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黎音樂學院不像世界上其他主流音樂學院那樣試圖為學生提供“全麵的音樂教育”,而是將目標確定為:為天才學生提供機會使他們的創作或表演的技藝完美。即使在今天,巴黎音樂學院的學生隻要求上六門課程:“音樂基礎、視奏、音樂分析、室內樂、一門理論選修和一門應用學選修。”[5]巴黎音樂學院以實力本位的製度安排,按照學生的年齡從小學、中學到大學的順序使學生接受連續一貫的音樂教育,以單科編為班級進行專門授課,同一課堂上不同年齡不同專業科係的學生聚集在一起學習、競爭。學生必須在規定期限內獲取一等獎或二等獎,否則就沒有資格參加必修的室內樂等班級的課程學習。畢業考試公開舉行,一般由院長、副院長、別係教授和校外著名音樂家等十人左右擔任評審員,任課教授隻作旁觀而不參與打分,在五年以內完成第一階段的學習後可以繼續兩年的研究生課程。除了專業課程以外,巴黎音樂學院還開設心理學、教育學、教學法等課程作為必修課,目的是讓學生從這類課程中可以學習到怎麼樣更好地與人交往,也能更好地擔負起每一個“音樂人”所應該做的音樂傳承的作用,更現實的是畢業以後的謀生就業需要。心理學課程一般至少由兩位老師同時開設課程,沒有固定統一的教材而由老師推薦參考書目,按不同的專題、主題以講座的形式進行教學,學生討論發言。
“美國茱莉亞音樂學院是世界頂級的音樂學院之一,主要培養有個性的音樂表演藝術家。”[6]茱莉亞音樂學院課程和教學的安排與我們國家通用的教學大綱不一樣,對於音樂表演專業的學生,主要提供三種課程模塊,分別是綜合音樂知識課程模塊、音樂理論技巧課程模塊以及音樂表演訓練課程模塊,這三類模塊都有不同的課程目標以及各類相關課程,目的是從各個方麵培養卓越的音樂表演人才。例如音樂理論技巧課程模塊包括音樂文獻與材料課程、視唱練耳課程、音樂史概論課程、物理音樂課程、音樂審美課程、鍵盤(或聲樂)藝術史課程、世界音樂史、作品分析課程(包括和聲、對位、配器等);音樂表演訓練課程包括專業小課、室內樂課程、高級表演課程、即興演奏和演唱課程、合唱課程、歌劇排練課程(所有演奏專業的學生都必須擔任樂隊伴奏)鋼琴(聲樂)研究、音樂表演心理學課程等。綜合藝術知識類的課程與我們國內院校的課程類似,包括音樂作品欣賞課程、西方音樂史論類課程、美術繪畫鑒賞課程和戲劇史課程等等。
縱觀西方高等音樂教育發展的曆史長河,其經曆了幾個變革時期,每個時期都具有當時社會時代的烙印。古希臘時期很重視音樂教育對人的影響,認為文學、音樂、藝術對人的性格具有巨大的影響,而音樂教育比起其它教育來,更具獨特的魅力和威力。但在古希臘時代,音樂課程並沒有在學校課程體係中獲得應有的地位。中世紀和文藝複興時期,教會壟斷了文化教育,宗教開始成為音樂教育內容的中心,音樂教育作為一種職業音樂教育主要由教會來進行。直到17世紀末音樂學院的成立,各專業音樂教育等才正式進入高等教育體係,開始迅猛發展。在現代,西方高等音樂教育已逐步呈現出形式多樣、內容豐富、課程綜合及教學靈活等特征。總的來說,隻有認真總結和學習西方高等音樂教育的精華之處,才能真正推動我國高等音樂教育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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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吳源淵.法國鋼琴演奏藝術史[J].鋼琴藝術,2011 (3):24.
[6]羅宇佳.內蘊與彰顯:音樂表演專業學業評價理論與實踐[M].昆明:雲南教育出版社,2012:228.
[本文係雲南省哲社科規劃課題《雲南高等教育史研究(1951-2012)》階段成果之一(編號:YB2013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