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分規範性文件(21)
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關於進一步
加強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意見
(工商企字〔2011〕19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副省級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場監督管理局,總局各司(廳、局、室)、機關黨委、紀檢組監察局,各直屬單位:
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為創新監管方式、提高監管效能開展的一項重要工作,對於規範市場秩序、推進社會信用體係建設具有重要作用。幾年來,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以“五個四”為核心的工商行政管理理論為指導,全麵實施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建立健全信用分類監管體製機製,逐步深化聯網應用,加大信用激勵和信用約束力度,不斷提高市場監管效能,積極營造良好的市場交易秩序和社會信用環境。為認真落實“五個更加”的要求,更好地服務經濟社會科學發展,現就進一步加強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工作提出如下意見:
一、統一思想,明確目標,進一步深化對加強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工作的認識
(一)充分認識新形勢下進一步加強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重要性必要性。“十二五”時期是全麵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也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提高監管執法效能、提升服務發展水平、推進自身改革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進一步加強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是新形勢下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立足市場監管和行政執法職能,更好地服務“十二五”規劃順利實施的迫切需要;是加快促進社會信用體係建設,推進企業信用信息內聯應用、外聯應用,建立完善社會信用製約機製的迫切需要;是努力做到“五個四”和認真落實“五個更加”,打造法治工商、服務工商、責任工商、信息工商,建立更加和諧監管執法環境的迫切需要;是依法履行監管職責,整合監管資源、突出監管重點、創新監管機製的迫切需要;是加強自身建設、鍛煉監管隊伍、轉變政府職能,不斷增強服務經濟社會發展本領的迫切需要。
麵對新形勢、新任務、新挑戰,各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要進一步認識加強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明確加強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基本原則,把加強企業信用分類監管作為貫徹落實“五個四”和“五個更加”的重要舉措,進一步增強責任感和使命感,立足當前,著眼長遠,抓住重點,統籌推進。
(二)指導思想。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緊緊圍繞“十二五”時期工商行政管理事業發展的工作目標和主要任務,按照建設法治工商、服務工商、責任工商和效能工商的部署,準確把握“五個四”的深刻內涵,認真落實“五個更加”的工作要求,以信息共享、互聯互通為重點,加強工商行政管理不同業務係統間企業監管信息的內聯應用,大力推進監管方式集成創新,加強政府部門間企業監管信息的外聯應用,積極推動社會信用體係建設。
(三)目標任務。用3年左右的時間,建立完善綜合業務平台,建成“國家經濟戶籍庫”;加強內聯應用,基本形成全係統各層級、各條線之間信息資源的互聯、互通、共享;推進外聯應用,基本實現工商行政管理監管信息與外部門監管信息的共享;打造公眾服務平台,基本實現社會公眾對企業登記管理基本信息的網上查詢。
(四)基本原則。適應新形勢新任務,進一步加強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必須堅持以下原則:
堅持全麵統籌、整體規劃的原則。注重頂層設計和製度創新,兼顧當前與長遠、局部與整體,做到不同區域、不同業務信用分類監管工作的統籌規劃,有序推進。
堅持科學分類、重點監管的原則。加強信用記錄,完善監管分類,提高監管效能,強化對重點行業、重點領域、重點區域的監管,增強監管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堅持整合資源、信息共享的原則。加強各業務係統信息資源的互聯互通、業務協同,通過整合、融合、改造、提升,做到監管、應用、服務協同推進。
堅持部門協作、形成合力的原則。加強部門間的配合協作,充分發揮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整體效能,形成監管合力,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係建設。
