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俊,你最近常常晚上出門到很晚回來,是去約會嗎?如果是的話,應該跟媽說,媽會替你開心的,你也這個年紀了,早該談女朋友。”母親拉住付俊興的手,眼中滿是關懷。
付俊興搖搖頭,靦腆一笑:“沒,朋友介紹了一份好活,晚上兼差,多賺點錢,您的手術就可以做了。”
“傻孩子,都怪媽的身體不好,連累了你。”
母親眼眶紅了,付俊興急忙遞上紙巾,又輕輕拍了拍母親的背為她順氣,勸道:“爸死了之後,您一個人辛苦打工養大我,供我念大學,可惜我不爭氣,老是做不好工作,沒辦法加薪,還要被扣錢。”
付俊興出門之前,拿起沙發上的背包時,又瞟了一眼電視上正在播報的新聞。
傍晚時分,到小樹林裏準備野炊活動的幾個年輕人,發現了一宗砍頭命案的殺人現場。
死者隻是一名普通的上班族,應酬之後跟同事們分頭走,半夜三更,沒舍得打個出租車,打算走回家去,家人一直沒有等到他回去。
小樹林在他回家的相反方向,警方根據道路安全監控係統拍到的片段,推測這名被害者是被“順風車”帶走的。
“媽,那我先走了,您不要一個人外出,知道嗎?最近臨近年底,外頭不太安全,很多小偷小賊。”付俊興心裏堵得慌,總覺得這種變態的殺人魔,隨時都會出現在每一個普通人麵前,殘酷地殺掉任何一個跟他毫無關聯的人。
“你是,鍾靜夜吧?”付俊興鼓起勇氣,上前打招呼。
付俊興沒有對母親說謊,他找了一份超市的夜班兼差,因為夜晚這個時間段不受歡迎,他願意每天晚上都擔任這個時間段的打工,其他兼差的人都很感謝他。
在這裏,付俊興找到了一種在公司上班得不到的尊重,他感覺到自己被需要,覺得很充實。
相比白天的工作,他更喜歡這份兼差,哪怕每天晚上都不能早早入睡,睡眠時間少的隻剩下幾個小時。
“你是鍾靜夜吧?”整理貨物的時候,付俊興發現貨架對麵的男人是曾經一起打工的靜夜。
“啊,我是,你是?”靜夜為難地打量著沒什麼特色的付俊興,努力在腦海裏搜索這張臉。
付俊興長得也不差,就是不好不壞的中等身材中等容貌,連性格也沒辦法給人留下任何深刻印象。
靜夜能夠推測他是自己以往某個打工兼差的同事,就是想不起來究竟是誰。
“哈哈,也是,都多久沒見了,你怎麼會記得我。”付俊興抓了抓頭發,有些難為情,自己解釋道,“那是我第一次打工,在醫院當清理員,不過我隻做了幾天——”
醫院裏充斥著消毒藥水和血腥的氣味,有時候還要負責清理掉一些病人身體裏麵切割出來的腫瘤、壞掉的器髒,付俊興沒辦法平心靜氣去做那些事情,總覺得心神不寧,打工回家之後,夜夜噩夢,便辭去了那份兼差。
“我記起來了,你說過,去醫院兼差,順便可以了解一下關於你母親手術的事情。你的母親,現在身體如何?”靜夜想起這個男人,是因為想到了他的孝心,大概這就是付俊興給他留下的最深印象,關於母親的事情,付俊興說得最多。
“靜夜!我要買這個這個還有那個!”白月推著購物車,裏麵裝滿了東西,她手指還一直指著貨架上這個那個,發現靜夜跟一名便利店店員聊著天,便好奇地湊過來,“認識的人?”
“啊,你,你女朋友?哈哈,真可愛。”付俊興的表情和眼神,都寫滿了羨慕。
靜夜搖搖頭:“不是,我也還沒有女朋友。”
白月瞪一眼靜夜,但是她明白靜夜的善意,所以也沒有堅持反駁,隻是親昵地挽住靜夜的手臂,笑道:“對啊,我們並沒有在談戀愛啦,隻是住在一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