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近代西方高等學校音樂教育的發展(2 / 3)

三、當代西方高等學校音樂教育課程設置

西方音樂發展史上“德奧中心”的說法充分說明了德國音樂教育的曆史地位。據資料記述,德國有柏林藝術大學、漢諾威音樂學院、慕尼黑音樂學院和科隆音樂學院等等(包括私立在內)大大小小共37所音樂學院。其中在歐美音樂界的知名度相當於牛津大學、哈佛大學在世界學林的地位的漢諾威音樂學院,其專業音樂教學處於世界頂尖水準。大師林立的漢諾威音樂學院包括一部分五年沒有畢業還在繼續上學(德國大學教育沒有學習期限)的學生在內也隻有1000多名學生,學院不分聲樂、鍵盤等係,也不設立二級學院,開設有近30個專業。學生經過三年學習以後參加結業考試(有的學校是四個學期)同時需交一篇50頁左右的論文,通過學業考核後可以獲取“音樂教育”學位。如果學生有一定音樂天賦還想再繼續深造,經過1-2年學習並通過考核後拿到“音樂會演奏家”文憑(我們以前的“兩段製”學製就類似於此)。在漢諾威音樂學院,學生要獲得器樂類表演藝術專業的最高學位Diplom(Solo)即“音樂會演奏家”文憑,除了畢業考試以外還要求演奏約一個小時室內樂和一個半小時個人獨奏音樂會,還要有不少於三場與大型樂隊合作的演出。漢諾威音樂學院的教授們既是教育家,又是演奏家,大多都有很多的演出和擔任比賽評委的活動,盡管十分繁忙但也每日練琴不輟,漢諾威音樂學院幾乎每天都有學生的、教授的,或師生同台演出的規模大小不一的音樂會。

德國音樂學院的鋼琴專業一般分為鋼琴教育專業、鋼琴演奏專業、藝術指導(室內樂或聲樂伴奏)專業三個培養方向,課程設置根據專業方向有所不同,各院校的課程設置和考核形式也大同小異。基本上都也分為必修課和選修課,或者說類似我們的“主課”與“輔課”的說法,鋼琴演奏專業一般開設的課程是:鋼琴演奏、室內樂/鋼琴伴奏、視唱練耳、作曲/曲式/作品分析、樂器學、合唱、音樂史、中古音樂、新音樂、音樂和器樂教育學、器樂教學法。

專業主課除了個別課外,有的學校會有每周一次(或其它一定時間周期安排)的小組課,由各鋼琴老師自己所教的學生集中在一起不分年級、不限曲目的輪流演奏,由同學和老師進行點評的小型集體課或者說是公開課(一般也會允許其他人旁聽)。這種形式的教學對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心理素質及演奏實踐的積累都有較好的促進。室內樂課程是音樂專業學生的必修課,重奏組合類的課程學習實踐可以開闊學生視野,並加強學生在演奏過程中的合作能力及合作精神,以避免學生除了自己彈奏學習過的曲目以外一無所知且不會、不能進行良好合作的那種在國內專業教學中較為常見的現象。重奏課程除了學院自己的教師以外也聘請專業樂團(或重奏組)的演奏家到學校進行教學,鋼琴專業的學生可以跟隨三重奏、五重奏除鋼琴老師以外的弦樂、管樂老師上課。

國立斯圖加特音樂與表演藝術大學所有一年級到三年級音樂表演專業(各專業方向)的學生,每學期都必須參加大約十四場的音樂演出活動。在這些演出活動中,學生可以自由組合以室內樂演出、小型管弦樂演出、為音樂表演專業師生的獨唱、獨奏、協奏音樂會伴奏或學校各音樂團體的音樂會、地方性社團的音樂會以及自己的獨唱和獨奏音樂會等形式進行展演。除此之外,音樂表演專業的學生有義務承擔當地中小學或社會業餘演出團體的指導和排練工作,為他們籌劃音樂會並參與音樂會的演出。“總體來說,德國的音樂教育很注重培養學的實踐能力,在所開設課程的教學實踐中也更注重在學生走向社會後的實用性。”[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