二、科學分類,突出重點,進一步完善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措施
(五)夯實數據基礎。按照“一數一源”和“誰登記、誰錄入,誰檢查、誰錄入,誰處罰、誰錄入”的要求,及時、準確、完整地歸集各類監管信息,確保係統內數據來源的唯一性和同一數據的一致性。按照“誰主管、誰歸集,誰維護、誰負責”的要求,進一步建立完善數據質量責任製和監督檢查長效機製,大力加強總局和省級局數據中心建設。嚴格執行總局數據標準,確保數據質量不斷提高,到“十二五”期末實現數據準確率、完整率均達到99%以上的目標。
(六)完善監管分類。《關於對企業實行信用分類監管的意見》(工商企字〔2003〕131號)按照守法誠信情況,將企業分為A、B、C、D四類,並采取不同的監管措施。在此基礎上,根據監管需要,進一步完善充實信用分類監管標準。按照遵守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規的情況,設置守信企業、警示企業、失信企業、嚴重失信企業。按照行業風險程度的情況,對關係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生命安全、公共安全和政府關切、社會關注、百姓關心的行業企業,設置重點、熱點行業企業。按照區域重要程度的情況,對在商業集中區、旅遊區、地下空間、校園周邊等區域從事經營活動的企業,設置重點區域企業。按照動態警示的情況,對登記事項發生變化未辦理變更登記、檢測或者監測中涉嫌違法、申投訴、舉報、立案未結案等需要加強監控的企業,設置預警企業。將企業守法誠信、行業風險、區域重要程度、動態警示等情況納入企業信用分類監管指標體係,實現科學多維分類。
(七)提高監管效能。把加強企業信用分類監管與加強信息化建設緊密結合、有機統一起來,將現代信息技術綜合應用於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工作的各個環節,推進業務工作與信息技術的深度融合。通過整合係統、整合軟件、整合數據、整合操作,將製度固化在信息化流程中,用信息化手段保證製度的執行,使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上下之間、地區之間、業務之間有機統一,形成監管合力。支持各地結合實際情況,積極探索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創新監管措施,豐富監管內容,建立長效機製,提高監管效能。
三、整合資源,業務協同,進一步加強企業信用分類監管信息的內聯應用
(八)加強監管信息內聯互通。加強信用信息歸集。市場主體準入、反壟斷與反不正當競爭執法、直銷監管、消費者權益保護、市場規範管理、食品流通監管、廣告監管、商標管理等業務部門,要按照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工作的職責分工,做好本部門監管信息的記錄、歸集和日常維護工作,將相關業務監管信息及時、準確、完整地納入企業信用分類管理係統,消除信息“孤島”,實現靜態的市場主體基礎信息與動態的監管執法信息的相互關聯、有機統一。
整合監管執法資源。以企業登記數據為基礎,以營業執照注冊號為唯一定位標識,以履行法定職責為主線,以提升監管執法效能為目的,按照統一的技術標準和數據標準,在提高數據準確性、完整性的基礎上,整合、對接工商行政管理各地區、各部門、各條線的業務信息,實現各地區、各部門、各條線之間監管業務信息的高度融合和一體化,形成信息完整、準確及時、動態更新、互聯互通、開放共享的工商行政管理綜合監管業務平台。
(九)強化監管信息內聯應用。加大應用力度。根據工作職責和監管需要,充分運用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平台的信息,綜合運用行政處罰、行政指導等手段,確定監管任務,明確監管重點,完善監管措施。加強聯動監管,根據整合的監管信息,形成綜合監管體係,發揮綜合監管效應。將企業信用分類監管與屬地監管緊密結合,指導基層工商所開展綜合監管工作。基層工商所要充分利用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平台,加強屬地監管,合理配置執法資源,提高快速反應能力,確定監督檢查重點,建立健全綜合監管工作機製,切實增強監管執法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拓展應用範圍。充分利用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提示、警示、檢測、監測、限製、處罰、監控、申投訴、舉報等信息,建立完善企業信用激勵和信用約束機製,加大對信用良好企業的激勵力度,讓守法誠信的企業時時得到便利,加大對信用不良企業的約束力度,使違法失信的企業處處受到限製。提升應用水平。積極探索依托企業信用分類監管平台,建立實用數據分析模型,分析轄區市場主體總體質量和經濟秩序狀況,為加強監管執法提供預見性參考,為政府決策、部門監管、行業自律、企業投資提供高質量信息服務。
四、信息共享,監管聯動,進一步推進企業信用分類監管信息的外聯應用
(十)推進監管信息部門共享。結合企業信用分類監管的實際,加強與政府其他部門的溝通協調,積極向有關部門提供企業信用監管信息,不斷擴大部門間監管信息共享的範圍,逐步建立數據交換和信息共享長效機製,切實增強企業信用激勵和信用約束機製的整體效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