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由於性本能的原始力量因人而異,那麼性本能的升華作用也不會是完全統一的。我們可以說,一個人的體質和遺傳因素決定了究竟有多少性欲升華為別的用途,當然,環境和知識等各方麵對心理的影響,也會使本能升華得更多。可本能中轉移或升華是有限度的,因為就像發動機器時的熱能不可能完全轉化為動力一樣,人的本能也不可能由於各種努力實現完全升華。所以,某種程度的直接的性滿足是非常必要的,可以保證其他絕大部分自然本能順暢和諧;相反,如果不能滿足這一需要,那麼個人的生活能力將會受到傷害,並且帶來痛苦,成為病態。
我們可以換一個角度去觀察這個問題,其實在人類的發展早期,性本能隻是為了達到某種快感,而不僅僅是為了生育,認識到這一點,我們的眼界就豁然開朗了。人在達到快樂的目的同時得到滿足,這是幼兒期很明顯的特征,但這種滿足感除了有性器官方麵的,更有身體其他部分的快感區的感受,因此,兒童常常不顧身外的其他目標,而隻是執著於一些容易取得快感的區域。這一時期也被我們稱為自體享樂期,並將之作為進行兒童培育的特殊時期,因為,如果延續過久,性本能在以後就可能變得更難控製,或毫無用途。之後,隨著性本能的發展,幼兒開始從自體享樂轉向熱愛對象,各個快樂區的獨立感受也就逐漸發展成伴隨性器官快感的次要感受,到這時,快感就和生育有了直接的關係。在這個過程當中,那種和生育功能沒什麼關係的自體之內引發性興奮的方式就被壓抑了,並適時升華轉化為他用。這就意味著,絕大部分性興奮中所謂的“錯亂”成分受到了壓抑,這種壓抑就是文化發展動力的源泉。
和性本能的發展過程相對應,我們可以將整個文化的發展過程也劃分為三個階段:在第一階段中,各種非生育性的性行為能夠隨意地進行。在第二階段裏,其他各種非生育性的性行為全部受到壓製,而隻有生育性的性行為允許進行。在第三階段中,隻有“合法的”生育,才能作為性的目標。這個第三文化時期的代表就是我們目前流行的“性道德”觀念。
我們不能否認,如果我們將第二階段作為性道德的標準的話,有很大一部分人,由於天性的影響是不能適應這樣的要求的。所有的人無一例外都不能把性欲的整個發展過程完全準確地完成(從自體享樂到熱愛對象,再到性器官結合)。這就是說,所有的性欲發展都會受到幹擾和阻礙。在這種障礙之下,必然會產生兩種有害的結果或者與正常文明性愛相偏離的兩種方式。
我們可以用一枚硬幣的正麵和反麵來說明這兩種方式的關係(這裏不包括那種性本能非常強烈而無法控製的人)。第一種是不同類型的性變態者,由於他們嬰兒期那種原始的性滿足方式往往被固定,所以生育功能的確立就受到了妨礙。第二種是同性戀者,即性顛倒者,我們到現在無法理解,他們的性對象不是異性。
既然幹擾和阻礙總是存在於性的正常發展過程當中,那麼這兩種性變態的人數目預計應該不是個小數,可事實並不是這樣。這是因為,性本能的發展是非常靈活的,它有一種非常複雜的自我調節能力。不論在發展過程中,性本能中是一種、兩種或更多成分受到阻礙、未得到發展,性生活都會通過各種其他形式表現出來。那些天生的性顛倒者或同性戀者之所以能成為傑出的人物,就是因為其性衝動成功地升華為了“文明的”東西。
當然,如果性變態和同性戀表現更為強烈,成了性欲的全部,就會導致嚴重的後果,這種人會受到社會排斥,也得不到任何幸福和歡樂,由此,即使在第二階段,也會有很大一部分人遭受苦難和不幸。這樣一部分稟賦異常人的命運,取決於性衝動客觀上表現的強弱。但大多數人不會和這階段的文明性道德發生正麵衝突,因為多數性變態的性行為不那麼強,所以能成功地壓製這種反常傾向。但我們可以預見,他們在這種壓製性本能的情況下,由於精力被耗盡,成就也不會太大,對文明的建樹也不會太大;這些人的心智必然發育不完全,行為舉止也會十分怪異。至於那些在文化發展第三階段中被禁欲的人,不管男女,都會有著這樣的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