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這段時間裏,發生了兩件大事。
一件是讓我痛心無比的長沙大火事件。
這件事起源於“焦土抗戰”政策;最先提起“焦土抗戰”戰略思想的人是李宗仁將軍,他曾發表《焦土抗戰論》,正式提出這一完全抗日的主張,隨後發表一係列文章,明確提出:“舉國一致,痛下決心,不惜流盡最後一滴血,更不惜化全國為焦土,以與侵略者做一殊死之抗戰。”當時政府為免軍事物資遭倭寇獲取,而規定焦土抗戰的作戰思想,即敵軍進入城郊三十華裏以內時,實施焦土政策,以為積極防禦。
但是長沙的情況卻完全不一樣。
民國二十七年十一月三日,武漢淪陷。武漢會戰失利後,武漢的機關、工廠,以及大批難民和傷兵湧入長沙,使當時三十多萬人口的長沙驟增至五十多萬。加上以前長沙作為京滬之役、南京保衛戰等會戰的後方,長沙已經積累了許多戰略儲備,商業也很繁榮。但長沙有限的鐵路、公路和水路交通根本難以承載如此大量的遷入。
十一月八日,倭寇攻入湖南北部,並轟炸了長沙和衡陽。十一月九日和十一日,臨湘、嶽陽接連失守,中日對峙新牆河,長沙的局勢十分嚴峻;幾乎所有人都認為倭寇很快就要攻打長沙了;十一月十二日上午,我陪同校長在侍從室向湖南省主席張治中將軍發布電令:“限一小時到,長沙張主席。密。長沙如失陷,務將全城焚毀,望事前妥密準備,勿誤!中正文侍參。”
這是我親身參與的事情,這也是麵對著倭寇即將進攻長沙而長沙不保的情況下我們所能做的唯一一件不讓倭寇得利的事情,雖然我很痛心,但是也不得已而為之;具張治中將軍事後的電報顯示,張治中將軍在接到校長的電報後隨即召集長沙警備司令酆悌、湖南省保安處長徐權,要求他們立即擬出焚城計劃。十二日下午四點左右,酆悌、徐權送來了焚城計劃,張治中將軍在核定計劃時指示:“第一,必須在我軍由汨羅江撤退後,等待命令開始實施;第二,舉火前必須放空襲警報、緊急警報,待群眾離家後方可執行。”
但是十一月十三日,張治中將軍接到副官報告:“城內很多響聲,已經起火。” 張治中將軍開始電話還打得通,後來就打不通了。調查顯示,原來正巧當夜有一所兵營失火,是長沙警備司令部、長沙市警察局和警備二團誤傳倭寇已至,倉促放火,並且沒有發警報!這時候,倭寇離長沙還有二百多裏。況且,長沙周圍駐紮著十多萬國民革命軍正規部隊嚴防死守,要想突破防線並非易事。所以校長雖然在白天下達了準備毀城的文書,但並沒有正式下達毀城的命令。
而讓長沙當局如此緊張還不僅僅是因為一個失火事件,十一月十日倭寇攻陷湖南之嶽陽,兩天後,十二日當天倭寇向嶽陽以南離長沙還有二百五十裏的新牆河進犯,結果因為當時國軍通訊困難,譯電員竟將前方電訊漏一“牆”字,致將“新牆河”變成離長沙僅有十二華裏的“新河”!首先獲得此訊息的長沙民兵自衛隊,在沒有得到指示的情況下,加上軍營失火,竟然擅自放火!
城內警備司令部見城外起火,以為是信號,便全城放火,消防及警務人員見狀也已撤離長沙,早前為了實行焦土政策,所有消防車也把水放了,換成汽油。於是張治中將軍發現後,大火已無法撲救,隻能宣布棄城。最終造成文夕大火慘案;長沙大火延續五日五夜,始自行熄滅。大火首先從省政府和警察局等重點部門點起,然後點燃學校、醫院等單位,最後挨家挨戶放火,許多人還在夢中已葬身火海。一把大火把綿延幾公裏的長沙古城燒為灰燼。