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從3.21火災看南寧市倉儲類建築火災隱患及對策(1 / 3)

從3.21火災看南寧市倉儲類建築火災隱患及對策

建築安全

作者:鄧劍華

【摘要】隨著城市化進程不斷加快,集倉庫、物流配送等多種功能為一體的建築不斷出現,形成倉儲類建築。此類問題具有普遍性。為了最大限度預防倉儲類建築火災,及減少火災損失、控製人員傷亡,分析此類建築的現狀和火災隱患,提出加強消防安全管理和技術保障的幾點建議。

【關鍵詞】倉儲類建築;火災隱患;建議

【中圖分類號】 TU714【文獻標識碼】 C 【文章編號】 1727-5123(2013)02-089-02

1引言

南寧,廣西首府,是一個以壯族為主,壯、漢、瑤、苗、侗、仫佬等多民族聚居的城市。位於廣西西南部,毗鄰粵港澳,背靠大西南,麵向東南亞,是連接東南沿海與西南內陸的重要樞紐。南寧市共有六縣六城區和三個開發區,各縣區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倉儲類建築,每年這類建築數量遞增迅速。

目前,南寧市倉儲類建築的安全隱患形勢較為嚴峻,近幾年來,南寧市此類場所不斷發生火災,造成重大財產損失及人員傷亡。

2“3.21”火災事故案例及啟示

2012年3月21日5時許,南寧市虎邱城北鋼材市場有限公司A15棟倉庫發生火災。火災過火麵積約800平方米,死亡3人。起火原因為該處停放A15棟24號倉庫內的燃油助力車的蓄電池電源連接線故障導致火災。

倉儲類建築比較普遍,大部分為個體經營戶。按使用性質主要分為兩種類型:第一種是純倉儲建築;第二種是集倉儲、商鋪、加工、裝卸、配送、住宅等兩種或兩種以上性質的“多合一”倉儲類建築。而且以第二種建築居多,大部分都是采用租賃建築或在租賃用地上臨時搭蓋簡易房作為營業場所,隻隔出小隔間住人,用火用電頻繁。加上經營區域、倉儲區域和居住區域之間未進行防火分隔,稍有不慎,極易引起火災造成惡性事故。

經營戶消防安全意識差,給消防工作埋下一定的隱患。經營戶缺乏對員工進行統一的管理,員工的文化素質較為低下,人員混雜,流動性強,安全意識淡薄。大部分經營戶和員工沒有經過消防知識培訓,不懂得火災的危害性,不會使用滅火器,不懂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

結合南寧市近年來的倉儲類建築的火災情況,筆者就如何加強倉儲類建築的火災防控談談幾點思考。

3南寧倉儲類建築的現狀和火災隱患

3.1建築耐火極限較低,建築防火間距不足。

3.1.1許多公司、單位在建造倉庫時,沒有依法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消防設計審核、驗收或備案抽查,建築耐火等級低、防火間距不足、缺少消防水源、未設置必要的消防設施等“先天性”火災隱患。

3.1.2由於受到倉儲企業自身發展意識和經營情況的局限,我市目前大多數企業的倉儲、分揀場地多為租賃用地,大多數建築結構采用鋼結構和磚木結構形式,且建築的柱、梁、絎架等承重構件缺乏鋼質防火塗料、自動噴水滅火係統等必要的防火保護措施,建築的耐火等級較低。

3.1.3此類倉儲企業租用的建築一般是位於城市邊緣或經濟發展較慢地帶的舊倉庫、廠房,甚至是居民住宅,這些建築往往棟與棟之間兩兩相連,且沒有有效的防火牆分隔,極易發生火燒連營的火災事故。

3.2消防車道不暢通,消防車撲救麵和作業麵被侵占的現象較為嚴重。由於成本等方麵的原因,任何企業都希望能最大限度利用空間,除了在倉庫內存放貨物外,在裝、卸貨區、消防通道等區域也堆滿貨物。另一方麵,由於沒有設定專門的車輛停放區和裝卸區域,常常是哪裏方便或哪裏有空位就往哪裏停,極易造成消防通道堵塞,救火的最佳時機常被人為延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