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我們必須承認,這些字前後還是一致的。可是,和“無意識概念”相比,它們之間就存在著很大的差別:在受到壓抑之後,無意識概念仍然作為UCS係統中一個真實存在的結構繼續存在,但是在這個係統中,和它相對應的意識情感卻還是得不到發展,處在壓抑狀態中。嚴格來說,雖然“無意識情感”這種稱呼並沒有什麼不對,但是實際上“無意識概念”意義上的“無意識情感”是根本不存在的,隻是有可能在UCS係統中存在一些可以變成“意識”的情感結構而已。所以說,概念大都是記憶留下的痕跡,而情感和情緒則是一種排出(釋放、發射)活動,我們最後感知到的形態就成為感情,這就是它們之間全部不同的事實。現在,我們對情感和情緒的了解還不是十分清楚,所以,對區別的解釋也不是十分準確。
不過,我對我們證實的一件事比較感興趣:本能衝動在“壓抑”作用下可以轉化成情感表現,由此成功地抑製它。由此可以發現,意識係統總是控製情感表現,而放縱運動活動。這裏,壓抑的重要性一再被強調,因為壓抑不僅阻止事物進入意識,而且還在阻止情感表現的同時引發肌肉活動,相反的話也是這樣。
可能我們會說,隻要意識係統能控製感情表現和肌肉運動,那麼人就會表現出正常的精神狀態。可是,這種控製和上麵所說的兩種相互鄰近的發泄活動和運動之間的關係,是非常不同的。意識可以牢固地控製自動性動作,除非患了精神病,否則不論神經機能失調後如何高頻率地衝擊都不會受到影響;但意識對感情發展的控製則具有可變性,不那麼固定,意識和無意識之間控製情感的鬥爭始終在進行,這可以在我們日常生活中覺察出來。有時一些領域的影響會區分得比較明確,可有時幾者又會相互融合同時作用。
由於意識或前意識係統對釋放感情和身體動作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我們更加明確了一個事實:當開始的概念被壓抑之後,一個替代性概念生成並繼續存在,而它的重要作用在於病情的形式是由“替代性”概念來決定的。如果情感直接從無意識係統中產生,由於它代表著一切“被壓抑的感情”,那麼生成的情感就會有焦慮(欲求)的特點。不過,在大多數情況下,“本能衝動”還是比較有耐心的,它會一直等到在意識係統中找到一個替代性概念,並且它產生出來的情感的“質”的特征是由它本身的性質決定的。
我們說,在壓抑活動中,情感並不和它歸附的或產生它的概念同步,而是各自走自己的路,經曆不同的變化。這種情況在描述的角度上是非常正確的,可是事實會比較複雜,情感活動要想成功產生出來,必須衝破限製,在意識係統中找到一個新的替代者才可以,通常它是不能直接生成的。
壓抑的動力性和解剖學
通過前麵的分析我們知道,“壓抑”是一種處在無意識係統和前意識係統相連接的地方,對“概念”施加影響的活動。現在我們仔細研究一下這個活動,我們知道,發泄的收回或撤離就是壓抑。我們要討論的是在哪個係統中發生這種撤離行為,當發泄受到阻止後,它又回到了哪個係統當中。
在無意識係統中,因為被壓抑的概念仍具有活動能力,也就保留著“發泄能力”,所以,隻能是不同於這種概念的另一個東西撤離回來。我們現在要分析的情況是,當一個位於前意識中的概念,或者一個已經進入意識的概念在“壓抑活動”的影響下,會發生什麼樣的情況。這時,壓抑抑製的是前意識概念的發泄,阻止那個屬於前意識係統的前意識概念,讓這種發泄停止。
由此,這個概念會出現三條道路:1.不能再發泄;2.從無意識係統中接受發泄;3.保留之前進行過的無意識發泄。相應,我們可能得到三種結果:1.撤離回來的前意識;2.保留下來的無意識;3.代替前意識發泄的無意識。我們還發現,上麵的分析是建立在一個假設之上進行的,這種假設讓我們聯想到了解剖學,即從無意識係統向離它最近的係統過渡,無須通過製造一個新的替代物完成,而隻需要改變它本身的狀態就可以,或改變它自身的發泄就能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