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8章 中華民族傳統的起名習俗(4)(1 / 2)

撞名的儀式與打人索名有異曲同工之妙。孩子生下來後先不急於取名,而是找陰陽先生擇一黃道吉日,等日子一到,便舉家出動,在大路之畔,提上果品食物,焚上香燭,點燃紙錢,爾後靜立路邊等待行人。當第一個路過身邊的人走過來時,大家捧著食品,一擁而上,請路人享之以食,並求其給孩子當幹父母。過路人不得推辭,必須承認自己是幹父或幹母,並給孩子賜以自己的姓為姓、另取一個名字做名。據說有些撞名者常和陰陽先生串通一氣,以便享受不要錢的食品,做一做不用擔撫養責任的幹父幹母。至於姓名則隨便取一個,見花是花,見草是草,見了驢就叫驢兒。

對付無賴,撞名者又發明了一個“惹不起躲得起”的辦法,那就是自己取名。其法類似於此,即“以三炷香燭禱於路上,燒紙錢、拋飯食,以飽過往之惡鬼。”然後自己給兒女名曰“路養”、“路娣”、“路得”等等。此法一出,無賴們除了由“幹父母”名換為“鬼名”外,享嗟來之食的口福卻仍不為破除。

撞名也好,寄名也好,方式不同,目的卻大同小異,無非是為了兒女平安度日,健康長大,不致遭受飛來橫禍,徒添傷悲罷了。

(九)其他起名

盼子法。父母在連連產下女嬰,盼子心切時,會在為女兒取名時用上根(跟)弟、玲(領)弟、招弟、盼弟等有趣名字。

抱子法。夫婦膝下無子,從外地或外姓抱養一個孩子。此類孩子的名字中,常有一個“來”字,如來寶、來嬌、來根、來發。

性變法。夫婦接連生兒,或接連生女,於是將其中某個男孩取女孩名,當做女兒養育;或將某個女兒取個男孩名,當做男孩看待。這在民間常常見到,前者取名如新妹、寶姬、秋月,後者取名如亞男、家駿、家雄等。

繼拜法。有些為人父母者,認為自己的孩子命薄,非有兩姓以上的人共養,才能成人。於是將孩子過繼給異姓夫婦,再拜請他們另取新名。這類孩子的名字往往為某姓的養子之意,如:何養、周留根、張清(請)苗、鄭抱賢(嬰)等。

少數民族的命名儀式和漢族的不同。受文化開發早晚的影響,他們的儀式往往還停留在“名字拜物教”觀念的影響中,命名儀式帶有很原始的宗教色彩。另外,有些儀式不僅出現在史書上,即便是在社會發展了的今天,仍然風行不衰。

聚居在雲南省景洪縣基諾山的基諾族人除了本名外,孩提時代還有“定魂名”。其命名儀式頗有韻味:孩子出生9天後,父母要殺一對紅色的雞,宴請親朋及鄉村長老。然後在孩子的帽子上結一個紅絨結,以求吉祥如意,再由主持“阿桑姆”(即定魂)儀式的巫師取名。如巫師叫“不拉跑”,就以“不拉”作為孩子定魂名的開頭讀音。如不拉昨、不拉辛、不拉者等。不過,定魂名僅限於男孩使用,而且不繼續傳下去,隻是作為得到社會承認的象征性名字。

納西族人主要居住在麗江地區和永寧地區。麗江地區的納西人在孩子滿月時舉行家宴,並在此時集思廣益,為嬰兒取名。而永寧地區的納西族摩梭人對命名比前者看重得多。他們在嬰兒降生當天或第二天,就要請達巴或喇嘛為孩子舉行隆重的命名儀式。先將雞肉、豬肉、飯團等供於灶神前祭祖先,然後進行占卜,根據母親的年齡、屬相以及孩子出生的年、月、日、時,推算出屬於八卦上的哪個方位,就把與孩子方位一致的神佛名字掛上一兩個字,作為孩子的名字,以祈求神佛保佑。

哈尼族人起乳名儀式最為獨特有趣。生下嬰兒後,婆婆要在庭院裏燒起一堆大火,將胎衣燒毀。燒過後的胎衣應盛人小竹筒中保存起來,與此同時,另有一位老者在屋內抱起嬰兒,口禱祝福詞,並用食指在嬰兒的腦門上輕輕點一下,同時說出自己心中想到的嬰兒的乳名。乳名的宣布也有儀式,那是在孩子生後的第三天早上舉行。在此之前,嬰兒的父親要做一係列的命名準備工作,他得做許多拳頭大小的糯米飯團,粘了舂爛了的老乳豆和一小條雞翅膀肉在篾桌上堆成塔形。如果小孩是男孩,還要請一位男童,提一竹筒糯米,穿一身勞動服,扛一把小鋤頭;如果是女孩,則請一女童提一筒糯米飯,背一副蓑衣背架,持一把砍刀。一切準備就緒後,嬰兒的父親向大家宣布小孩的乳名。若小孩叫“庫伊莫”,是男性,穿勞動服的男童這時就得到主人院子外麵鋤地,表示嬰兒長大後能耕田種地;若孩子是叫“楚角”的女孩,背蓑衣背架的女孩則要在嬰兒母女麵前將手中的砍刀晃三下,表示女兒長大後會砍柴做飯什麼的。生活在雲南哀牢山和天量山地區的百萬哈尼族同胞,就是這樣為下一代取乳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