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強國內企業並購重組,提高產業控製力
目前我國製造業許多企業規模較小,市場集中度較低,產能過剩現象嚴重。這一現狀不但會造成國內製造企業間的惡性競爭,而且會導致外商直接投資對我國製造業絕對控製權的不斷擴大。因此中國製造企業應采取的重要舉措就是要加快行業內資源的並購、整合,通過組建大型企業集團能夠增強本土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在與外資談判中爭取主動權,從而有助於我國企業重新掌握國內市場的控製權。2013年初,工信部提出要加快對汽車、鋼鐵、水泥、船舶、醫藥等九大重點行業企業的兼並重組,特別是產能過剩的鋼鐵和汽車行業。在此之前,中國鋼鐵行業已經完成幾次重大重組,如寶鋼重組韶鋼、鞍鋼舉牌攀鋼、唐鋼吸收合並邯鋼和承德釩鈦等。這些政策和措施表明中國製造業將走出一條通過企業並購重組來淘汰落後產能,增強市場集中度和行業控製力的道路。
根據以往國內製造企業並購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筆者認為應注意以下兩點:第一,注重並購方式的選擇,改變我國製造業並購中輕縱向重橫向的現狀,盡管橫向並購有利於市場的集中,產能的增長,但是縱向並購有助於產業內上下遊企業資源的整合,實現要素最有效的配置,從而有助於提高行業的競爭力。第二,從“以強吞弱”向“強強聯手”的並購方式轉變,通過強化優勢企業間的並購有助於實現內部化、節約交易成本、實現研發合作與技術共享,增強內資企業的實力,從而提高本土企業對市場的控製力。
(四)建立完善的市場競爭環境,通過法律途徑約束外資行為
外資進入市場,一方麵會導致行業內競爭加劇,另一方麵外資憑借其自身技術、資金、所有權等方麵的優勢,對東道國的市場和銷售渠道進行控製,導致行業內壟斷的形成,對東道國相關產業的健康發展構成威脅。
美國一直是反壟斷領域及產業安全保護方麵的先驅和楷模,其相關法律和製度非常完善。如被世界公認為反壟斷法裏程碑的《謝爾曼反托拉斯法》以及外資並購產業安全審查的“埃克森—弗羅裏奧”修正案等。這些法律法規對美國的自由競爭環境及國家安全產生深遠影響。因此我國應借鑒美國在反壟斷及產業保護中的做法,在中國《反壟斷法》的框架下,盡快完善具體的法律細則,增強反壟斷法的可操作性;其次,完善《外商投資產業法》、《外資並購安全審查製度》。就合資企業審批及跨國並購等問題作出詳細規定;最後,製定針對製造業各行業特點的外商投資的配套法規。對外資進入方式、技術標準以及市場占有率等方麵分別做出詳細規定。通過完善的法律製度建設,為外資進入我國製造業的產業安全問題築起一道防護牆。
(五)加強品牌保護,實施品牌戰略
無論是政府層麵還是行業、企業層麵都應該重視在引資過程中出現的民族品牌流失問題。首先,要通過知識產權保護、商標注冊等法律手段保護本土知名品牌,並通過各種方式提高本土品牌知名度,將本土著名品牌打造成世界知名品牌;其次,在與外國企業合資過程中,要始終掌握本土品牌商標的專有權。例如可以通過有償許可的方式允許外商使用本土品牌;最後,通過采取中外品牌嫁接策略,使合資雙方獲得雙贏。
(六)大力推進網絡安全審查製度
網絡安全審查製度是指對與一國國家安全和公共利益相關的重要信息技術產品和服務進行網絡安全審查。目前我國尚未出台網絡安全審查製度。中國政府應加快推動網絡安全審查製度的實施,完善網絡安全方麵的法律、法規。在製度的具體落實中,首先應對審查標準、審查機製及審查過程進行規定;其次對審查對象進行篩選,網絡安全審查並非對所有信息技術和服務進行審查,而是選擇對我國產業安全、國家安全比較重要的信息係統進行審查;最後,應以技術審查為主,輔以對企業誠信和安全背景進行審查。
參考文獻:
[1]張嘉慧,外資並購背景下我國製造業產業安全研究[D],揚州大學,2013年.
[2]鞠功寶,外資並購下中國製造業產業安全預警研究[D],哈爾濱工程大學,2012年.
[3]劉璐,外商直接投資對我國產業安全的影響研究[D],河北經貿大學,2012年.
[4]張金清,吳有紅,外資並購對我國經濟安全的潛在威脅分析,複旦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J],201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