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甘肅省生源地助學貸款可持續發展問題思考(3 / 3)

(四)探討更多靈活的還款方式和減免措施。在貸款償還期限和方式設計上更多地體現人性化的理念,可采取“分期定額”、“分期不定額”還款,也可借鑒“住房按揭貸款”的償還形式,大學生畢業後以月為期,每期還貸不少於政策規定的最低下限(不定上限)。政府還可以製訂一些減免措施,如:獲得助學貸款資助的畢業生到特定地域、特殊行業、特殊崗位工作的,隻要服務期達到一定年限,則可以獎金方式減免其部分貸款本息,減免本息可由財政支持。

(五)加快金融創新步伐,探索拓寬助學貸款的服務範圍。一是積極推進助學貸款的證券化,適時將生源地助學貸款資產進行證券化結構重組,與資本市場接軌,實現生源地助學貸款資金的良性循環。二是在條件成熟時,可以成立專門的助學貸款公司,專營助學貸款的發放、貸後管理及回收。三是有效延伸助學貸款的服務範圍。對特困生家庭,在發放助學貸款的同時,可以由金融機構牽頭,政府其他部門配合,進行項目幫扶,使這些農戶擺脫貧困,提高還貸能力。

(六)規範貧困學生的資格認定,嚴格借款學生的資格審查。縣區學生資助中心要充分利用身處教育係統的優勢,廣泛建立學生資助聯絡點,參與、配合和監督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認定工作。要與基層銀行定期溝通,借助信用社點多麵廣的優勢開展工作,以明晰借款學生的資格。同時,各高校在給貧困學生界定困難程度時,要多方核實該學生的生活消費等情況,以準確判定其家庭貧困程度。

(七)加強信用文化建設,建立完善征信體係。一要加強誠信教育,把誠信教育納入大學生思想道德教育和畢業教育體係,積極培養學生誠信意識。二是加強征信宣傳。深入開展征信知識“進校園、進社區、進農家”等活動,在全社會營造“守信光榮、失信可恥”、“守信獲益、失信受損”的良好氛圍。三是將助學貸款發放與信用環境建設相結合,完善農村地區個人信用數據庫建設,通過創建信用農戶、信用村和信用鄉鎮的誠信示範效應,不斷改善和淨化信用環境,切實推進社會信用體係建設。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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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趙東芳(1961-),甘肅會寧人,高級政工師,現供職於中國人民銀行白銀市中心支行;陳明榮(1963-),湖北武漢人,高級經濟師,現供職於中國人民銀行白銀市中心支行;袁群(1966-),四川簡陽人,經濟師,現供職於中國人民銀行白銀市中心支行;吳正鶤(1975-),甘肅靖遠人,經濟師,現供職於中國人民銀行白銀市中心支行;曾小強(1983-),甘肅白銀人,助理經濟師,現供職於中國人民銀行白銀市中心支行。

(責任編輯:劉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