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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買少兒“保險”最保險?

金融

作者:吳佳

給付型保險和報銷型保險可以重疊,互相之間不衝突,並且重疾賠付型保險也可以多險累加。而報銷型保險,卻不是多多益善。另外多投無益的,還有少兒身故險。

醫療報銷型、給付型大不同

如今針對少年兒童的保險,從家長角度來講,基本分為三個方麵:首先是給孩子健康,其中就包含囊括小病大病的醫療保險、重疾賠付等險種;其次是防止孩子有意外發生,有各種意外身故殘疾保障險;再次是給孩子存錢,其中包括教育金、婚嫁金、創業金等理財險種。

首先要說明的是,商業保險是學校團險的有力補充。

根據中國人壽團體業務部總經理助理許建偉介紹,保險公司會選擇在每年的某個時間前去學校宣傳,家長可根據自己意願選擇保險公司。這種產品是保險公司專門為在校學生和幼兒開發的專屬產品,大都在80-100元/年,保額卻能達到8-10萬元,保障範圍覆蓋疾病、意外導致的醫療費用,是其他個人保險產品無法比擬的高保額低保費產品。然而,這種學生幼兒保險是自願投保而不是強製性的,家長應該充分運用這種保障形式,為孩子製定這類最基本的人身保障計劃。

那在選擇形形色色的商業保險產品時,如何避免重複投保?

最關鍵的是搞清楚購買的保險是醫療費用補償型,還是定額給付型。

醫療費用補償型比較靈活,平時意外傷害和疾病的醫療費用都能在約定的範圍內得到補償。而重大疾病定額給付險種以合同約定的病種和保額為依據,符合條款規定的確診後即可按照保額賠付。分紅型、兩全型產品一般會涉及各類滿期金和累積分紅,這類產品的優勢在於收益穩定、受益人可指定,可作為長期資產的分配和規劃工具,是家長為孩子做好各類資金儲備的基本手段,也是家庭財產合理配置的重要工具。

父母在為孩子辦理意外醫療理賠時,要特別留意一下保障範圍,並不是拿著所有藥費單據找保險公司就能全額報銷的,而是有選擇性的報銷。比如床位費、進口藥品等是否報銷,各家公司規定都不同。所以,家長買之前要弄清哪些費用可以報,哪些費用不能報,是全額報還是按照一定比例報,以免到時候與保險公司產生糾紛。

北大方正人壽青島分公司業務培訓部培訓師閏傑為記者舉了一個生動的案例。

某位家長在孩子出生後,先後購買了A、B、C三家保險公司的少兒保險產品。孩子生病住院治療後,花費了大筆醫療費,當家長去到保險公司索賠時才發現,這三份產品都屬於醫療報銷型,醫療費用的收費清單隻能歸屬於一家保險公司。患者可以任選一家公司賠付,可是賠付額不會超過實際發生額,為的是避免讓客戶有獲利行為。

“給付型就不一樣,如果家長是在A公司和B公司投保重疾給付型,在C公司投保醫療報銷型。這樣孩子一旦生病確診後,A公司和B公司都能夠賠付各自的保額,一次性給付額度總和。而C公司的醫療險會根據實際發生額按比例報銷。”閏傑補充說明,給付型保險和報銷型保險可以同時投保,互相之間不衝突,並且重疾給付型保險也可以多險累加,而報銷型保險,卻不是多多益善。

另外多投無益的,還有少兒身故險。為防範道德風險,保監會特別規定未成年人身故保險金最高限額為10萬元,因此,身故保障隻要買夠10萬元就可以了。超出限額部分,即便出險也將因為超出限額和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被拒賠。但是,需要提醒家長注意的是,這一限額隻適用於身故保障。其他的如重大疾病定額給付的險種,分紅險等,一般不受上麵的限製。如果家庭經濟條件許可,多買一些教育金保險和重疾險也未嚐不可。

根據年齡,轉移投保重點

一般來說保險是越早買保費越低,但是對於不同年齡階段的孩子,其投保的重點和投保的多少也有所不同。

幼兒時期,由於新生兒死亡幾率大,學齡前兒童抵抗能力差,容易得一些流行性疾病,但這時的以死亡為給付條件的險種賠償率也不高,一般而言,身故時年齡不足1周歲,給付比例占保險金額的20%;滿1周歲但未滿2周歲的兒童,給付比例為40%;滿2周歲但未滿3周歲的兒童,給付比例為60%滿3周歲但未滿4周歲的兒童,給付比例為80%,滿4周歲,給付比例才能達到100%。所以建議首先考慮住院醫療補償型的險種。有能力的父母可以考慮早為子女教育金做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