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甘肅省生源地助學貸款可持續發展問題思考(2 / 3)

(三)困難學生認定的可信度下降。受人力財力限製,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目前還很難開展實地調查,隻能憑相關證明文件來確認信息的真實性。由於地方上希望多出大學生,高校希望學生少拖欠學費,所以在不承擔任何風險和責任的前提下,他們都有一種提供貧困證明的利益驅動,普遍把開具貧困證明作為一種對村(居)民、學生的福利,隨意性很大,從而導致證明的可信度受到懷疑。

(四)多元主體間溝通難度大、成本高。生源地助學貸款涉及學生家庭、中學、高校、銀行、財政、民政、教育等多個部門,各參與主體的價值取向、利益目標並不一致,導致信息溝通難度大,並影響到貸款工作的開展。

(五)貸後管理困難較多。社會征信體係的不完善,使得借款學生容易了解到貸款銀行和資助中心的信息,但銀行和資助中心卻很難弄清學生的真實信息和準確評估學生的信用。這種信息的不對稱,致使部分貸款者的逃債心理得到強化,導致生源地助學貸款的道德風險增大。

(六)社會風險分擔與社會保障機製不夠健全。教育投資屬於長期投資,其特點是期限長、風險大、利潤低、資金周轉緩慢,所以,發放助學貸款必須建立必要的風險保障機製。但就目前運行情況看,生源地助學貸款的社會擔保和補償體係尚不完善,對助學貸款各部門的責任沒有做出明確的規定,缺乏有力的保障。

三、推進生源地助學貸款可持續發展的對策建議

(一)提高思想認識,明確機構職責。各級政府和財政、教育、金融機構要從落實科學發展、執政為民、服務民生的高度,充分認識做好生源地助學貸款工作的重要性,要明確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的職責,保證正常的辦公條件。要建立責任體係,將學生或學生家長、村委會(社區)、學校、民政、資助中心、銀行、財政部門,以及縣鄉政府一並納入責任主體,尤其是靠實縣鄉政府的責任。

(二)創新思路,完善管理製度。按照“簡化程序、方便群眾、提高效率”的原則,進一步完善生源地助學貸款的各項製度,既要滿足風險管理的需要,嚴格各個環節的手續,又要一切從實際出發,具有可操作性。建立健全還貸約束機製和風險防範機製,充分發揮縣、鄉政府和村委會在還貸工作中的作用,發揮農村信用社基層機構和金融手段的優勢,加強財政、教育、銀行、高校、資助中心之間的配合,建立健全貸款發放、資金彙劃體係。

(三)引入市場化保證機製,有效降低貸款風險。一是探索引入擔保貸款方式,利用擔保的“杠杆效應”,規避或最大程度地降低金融風險。可由國家財政從教育經費中單獨列出資金,與學校的助學資金、社會資助資金共同建立專門擔保機構,擔保貸款的利率適當低於信用貸款。二是以市場化的方式讓保險公司來承保生源地助學貸款,貸款經辦銀行用一定比例的風險補償金向保險公司投保,如果借款學生死亡、喪失勞動能力或在規定期限內未完全履行還款義務,保險公司將負責按比例清償學生所欠剩餘債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