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結婚到出現婚姻障礙,然後分居,最終離婚,這是部分夫妻婚姻的一個過程。分居、離婚是婚姻死亡的一個標誌,真正意義上的離婚是合情合理的事,也是一件比較容易處理的事。但實際上因為離婚涉及的問題很多,不僅可能涉法,還會發生各種各樣的心理問題,心理障礙,需要得到更多幫助,尤其是婚姻分析師的幫助和支持。離婚者的再結婚或者與離婚者的婚姻稱為再婚,正因為是再婚或其中一人是再婚,就比初婚有更多的複雜性,人們普遍認為再婚質量不高,為何?婚姻分析學要研究這些問題,婚姻分析師要認真指導再婚者,努力提高再婚質量。
很多人把離婚看成是一次婚姻的失敗。婚姻分析師應引導人們改變這種想法,應該說每一次婚姻都是婚戀過程中、感情生活中的一段經曆。對婚姻不要期望值過高,有人婚前就把婚姻想象得非常美好幸福,就像天堂:夫妻恩恩愛愛,相互體貼奉獻,相互忠誠,美好得不得了。等真的結婚了,每天遇到的事,柴米油鹽醬醋茶,平平淡淡之中磕磕碰碰,從爭論到爭吵,從小的分歧到大的矛盾,甚至感受到若幹的痛苦,落差很大,失落感過重。婚姻質量一旦下降,愛情體驗變成痛苦體驗,當事人又會產生另一個極端:天底下哪有愛情,結婚就是愛情的墳墓,平平淡淡才是真!愛情也罷婚姻也罷,也不過如此。從對婚姻的過高期望,跌落到另一極端——對婚姻毫無期望,甚至失落、失望,懷著悲觀的情緒。
即使是離婚了,也不要悲觀失落,而要把離婚看成是一次新的機遇,一次走向幸福婚姻的新的嚐試。雖然沒有人能保證每個人都能追求到愛情和幸福的婚姻,但最重要的是每個人都懷著對愛情和幸福婚姻的憧憬並投入全部的熱情去期盼、去追求,不能保證你追求的定會成功,但可以說你追求了,不管最後的結局是什麼,都是成功。我們崇尚的就在於你參與了這個過程,因為個人的機遇(緣分)是不一樣的,但是每個人的追求還是一樣的。
自有人類曆史以來,人們就歌頌愛情,追求愛情,有許多美好的故事,羅密歐與朱麗葉,梁山伯與祝英台都是以身殉情的,確實說明“生命誠可貴,愛情價更高”。勇於追求,敢於去愛,這是人的一種美好品質,每個人都應該有這種品質,婚姻必須有愛情,婚姻是保護愛情和發展愛情的,婚姻必須是愛情的代名詞。我們要勇敢地摒棄那些沒有愛情的婚姻,又要勇於去追求,去建設充滿著愛情的婚姻,讓愛情天長地久。
正是緣於對愛情的追求和對婚姻的向往,我們才有勇氣麵對婚姻的現實,離婚的現實,為建設幸福美滿的婚姻,需要離婚,把離婚看成是轉機,是真正婚姻的開始。
要把離婚造成的損失減到最小,最重要的舉措還是協調觀念,一旦有了共識,雙方都同意,或者都不同意離婚,事情就好辦多了。損失大的就是一方要離婚,另一方不同意,既不能和好,也無法分離,雙方都耗著,整個係統便也都耗著,時間越長,損失也越大。
再婚不是重複,有了一次婚姻的經驗,又是完全換了與原配絕不相同的另一位新人。甚至也不是舊宅、舊婚房、舊家具,一切都是新的,是完全嶄新的另一次婚姻。在新的婚姻中,自己能感受到無限的愛情的幸福。人生最重要的目標之一就是對至高無上的愛情生活的追求,一定要把握好這一次機遇,讓這一次婚姻有最圓滿的結局。有了這樣的認識和決定,就能整合自己的資源,調動全部身心潛能,全力做好這一次全新的婚姻嚐試。
再婚雖然比第一次婚姻有更多的複雜情況,實際情況也許是再婚還不如第一次婚姻。但這都不是我們放棄再婚或對再婚失去信心的理由,而是提醒再婚者要認真去研究再婚,分析再婚,總結第一次婚姻的經驗,吸取第一次婚姻失敗的教訓,做好充分的心理準備,以全新的姿態,認真克服再婚中一個又一個困難,堅定信念,不僅把再婚進行下去,而且要達到最圓滿的婚姻效果。
分居、離婚到再婚,甚至再離婚,舊婚姻的死亡、新婚姻的再生,各種各樣的問題更多,出現得更頻,處理起來更難。本章僅就一些主要問題結合具體案例,展開討論。
“閃戀”“閃婚”還要“閃離”嗎?
一次偶然,汪與季邂逅,通過初步的交談得知兩人既是同鄉,又同校,心理上的距離越來越近。兩人幾乎一見鍾情,更多地了解對方後,無論是氣質風度,待人接物,還是人品能力、職業、地位,還是將來發展潛力等等,對方方麵麵彼此都感覺是非常合適。
頻繁的接觸,深層的交流,兩個人越走越近,第三次約會兩人就擁抱接吻了,擁抱和熱吻讓他們同時發現了對方和自己的感受,怦怦的心跳,紅紅的臉頰,滾燙滾燙的唇,兩人同時明白了,無以控製的愛,一下子熾熱起來,飛快地發展。第五次約會,他們有了機會,性愛、情愛、靈肉結合的他們飄忽在那種似神似仙的感覺之中。從那以後,他們雙雙墜入了情網。
一個月後,他們已經拿了結婚證,攜手走入婚姻殿堂。新婚的瘋狂之後,蜜月還沒過完,兩人已經開始有了爭執。蜜月完了,他們已經開始爭吵,婚後兩個月不到,季在一次爭吵中,動了手,扭打的時候竟然提出了分手。
事後他們自己也納悶,真的需要馬上就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