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後,本書試圖將人們的關注從傳授價值觀念轉移到其他更為有效的方法上。傳授道德觀念的方法存在一個問題,這一點在與6歲幼童的交談中便可得到印證:絕大多數孩子非常清楚價值觀念及標準,並且大多數都被灌輸了成人的觀點,認為自己缺乏這些觀念及標準。而研究表明,即使三四歲大的幼童通常都知道偷竊是不對的,甚至根本不需要成人明確告知他們這一點。
這並不是說孩子在價值觀念方麵就不存在問題——這樣說也有失偏頗。但他們麵對的問題完全不同:即如何在日常生活中真正實踐諸如公平、關愛、責任等價值觀念。看到朋友將放屁機放在新來的一位女生桌下,16歲的比爾·赫倫就笑了,他也知道自己發出的笑聲過於響亮,過於誇張,可他不願意“掃大家的興”。14歲的薩拉·哈姆林明白自己應該向一名新生提供幫助,可她“太忙了”。10歲的吉姆·懷特明知嘲弄會傷害他人,但如果他不那麼做,他會被視為失敗者:“我會被歸入呆子之流”。另一個16歲的孩子非常坦白地告訴我:“這門課的目的是教我們辨明是非。但學校裏哪個孩子不知道怎麼分辨對錯?問題不在這,問題是有些孩子根本就不把它們放在眼裏。”
這些孩子並不需要我們幫助他們確定目標。要做到這一點輕而易舉。但我們麵臨的挑戰要艱難得多、深奧得多。其中之一是幫助孩子們應對某些導致他們做出違背價值觀念之行為的情感,如擔心低人一等或被視為失敗者。通常情感就像失控的巴士,而價值觀則是掌控方向盤的司機。
第二個重要挑戰是幫助孩子堅定遵循以上價值觀念,並認為其重要性超越其他所有需求和目標。這與是否了解價值觀念無關,而是道德動機的問題。而道德動機的核心是欣賞他人的能力,即理解和珍視他人的能力,包括理解和珍視背景不同、觀點不同的人們。具有欣賞能力將有助於遏製一些破壞性的衝動——它可以最有效地防止撒謊、偷竊或捉弄與自己不同的人等行為,有助於使孩子們產生關愛心、責任感,變得寬宏大量。本書將指導父母們如何在孩子身上培養這一重要品質。
第三個挑戰是如何培養孩子強烈的自我意識,使他們在實現道德目標的過程中擁有麵對逆境的勇氣,以及如何從孩子幼年時期就開始培養孩子關心關愛他人的習慣。塞繆爾·奧林納(SamuelOliner)與珀爾·奧林納(PearlOliner)的研究表明,第二次世界大戰中一些歐洲人從納粹手中拯救了許多猶太人,他們的行為是充滿愛心和自我犧牲的表現,但卻不是他們深思熟慮後的決定。這些行為是出於營救者基本的自我概念和性情。正如一位營救者所說的那樣:“我始終認為這麼做(營救猶太人)是完全自然的,你用不著因此美化自己——因為我們都是上帝的孩子,把人們進行分類是不可能的。”我們有可能從孩子幼年時就開始將諸如責任感等道德觀念融入到孩子的自我意識中去,讓關愛他人成為像呼吸一樣自然的事。
因此,本書試圖通過以上種種途徑對如何培養孩子的道德觀念進行新的探討。尤其當孩子進入青春期時,很難讓他們免受粗俗媒體形象的影響,或是擺脫道德缺失的同齡人的強烈吸引。然而,如果我們意誌堅定、善於自我反省、樂於接受親人的規勸,那麼我們不僅可以在孩子幼年時就在他們心中樹立起堅定的道德核心,還可以在他們青春期與成年早期給予有力的指導。本書的內容就是介紹如何實現這一目標。
那麼,孩子道德觀念的真正來源是什麼呢?具體地說,我們怎樣才能培養孩子欣賞他人的能力,培養構成孩子道德觀念的那些重要情感?我們要怎樣培養自身的道德水準與指導能力?我們要如何更好地引導那些影響孩子道德與情感生活的潛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