配偶,應該給有懷舊心理的一方更多關愛,各方麵的表現要更加突出,更加優秀,從積極方麵幫助配偶更少發生懷舊感情。再婚前可先同居一段時間,以便更好適應。

2.習慣心理

一般在第一次婚姻中可能已經形成了各自的興趣、愛好和生活習慣。

再婚後相互之間一時不能適應,特別是性生活習慣。如果雙方互相不去了解和熟悉對方的欲望、要求和技巧,很可能會導致性生活不和諧,引起雙方不滿。所以再婚夫妻應當主動適應對方的習慣,尋找一個能照顧到雙方習慣的折中解決辦法。此外雙方都應有足夠的寬容精神,揚長避短,互相協調,逐步建立起新的生活習慣。不要企圖要求對方作出巨大的改變,而更主要是去適應對方。再婚前若能有一段適應時間(共同生活)可能更好。

3.比較心理

再婚夫妻容易犯的一個毛病,便是用原配偶的優點與現配偶的缺點相比較,事事挑剔,處處不滿,挫傷對方自尊心。這些必然會影響雙方感情,也使自己對重建的家庭失望。再婚夫妻必須注意比較心理可能帶來的負麵效應。其實人各有所長,也各有所短,應當積極全麵地評價對方,了解對方,認識對方的優點,幫助其克服缺點,使對方成為自己理想中的配偶。當然我們更主張保持熱戀期的暈輪效應,把新配偶的優點放大,長時間地保持一個完美形象,比較心理就不會引起負麵效應。

4.嫉妒心理

許多再婚者常嫉妒或計較對方的前婚生活,不時揭其隱秘,捅其傷疤,褻瀆對方人格,挫傷對方自尊,傷及對方感情,影響再婚穩定。再婚夫妻一定要注意防範,特別是性愛型嫉妒,應重視對方的心理貞操,珍惜對方愛的感情,撫慰對方飽受創傷的心靈,不諷刺、不取笑,真誠相待,才能使兩顆心緊緊地結合在一起。

5.報複心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