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也說“養老金”入市(3 / 3)

養老金不同於一般的公募基金、私募基金,養老金所管理的資產既要履行到期兌付的責任,又要獲得跨期投資的滿意回報。不僅強調投資收益,更強調其資產與債務的匹配,對風險管理的要求高,國際上多采用資產負債管理方法,而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無明確地、甚至就沒有到期兌付的債務,主要強調跨期的投資回報,方法上看重資產配置。另外,養老金投資屬於長期投資,投資期限遠長於一般基金的投資期限,更看重長期投資收益回報,所以不該用短期的股市行情來妄加判斷養老金的投資業績,也不應該將一般基金投資的“功”與“過”直接投射於養老金的投資。

最後說說,養老金投資的風險管理,從養老金的國際投資運營經驗來看,資產負債管理的核心就是以資產和負債的關係為軸心來管理金融資產。對於固定支付型養老金,即社會統籌賬戶,未來支付就是負債,用將來的目標支付進行貼現計算,資產價值用市場價值計算。當資產價值超過負債價值,養老金存在盈餘,養老金製度可持續,相反養老金麵臨赤字。那麼在對養老金進行投資前,需要設定養老金財務穩健指標——基金比(或者基金提存比)(funding ratio),即養老金的資產與負債的比率,是衡量養老金滿足負債能力的指標。一般情況下,基金比設定值都大於1,作為投資運行的第一道安全網。對於成熟的資本市場,基金比可以設置的低些,如荷蘭設為1.05,對於資本市場發育還不成熟,或者對養老金安全性要求較高的國家,可以采用提高基金比的方法管理風險。養老金投資的第二道安全網,是監管方式,在養老金投資運行初期可采用數量限製模式(Quantitative Portfolio Regulation),該模式比較適用於大陸法係國家和發展中國家,這種模式下的監管機構獨立性強,監管機構權力較大,除要求投資管理人達到最低的謹慎性監管要求外,對基金的結構、運作和績效等具體方麵有嚴格的限量監管,而且對投資品種、投資比例有硬性約束,對信息有嚴格的披露製度。

總之,養老金保值增值、與資本市場有效結合,是實現養老金製度可持續發展的最佳途徑。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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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簡介:俞慧君(1978-),女,江蘇宜興人,中國銀河證券博士後工作站研究員,研究方向:社保體係建設與資本市場關係研究、養老金資產負債配置研究等。

(責任編輯:陳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