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義務教育課程標準修訂與數學教學(2 / 2)

《關注“四基” 提升素養 培養能力——〈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的教學指引》,徐斌,載《小學教學設計·數學》2012年第7期

《標準(2011年版)》把過去的數學學習和數學教學活動合並為教學活動,並指出教學活動是師生積極參與、交往互動、共同發展的過程。在教學活動中,由過去學生是學習的“主人”,修改為學生是學習的“主體”,進一步明確了學生和教師在教學活動中的地位和作用,即學生在教學活動中處於主體地位,教師在教學活動中處於主導作用,兩者並不矛盾。

《標準(2011年版)》在學習方式上除了繼續強調“動手實踐、自主探索、合作交流”是學習數學的重要方式之外,還特別指出“認真聽講、積極思考”同樣是學習數學的重要方式,進而強調在教師教學方麵應該以學生的認知發展水平和已有的經驗為基礎,麵向全體學生,注重啟發式教學和因材施教,處理好講授與學生自主學習的關係。

《標準(2011年版)》在實施建議方麵變化很大。關於教學建議,指出:教學活動是師生積極參與、交往互動、共同發展的過程。數學教學應根據具體的教學內容,注意使學生在獲得間接經驗的同時也能夠有機會獲得直接經驗,即從學生實際出發,創設有助於學生自主學習的問題情境,引導學生通過實踐、思考、探索、交流等,獲得數學的基礎知識、基本技能、基本思想、基本活動經驗,促使學生主動地、富有個性地學習,不斷提高發現問題和提出問題的能力,不斷提高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同時,給出了七條具體教學建議:數學教學活動要注重課程目標的整體實現;重視學生在學習活動中的主體地位;注重學生對基礎知識、基本技能的理解和掌握;感悟數學思想,積累數學活動經驗;關注學生情感態度的發展;合理把握“綜合與實踐”的實施;處理好教學中應當注意的幾個關係。

尤其值得一線教師關注的是,在教學建議部分,《標準(2011年版)》提出了教學中應當注意的四個關係:麵向全體學生與關注學生個體差異的關係;“預設”與“生成”的關係;合情推理與演繹推理的關係;使用現代信息技術與教學手段多樣化的關係。這幾對關係正是課程改革十年中遇到的新問題,針對這些新問題,《標準(2011年版)》給一線教師提出了具體的實踐指引,使我們的教學更加豐富和理性。

在評價方麵,《標準(2011年版)》更強調評價的目的不僅是全麵了解學生學習的過程,還要同時了解學習的結果,這與《標準(實驗稿)》的提法有很大變化。這對我們實施數學教學評價具有重要的意義,這也與課程基本理念中處理好過程與結果的關係相呼應。

在教材編寫建議中,《標準(2011年版)》不僅指出數學教材為學生的學習活動提供了基本線索,還補充了數學教材的另外兩個功能,即為數學學習活動提供了學習主題和知識結構。在課程資源的開發與利用方麵,《標準(2011年版)》明確了數學課程資源包括文本資源、信息技術資源、社會教育資源、環境與工具、生成性資源五個方麵。

《對義務教育數學課程標準(2011年版)中“四基”的思考》,張偉環,載《新課程》2012年第5期

基於“四基”的教學,在注重培養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的基礎上,還要注重培養發現問題的能力和提出問題的能力,在培養學生演繹推理能力的基礎上,還要注重歸納推理(含類比)能力的培養。

《標準(2011年版)》繼續保留了“四基”中的“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這意味著數學教學應該繼續注重學生在“雙基”方麵的發展。在基本技能的教學中,不僅要使學生掌握技能操作的程序和步驟,還要使學生理解程序和步驟的道理。學生對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學習更應該注重“理解和掌握”。

以知識和技能為載體,引導學生感悟數學思想。數學思想不可能單獨存在,它存在於實際的知識和技能中,學生隻有在理解、掌握知識和技能的過程中才能感悟數學思想。注重學生動手操作活動與探究活動的過程,往往比結論更重要,重視數學思想的滲透,比會求解更重要;掌握了數學思想方法,就能從容地駕馭數學知識,解決有關的生活問題。因此在數學教學中,教師除了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教學外,還應重視數學思想方法的滲透,注重對學生進行數學思想方法的引導。

數學基本活動經驗的積累依靠豐富多樣的數學活動的支撐,活動經驗要靠積累,積累需要一個過程,因此,應當持續不斷地組織學生參與數學探究的過程,逐步形成數學活動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