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兒子很小時,我還經常帶他到各處走走。為了訓練他的判斷力,以後再去那裏時,我就讓他在前麵領路。經過這種訓練,兒子從18個月時起,就能帶他的母親和女傭到各處去。
訓練視覺的遊戲很多。我經常問兒子室內的某一件東西,告訴他這個物品是紅色的,讓他猜猜是什麼。兒子就猜是字典、花、桌布等等,猜上三次或五次,必須在規定的次數內猜對。若猜不著,就輪到他說而我猜了。
我們還做乘法口訣的遊戲。把5×7或8×9寫在口訣卡片上。把這些卡片字朝下摞起來,一張一張地往外抽,抽出一張翻過來看,盡快地說出結果。如果不能馬上說出或說的不對,我便說出來,並把說對的卡片拿走。
為了讓兒子學會控製自己的身體,我還和他做“模仿銅像”的遊戲。我讓他擺出某種姿勢,然後開始數數,在規定的數字內不許動,這樣做的目的是讓他學會控製自己的肌肉。據說希臘人喜歡做這種遊戲,他們的動作之所以那麼優美,恐怕原因就在這裏吧。
我還教兒子搞園藝。這樣不僅使他高興,而且可以促進智力發展和身體健康。在孩子剛會走路的時候,我就給他買來小鐵鍬和小鏟子等工具,在院子的一角開辟一個小園地,教他播種、栽花草、除雜草、澆水的方法。這些簡單的勞動,在兒子眼中也是一種極為有趣的遊戲。通過搞園藝,使他產生了新的興趣並養成了勞動的習慣和忍耐精神。
如果孩子違反遊戲規則,父母要注意提醒他,但千萬不要讓遊戲半途而廢。如果這樣,會極大地打擊孩子對家庭角色遊戲的興趣和積極性,影響是比較嚴重的。”
對於不同年齡的孩子,“玩”對他的意義是不同的。“玩”的方法也是變化和發展的。“玩”不僅僅在於“有趣”,而且還在於通過“玩”,孩子可以學習更多的東西。我們知道,玩可以充分運動孩子身體的各個部位,可以促進他的各個感官的發展,可以開發與培養孩子的智力和創造力。
據心理學家研究發現,在孩子心理發展的過程中,遊戲是一個不可或缺的重要內容。孩子的語言能力、歸納概括能力和抽象思維能力等,在遊戲中能夠得到迅速提高。很多孩子雖然認字和算術能力不錯,但由於缺乏充分的遊戲訓練,他們的自然常識和社會常識都比較少,從而縮小了他們的智力活動範圍,他們的靈活性和自理能力都不會強。這些缺點在他們上學後就體現得更加明顯。所以,家長不要一廂情願地向孩子“灌”知識,把孩子變成被動接受知識的“機器”,而要根據孩子的心理發育規律,因勢利導,因材施教,讓孩子在遊戲中愉快地學習,孩子的學習效率也就能自然而然地得到提高。
玩,隨心、快樂。人不能無玩。玩是初界,也是大界。因玩而成了業的大有人在,那是盡心、盡情、盡趣、盡興之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