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無意識”的不同解釋
我們先來認識這樣一個事實:精神活動的其中一個特征是“容易進入無意識狀態”,但這種特征並不是它最典型的特征。另外,還有一些其他的心理活動,雖然它們的價值不同,但是同樣也具有“無意識”的性質。所以,無意識既包含各種隻是暫時潛伏而意識不知道,但活動過程同於意識的活動,也包含各種被“壓抑”的活動,而這些活動一旦變成意識活動,就會從意識中的其他各種活動中凸顯出來,形成鮮明對比。如果今後我們不再分析它們是有沒有意識,隻是單純描述各種心理活動,隻根據它們和“本能”“目的”的關係,它們的結構,它們所屬的心理係統的等級等進行分類聯係,那麼許多誤解就會自然消除。
可是由於種種原因,這種做法是不可行的,例如,我們在“描述意義”和“係統意識”上都會提到“意識”和“無意識”,並沒有明確區分。從係統意義角度來說,它們各代表特殊的心理特征,有自己的特征,這就容易造成含義模糊。為了避免混淆,我們可用一些隨意的,讓人們不會認為它們屬於“意識”的名詞來稱呼我們區別出來的心理係統。在如此做之前,我們要先明確區別的依據,這樣的話,作為一切調查研究出發點的意識的屬性就需要明確出來。下麵,當我們從“係統”意義上提到“意識”和“無意識”時,可以用CS來表示“意識”,用UCS來表示“無意識”。
接下來,我們解釋一些精神分析現狀所獲得的肯定性結論。通常來說,一個心理活動要經曆兩個階段或兩種狀態,同時“檢驗”或“審查”(即無意識壓抑力量)穿插其中。在第一階段,心理活動大多屬於無意識係統,是無意識的,如果它在“檢驗”時,沒有通過審查,就不能進入第二階段。但是如果它被壓抑到了無意識當中,幸運地通過檢驗,就進入了意識係統,即第二階段。這時,我們並不能說它進入就是“意識”的,隻是具有了變成“意識”的可能性,這需要一些特定條件下才能實現。從它具有變成“意識”的能力這點來看,我們可以稱之為“前意識”,假如還有一種專門區分“前意識”和“意識”的審查的話,我們就可以明確區分出前意識和意識。現在,因為在無意識在向前意識或意識變化的過程中,同樣會受到審查,我們就隻需要記住前意識係統同時也有意識係統的特征就可以了。
之前,是否用動態的觀點來看待心理活動,是精神分析和描述性“意識心理學”的區別所在。現在精神分析承認這兩個(或三個)心理係統的存在,那麼它對描述性“意識心理學”相比就又進了一大步,並提出係列新問題,獲得了更多的研究空間和內容,區分更加明顯,就是它可以發展出以一種“心理解剖”的東西,即在分析某種特定心理活動時,就要說它是哪個“係統”的,發生在哪兩個係統之間。從這點來看,我們可以把它叫作“深層心理學”。我相信,我們要繼續深入研究的話,定會取得更大的成績。
我們要先解答由此引起的各種疑惑和不解,這樣才能嚴肅看待這一和心理活動有關的“地形學”。下麵我們所說的心理活動隻是一種概念活動,當某種心理活動從無意識係統進入了意識或前意識係統,是否就是說它開始的無意識的內容沒有改變,隻是同一個概念轉換了一個位置,或者,這隻是概念自身狀況的變化,即同一種材料在同一個位置上變化呢?
如果我們要確定心理解剖學的這個概念,並希望更清晰地了解心靈內部的東西,那麼肯定而且必須解決這個聽起來比較艱澀難懂問題。其難點在於要觸及心理器官(大腦)和解剖的關係問題,即解剖能不能用在精神器官上,這點已經完全超出了純粹心理學的範疇。現在通過科學研究的各種證據發現,這種關係是存在的,即心理活動和大腦的各種機能(不是身體其他部分的機能)有著非常密切的關係。
假如非常幸運,我們發現大腦各部分有不同的作用,並且各部位和身體的某些特殊部位、特殊的心理活動也存在關係時,那麼我們的研究必將還會更進一步,雖然具體的程度我們無法預知。可是,從這點出發,想要發現心理活動發生的具體位置,確定“觀念”儲藏在神經細胞內,興奮會通過神經纖維來傳導的想法,是很不現實的,注定要碰壁的。同理,想要在大腦皮層找到意識係統的解剖位置,以及在大腦皮層下找到無意識活動的解剖位置的做法也是不可取的,同樣會是失敗的。因為,由於它已經超出了心理學的範圍,無法給現在還是空白的科學領地填補起來。這就意味著,目前,心理地形學和解剖學沒有什麼關係,換句話說,與之相關的是位於身體某一部位的心理器官的內部區域,而不是解剖學上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