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全力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和善後工作。突發事件發生後,要在第一時間作出反應,及時報告當地政府和通報有關部門。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依照職責分工迅速啟動相應層級的應急響應,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協調有關部門科學有序地開展事件的調查和處置工作,查明事件原因,並研判事件發展趨勢,采取有效措施控製事態發展,最大限度地減少事件造成的危害。要加強應急管理工作的指導,認真做好突發事件處置善後工作,建立健全突發事件處置評估製度,及時總結經驗教訓,采取預防性控製措施不斷改進工作,提高應急管理水平,避免同類突發事件的再次發生。
(九)加強信息發布和輿論引導。高度重視突發事件信息發布、輿論引導和輿情分析,建立健全信息發布機製、輿情收集和分析機製。在當地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加強突發事件新聞發布工作管理,明確信息發布工作機構和發言人,規範信息發布程序,及時、準確、統一、權威發布信息,加強與主流媒體的協調配合,及時應對社會或媒體傳播的不實信息,科學澄清事實,解疑釋惑,主動、正確引導輿論,為事件處置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四、著力加強應急能力建設
(十)加強應急管理信息平台建設。要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信息化建設總體部署和要求為基礎,認真研究應急工作的需要,充分利用已有資源,不斷完善應急視頻指揮係統,強化藥品不良反應監測係統、醫療器械不良事件監測係統、藥品電子監管係統、食品安全信息分析預警係統等各專業係統的應急功能,研究建立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保健食品、化妝品電子監管係統,遠程動態監控,建立完善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快速反應機製,提高事件調查、產品控製、產品溯源的效率。
(十一)提升應急檢驗能力。加強檢驗機構的應急檢驗能力建設,健全地市級食品藥品檢驗機構,提升地市級檢驗檢測機構設備檔次,提高檢驗檢測人員的業務水平和能力,不斷推進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檢驗檢測機構建設。製定完善應急檢驗製度和程序,加強對食品藥品突發事件風險因素的研究和分析,廣泛開展應急檢驗方法研究和探索,全麵提高應急檢驗能力和水平。
(十二)加強應急隊伍建設。製定並完善應急隊伍管理規範,按照常態與非常態、兼職和專職相結合的原則,分級分類建設和完善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化妝品和餐飲服務環節食品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隊伍和應急管理隊伍,建立健全應急專家庫。完善專家谘詢製度,充分發揮專家的作用。
建立和完善應急管理培訓機製,將應急管理納入年度培訓計劃,分級、分類開展培訓。加強應急管理培訓教材、培訓課程、培訓機構和師資隊伍等基礎建設,建立培訓基地,鼓勵、扶持具備相應條件的教學科研機構組織、開展針對各級管理人員與專職人員的應急管理教育、培訓活動;加強理論和實踐的結合,強化應急演習演練,提高應急管理和處置人員的理論水平和實戰能力。
(十三)加大對應急管理的投入。建立應急管理和處置經費保障機製,按照《國家總體應急預案》關於各級財政部門分級負擔公共安全工作以及預防與處置突發公共事件中需由政府負擔的經費的規定,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積極爭取,將應急管理日常經費和應急處置經費納入本級財政年度預算,確保各項工作正常開展。同時,將應急管理體係建設納入“十二五”食品藥品監管規劃編製工作,加大對應急基礎設施建設的經費投入,不斷完善應急設施設備,改善應急裝備,提高應急能力。
(十四)廣泛開展食品藥品安全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各地要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總體實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加強食品藥品安全應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要充分利用各種現代傳播手段,采取群眾喜聞樂見、寓教於樂的方式,多題材、多角度、有針對性地進行宣傳報道,將科普宣教工作延伸到社區、農村、企業、學校和家庭。要將日常宣傳與重、特大突發事件發生後的經驗教訓和工作總結結合起來,利用突發事件發生後,社會各界廣泛關注的時機,結合事件處理工作,及時、動態地進行科普宣教,擴大宣傳效果,提高全社會的食品藥品安全意識和應對突發食品藥品安全事件的能力。
(十五)加強國際交流合作。加強與有關國家、地區及國際組織在食品藥品安全應急管理領域的溝通與合作,密切跟蹤研究國際食品藥品安全應急管理發展的動態和趨勢,借鑒和引進有關國家在有效應對食品藥品安全突發事件方麵的有益經驗和先進技術,不斷提高食品藥品安全應急管理水平。
五、加強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和監督
