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的這種荒誕感是終身的。特別是研佛後,他與其他“啟蒙者”和無數“戰士”的區別,是他自覺到了荒誕而做事,而不隻是向著光明的前途而工作。既無興高采烈的希望,也無萬念俱灰的絕望,不過就是“過客”般地“走”。魯迅那種百折不撓的金剛般的意誌與蔑視一切的大自由,即源於他對荒誕的洞識。
正像魯迅並不取笑阿Q一樣,也正像魯迅說狂人也在荒誕中(“被人吃”也“吃人”,“無意中吃過妹子的肉”)一樣,在《故鄉》中魯迅並沒有傲視閏土,而是把自己擺在荒誕之外:“我想到希望,忽然害怕起來了。閏土要香爐和燭台的時候,我還暗地裏笑他,以為他總是崇拜偶像,什麼時候都不忘卻。現在我所謂希望,不也是我自己手製的偶像麼?隻是他的願望切近,我的願望茫遠罷了。”這種深度的荒誕意識在他的小說中隨處可見,甚至包括《祝福》這樣的作品。隻是將其當作通常的“苦難敘事”或者“啟蒙文學”,這是很可惜的。
不過魯迅荒誕意識更凝練的書寫,不是他的小說,而是那亦哲亦詩的《野草》,尤其是被視若天書的那幾篇晦澀之作。也許荒誕書寫最合適的語言方式,是詩或詩化之作,太具情節的語言難以進入這個精深的世界。《紅樓夢》極富詩性,而且其中的荒誕感,多見於其中的歌詠,大概也能說明這個道理。而貝克特將《等待戈多》寫成沒有情節、沒有戲劇衝突、一點也不能吸引眼球的兩幕短劇,恐怕也能證明這一點。他甚至說過“隻有沒有情節,沒有動作的藝術才算得上真正的藝術” 。這是詩化的另一種說法。
與魯迅的荒誕意識相應的是,他從不洋洋自得。他的不少書名、篇名、筆名就是無奈與自嘲。這不是矯情,而是他看到了深淵。他講笑話時也神態凝然,不是賣關子,而是笑不起來。
荒誕美學當然有笑,有樂,但那是一種看破荒誕後會心而從容的微笑,一種自我回歸時才有的忘情大樂。《野草》講毀滅中的“大歡喜”即此。“大歡喜”是中國化了的佛教語。請注意其中的“大”,“大”在中國文化中有“超驗”的意義。“大”即“道”,隻有在這個層次才算到了審美之域。
莊子超越不得大道的“一曲之士”,也就進入了悠遠廣大或無際無涯的大自由,所以《莊子》自謂 “謬悠之說,荒唐之言,無端崖之辭”。有人因此認為,最接近“荒誕”美學本義的是“荒唐”,並主張用後者代替之。雖然不無道理,但自由廣大之“荒唐”在現代漢語中同樣是盡失本義,而且似乎比“荒誕”更具貶義。麵對約定俗成的術語,這個肯定無效,但提醒學術界注意中國古代的荒誕美學資源,則不無意義。
要補充的是,這種無端崖的荒唐廣大,不是文士們樂道的偽逍遙。企圖跳開生存悖論對莊子的煎熬去理解他的荒誕,企圖跳開他的沉重去戲說其輕鬆,是一種常見的輕佻。真正的悲劇和喜劇都是對命運荒誕的洞識,靠逃遁不能進入大自在。莊子很幽默,也可以說很“好玩”,但其底色卻是悲。我有一個朋友李孺義寫過一本《“無”的意義》,對此有出色的闡述。看不到莊子靈魂中的憂傷,很難說認識了莊子。這就正如,如果讀不出《紅樓夢》中的“一把辛酸淚”,也就不能說欣賞到了“滿紙荒唐言”。大智慧從來不是智商、技巧一類的玩意,而總是與大悲懷相連的。尤其是佛學,往往將“智”與“悲”放在一起說,以致“悲智不二”。
我們距離“荒誕”有多遠?一念之差,卻千仞壁立,非“智悲雙運”的大詩心不可通也。西西弗斯是“幸福”的,前提是有對悲劇命運的“意識”,加謬一再強調後者,認為是“造成他的痛苦的洞察力同時也完成了他的勝利”。可見荒誕之樂是一種極高的奢侈品,不然荷馬怎麼會說西西弗斯是終有一死的人中最聰明的人?因此,我的建議是:在一個人沒有“痛苦的洞察力”之前,在精神還沒有強大到接受與輕蔑命運之前,不要輕易地自許荒誕寫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