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正是由於吳宓對浪漫主義情感從骨子裏不但不避卻,而且主動接納,他對徐誌摩會如此推崇,並且兩人會相得甚歡。這也就不奇怪,在吳宓的人生各個階段他都會對英國浪漫主義推崇備至:在哈佛時期,跟隨白璧德學“近世文學批評”,會撰寫“作為盧梭門徒的雪萊”(Shelley as a Disciple of Rousseau)的作業;在《學衡》時期,將雪萊與拜倫的像同時登載於《學衡》第九期;在清華國學院時期,他講到拜倫的《恰爾德·哈羅德遊記》時“反複講誦,有得於心”,並模仿拜倫全詩的一百一十八首“斯賓塞詩體”(Spenserian Stanza)而作一百零五首七律,合為《西征雜詩》。
雖然,吳宓多次準備“擬祛浪漫之幻想”,但這僅是對人生得失、對社會益害的角度考慮的,並不是針對詩藝的。1927年,梁實秋的《古典的與浪漫的》由新月書店出版,吳宓撰寫書評。這篇文章借梁實秋對浪漫派的批評,洋洋灑灑地將浪漫主義對社會之害直道而出:“故浪漫派消極的害世,功利派積極的害世。浪漫派如邪魔,現於仙花皓月之中,功利派如猛獸,衝出豐草長林之外。”《古典的與浪漫的》是梁實秋的文學批評論集,其立論中心是將文學價值有無之辨取代當時文學批評界的新舊之爭。而吳宓卻完全是從社會功利角度來論述的,偏離了梁實秋的本意。此文《吳宓詩話》不收,或許在後來的吳宓及吳學昭眼中,這篇文章也的確越過了詩學批評的界限,而導向社會批評了吧。
吳宓是一個極度真誠的人,這與胡適形成鮮明的對照。兩人在性格上是對立型的,到新舊論爭的風雲散後也,幾乎隻有他與胡適之間的關係一直沒有得到好轉。胡適會將內心深處的情感用一種豁達的表麵掩蓋起來,用溫源寧的話說,“在他嗬嗬的笑聲中,及他坦白的眼光中,我們看不見他的靈魂深處”,“那突兀不定的嘴唇,也老是閃過機智者會心的微笑。這樣是不合做詩的”。而吳宓則會將自己所有一閃而過的念頭、一時一地之感受記錄在他的日記與詩中的人,錢鍾書對此的說法是:“他的一生將因此而動輒得謗,名亦隨之(He is too great a man to be damned with faint praises 0r praised with faint damns)。”吳宓始終認為“人生處處須行節製,惟詩中之感情,則當令其自然發泄。強之不可出,抑之亦難止也。吾之缺失,若畏人知,則不當作詩”,盡管前有陳濤、陳寅恪、胡先輔作過提醒,後有錢鍾書予以微諷,他這個作詩習慣卻始終沒有改變,故而他的詩幾乎成了“詩傳”。他的詩有許多可圈可點、可唱可歎之篇,卻也有許多被陳濤認為“空泛之病”、“無警拔處,應再錘煉”而依舊保存於詩集之作。根據他的說法,之所以“有作必錄,毫無刪汰”,蓋因“可尋繹一生之經曆,又可為研究詩中模仿創造之步驟之資料也”。在他看來,詩便是人生之折射,因而“文學與人生”是他百談不厭的話題。
由此可見,吳宓反新詩的浪漫主義之風,隻是從格律層麵著眼的,從他對徐誌摩、雪萊、拜倫之推崇,以及他對詩歌觀念的闡釋和他自身的創作實踐,均可見出,他對浪漫主義的詩情不但不排斥,並且主動借鑒、學習與接納,以致甚為推崇吳宓的方瑋德也不得不承認吳詩受了“十九世紀初年浪漫派之影響”。吳宓留學美國、後又遊學歐洲,對西方詩的理解較為開闊,對於浪漫主義與現代主義這兩者自然並非不知道其精神實質上之別,在觀念層麵,他能很清醒地認為“西洋之浪漫時代早已過去。浪漫之情趣,在中國文學中雖為新奇,在西洋文學中則已成陳腐”,並在《論安諾德之詩》、《評顧隨(無病詞>(味辛詞>》中將“現代”與“現代人”的心態說得極為精辟,足資我們參考。但不論對詩的解釋,還是所推崇的人物,抑或他為數眾多的詩篇,卻至始至終地延續了浪漫主義風格。這一點盡管他自己不願意冠之以“浪漫主義”的名號,卻仍不妨礙讓讀者將之與浪漫主義相關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