(十六)加強對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各地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要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切實加強對食品藥品安全應急管理工作的領導,把應急管理工作擺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主要領導親自抓,分管領導具體抓,按照預防和應急並重,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的原則,抓好各項應急管理製度的組織實施和逐級落實工作,做到責任到人,組織到位,製度健全,把各項預防和應急措施落到實處。
(十七)加強對應急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將製定應急管理工作考核辦法,完善考核指標體係,強化對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管機構應急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和考核評估。建立並落實責任追究製,加大責任追究力度,對不履行職責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任人依法追究責任。建立完善表彰激勵機製,對應急管理工作開展好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應當在每年的一季度對上一年度應急管理工作進行評估總結,並形成報告報上一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二○一○年十二月十四日
衛生部辦公廳等關於加強食物中毒
預防控製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通知
(衛辦應急發〔2011〕118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食品藥品監管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衛生局、食品藥品監管局,中國疾病預防控製中心:
近期,食物中毒事件在我國各地時有發生,嚴重危害公眾健康,有的甚至造成較大人員傷亡和重大社會影響。為規範和指導各地衛生部門和食品藥品監管部門進一步做好食物中毒預防控製和應急處置工作,現通知如下:
一、加強領導,落實各項責任
各地要充分認識做好食物中毒預防控製和應急處置工作的重要性,從保護人民群眾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維護社會和諧穩定的高度出發,切實加強領導,認真部署落實各項工作措施;要按照《食品安全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及相關法律法規、應急預案的規定,在地方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結合本地區實際,加強部門間、機構間的協調配合,層層落實監管責任和工作責任,確保各項工作責任和措施落到實處。
二、突出重點,強化監管措施
各地要組織開展本地區的食物中毒風險分析,根據本地區食物中毒的常見類型、高發季節、重點地區和場所,以及重大活動和節假日等重要時段,製訂針對性的預防控製策略;要以學校和建築工地等集體食堂、集體用餐配送單位、旅遊景點餐飲單位、農家樂餐飲、農村自辦宴席等為重點加強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加大監督檢查力度,加大對非法經營餐飲服務的查處力度。要切實落實餐飲服務單位的食品安全保障責任,堅持食品原料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等製度。
三、提升能力,有效處置事件
各地要以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專業人員為重點,組織開展食物中毒信息報告、醫療救治、流行病學調查、實驗室檢測等方麵的業務培訓,切實提升基層專業人員開展食物中毒事件應急處置的能力;加強指定中毒救治機構和主要承擔中毒救治和實驗室檢測任務醫療衛生機構的醫療救治、實驗室檢測條件和能力建設;做好中毒救治藥品、實驗室檢測試劑和標準品的儲備和配備工作。一旦發生食物中毒事件,地方各級衛生行政部門、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和醫療衛生機構要按照職責和相關規定,積極救治中毒人員,與相關部門密切配合做好事件應急處置工作,並及時報送食物中毒事件信息和處置進展。
四、廣泛宣傳,增強公眾意識
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種新聞媒體、社區宣傳欄、宣傳材料等多種形式廣泛宣傳食物中毒預防控製知識,要結合本地區實際,對常見的細菌性食物中毒和豆角、毒蘑菇、河豚魚、農藥、亞硝酸鹽中毒等的預防措施、主要症狀和救治常識進行普及宣傳,增強公眾的防範意識、報告意識、就醫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使公眾能夠主動、有效地參與食物中毒預防控製工作。
衛生部辦公廳
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
二○一一年九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